『壹』 为什么要销毁核武器
核武器对人类生存威胁之大,是人所共知的。随着美俄种种裁减核武器条约的签署,销毁核武器的工作已经摆到议事日程上来。
销毁核武器从广义上讲,包括销毁核弹头和投射用的运载工具。运载工具通过拆卸、炸毁等方式即可完成,而销毁核弹头,则难得多了。它需要专门的设施和相应的技术,既费钱,又复杂。首先要把弹头内的高能炸药和核装药分离开来,然后把核装药变成不能用来制造核武器的核材料。一般地说,聚变核材料的处理比较好办,只要将氘、氚、钾采用无限期贮存的办法,就能使其自然衰减而无法继续使用。对于裂变核装药,则必须根据不同核装药的特性,建造不同的设施和采用不同的技术加以处理。
目前,一些核专家针对核弹头的销毁,提出了种种方案。一是把核弹头里的钚与放射性废物混合起来,使这些被污染的钚不可能再用来制造新武器,然后将这些混合物无限期封存。二是把回收的钚送入外层空间,或埋入海底,或消散到海洋中,使任何一方都不能轻易地进行回收。三是把回收的铀和钚用于非武器的军事目的或民用燃料。不过,由于上述各种方案对核武器的扩散、环境保护等问题都未能作出满意的回答,故可行性仍然是一个问号。
因此,许多核专家还在继续研究,力求能够找到一种两全齐美的销毁办法。
『贰』 核弹制造后如何销毁
楼上各位说的都不太准确。
核弹的核反应材料分3种: 钚、高浓铀、氘氚混合物,每种的处理方式都不同。
目前唯一彻底的销毁方式只有在安全地区地下引爆,只有苏联采用过。
目前大部分核弹头是氢弹,其中的核裂变部分也是大部分采用钚芯,使用浓缩铀芯的很少,钚目前除了日本有一座实验性核电站应用钚以外,世界上没有国家将其用于发电,因为用钚发电必须用特殊的快中子增殖反应堆,不仅成本高昂且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就变成了一颗核弹。目前还没有其他处理钚的实用技术,被拆下来的钚暂时只能封存。
浓缩铀的处理方法是回掺铀238,降低其铀235的浓度,制成可供轻水反应堆和重水反应堆使用的低浓铀来发电或用于核动力舰艇动力。
氘氚混合物目前也没有实用的处理技术,也只能封存,核聚变反应堆毕竟还没研制成功。
二楼说的切割是销毁核弹头和载具,不是销毁核材料,包裹在核材料外的贵重金属也不能随便回收利用,因为已经带上了放射性,一般只能封存。
现在世界上各个有核国家都开始认真考虑核弹头的处理问题了,开始下大力气研究,美国科学家已经发现了几种能以核材料为食的细菌,正在研究利用这种细菌彻底销毁核材料的技术,这是目前所知的唯一有希望的彻底销毁核材料手段。
『叁』 在中国一个一线城市丢了枚核弹,中国会怎么做
会启动反导系统拦截,然后动用核武器反击。
『肆』 核武器的重要材料有哪些
核武器的重要材料:
1、核材料:铀、钚239、氘和氚。3项关键技术:铀的同位素分离技术(又叫铀浓缩技术)、乏燃料的后处理技术(可从核废料中提取钚239的技术)和重水生产技术(可以用来生产氢弹的原料——氘和氚)。
2、起爆装置:制造一枚原子弹不仅需要有用作裂变燃料的原材料,更要有触发装置,以及一种能在核弹发生爆炸前使大部分燃料发生裂变的技术(否则核弹起爆会失败)。起爆装置关最大技术难题是高爆炸药的合理配置。起爆时,在百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内同时引爆快速燃烧和慢速燃烧的两种常规炸药,才能实现真正的核爆炸。如果定时误差超过上述要求,或者两种炸药配比不对,就会大幅度降低常规爆炸所产生的压缩效果,致使核爆炸威力减半,甚至形不成核爆炸。
『伍』 ▲怎样销毁核武器
据透露,销毁核武器,通常要经过以下过程:(一)把所要销毁的核武器迅速撤出战场和舰船并在安全保护措施下存放起来;(二)将弹头卸下并装在特殊容器内,用船、火车或卡车运到特殊的拆卸工厂(一般不用飞机,避免发生空难)。拆卸工厂有由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密闭室,可承受强大的爆炸,也不会让弹头内可裂变物质——放射性有毒金属钚逸入周围环境。(三)拆卸的关键是把弹头内的可裂变物质拆卸出来,它们一般有桔子到小西瓜那么大,重4一11公斤,周围还包裹着常规高爆炸药以引发核爆炸。拆卸时须极为小心,在这过程中,采用高技术设备对危险材料进行遥控处理,如使用机器手。 被取出的钚核可以碾成比较稳定的氧化钚粉末贮存,或再次成型用作潜艇反应堆燃料。 从弹头上拆卸下来的常规高爆炸药,西方国家通常是采用有控制的燃烧来销毁。但据说原苏联有时用来制造人造金刚石。在密封室里引爆后,所产生的压力足以把石墨变成金刚石。 至于弹道导弹的助推火箭,弹头拆除后,完全可用于民用,如发射卫星等。美国就曾将退役的大力神弹道导弹的助推火箭用来发射卫星。
『陆』 报废的核武器一般都怎么处理
1.玻璃固化法。将废料混入玻璃材料中作成一固化之产物。
2.储存法 。核废料掩埋法其实就像把食物放进仓库里一样,只不过他需要更精密的防护措施.核能发电是利用核燃料分裂的热,产生蒸汽,推动发电器风扇发电.而核分
裂已减弱的燃料便必须丢弃。大约10年辐射已降低至无害,可像一般垃圾处理.
3.海洋掩埋法 。将核废料永久弃置於深海
底的意思,也就是海洋掩埋法.利用水泥固化法将核废料储存在钢筒内,经过数
年的暂时储放〈目前台湾存放在兰屿〉,等核废料中的放射性降的最低后,再投
掷到深海或数千公尺海沟中,作永久性储存
『柒』 国际法法律规定禁止核武器核试验向太空扔任何东西都违法
目前,国际法没有明文规定使用核武器是反人类罪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美国在日本投下两颗原子弹以后,人类便开始认识到核武器作为一种战争武器已经异化,它的直接杀伤力、它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毁灭性破性以及对人们心理上的打击,是人类所不能承受的,核武器是一种不可使用的武器。因此,最早着手研制核武器的那些科学家们,如美国的爱因斯坦、苏联的库尔恰托夫等都成了坚定的反核主义者。
幸好人类并未丧失良知。1968年,国际社会制定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72年生效。1995年5月,这个条约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支持下得到无限期和无条件延长。由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已经在该条约上签字并承担起条约义务,因此,核武器扩散趋势一度在相当程度上得到遏制。
但是,表明事情正在发生变化。防止核武器扩散机制面临挑战的原因,既有历史发展引发的新问题,也有禁核制度本身缺陷的因素。
首先,是因为核知识、核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极大地降低了核门坎的高度。多年前美国曾搞过一个试验,令两位普通的物理学大学毕业生,在不提供任何特殊帮助的条件下,仅凭他们在课堂上学到的核物理知识和公开渠道查到的资料制造一颗原子弹,结果他们都成功了。如今,制造核武器的理论和技术正从国家绝密试验室走向民间,而且国际上一些不法人员已编织起核技术和核材料地下交易网络。一个国家的政府或某个集团,只要有足够的决心、资金和时间,研制一颗核武器已没有难以克服的困难。
其次是防止核扩散全球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文件虽然规定了签约国不扩散核武器的条约义务,但这个条约的签署和退出却是自愿的,防扩散管理机制是软性的。这样便形成了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对于签署者来说,不想搞核武器时就加入,想搞核武器时就退出;对于条约来说,对那些有核野心者本应加以约束却无从约束,对于本来无意搞核武器无须特别约束者却加以约束。于是,在防止核武器扩散管理上实际上仍处于无政府状态。
第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非核国家不制造核武器,但同时规定非核国家有权和平利用核能。由于没有更进一步的细节性规定,这就为有意制造核武器的人在和平利用核能的饰词下进行非和平利用留下了空间。因为,和平利用和非和平利用之间的界限只存在于当事者心中,外人是极难掌握的。事实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产生以后出现的一些制造核武器行为起初都是在和平利用核能的掩护下进行的。
第四,《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了核国家不得向非核国家扩散核武器,但是它未规定核国家不得首先使用核武器,更不得向非核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样便在客观上确立了核国家对非核国家的优势,成为非核国家获取核武器以谋战略平衡的持久压力。
以上这些因素正在侵蚀着现行的防止核武器扩散制度,防扩散机制正在失灵。谁都知道,一旦首先由一两个国家成功完成对防扩散制度的突围试验,随后就会有一大批后继者跟进,形成溃堤之势。果若如此,世界就离卡普兰所设想的“单位否决国际体系”不远了。届时,每个国家都拥有决定人类命运和前途的致命手段,甚至比卡普兰的设想更糟糕,连一些国际恐怖主义组织也拥有了核武器。是否使用和何时怎样使用这些核武器,一切取决于控制者的良心、性格甚至是心情。有人天真地认为,当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拥有了核武器,拥有了“一票否决权”,世界就会真正实现“民主化”。这是一种没有任何依据的假设。更大的可能是,人类将被挟持,被某个国家甚至某个集团挟持,而且被挟持的不是某一特定的国家国民,而是全人类。在任何一个有法律秩序的现代国家都不会允许出现的这种可怕的“大民主”,何以在国际社会就应该进行这种危险的试验?
为了防止出现上述可怕的核武器扩散失控局面,人们需要在事情变得不太晚之前对现有的防止核武器扩散制度进行修补。这需要智慧,更需要决心。
『捌』 核武器使用后怎么办
可以拦截,首先朝鲜没有武器级的原子弹,所以投放原子弹是不成立的,假使朝鲜拥有,那么在他的飞机或是导弹携带上核弹准备起飞或是发射时,就会被干掉,完全没有发出来的机会。因为核弹的准备工作十分复杂,需要很长时间,这时候卫星早就发现了,所以拦截的可能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