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有建材销售可以开具消防材料的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有建材销售,可以开具消防材料的发 票。
但是,开发 票要建立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不要违法乱开。
一、发票开具的原则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发票开具的管理
(一)普通发票开具的管理。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1、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2、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索取发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
(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5、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6、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发票联、抵扣联、存根联、记帐联注明“作废”字样,按发票注明金额和税额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购买方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依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Ⅱ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开具什么税率的发票
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属于属于建筑服务业的工程服务或者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则100万元工程款计税方式如下: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销售额中不包括增值税,所以,应将100万元工程款进行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1,000,000÷(1+11%)=900,900.9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900,900.90×11%=99,099.10元
这里缺进项税额,就是如果你购买的水泥、消防材料、辅助材料以及施工工具等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假设这些税额有70,000元,则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99,099.10-70,000=29,099.10元。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计税。一样,100万元工程款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1,000,000÷(1+3%)=970,873.79元
应交增值税=970,873.79×3%=29,126.21元
Ⅲ 消防器材施工中怎么开发票给业主
这个是不一样的税,只能是按照工程的营业税,也就是工程施工发票开具,设备材料需要有成本加上税加上利润组成的总价。预算的定额工程税是固定的税率的,不能更改的。
Ⅳ 消防工程款能开17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都说工程了,所以就11%的增值税。17%的增值税发票只能是销售商品这些,除非你的消防工程分成2块,一块是购买消防器材,17%的增值税,一块是安装工程,11%的增值税。
Ⅳ 请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开具专票是多少的税率是6%、9%、还是13%
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属于属于建筑服务业的工程服务或者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征收率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拓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使用发票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Ⅵ 企业购买消防器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购买消防器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抵扣。
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前,消防器材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不得抵扣的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消防器材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Ⅶ 购买消防器材开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购买消防器材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能抵扣。消防器材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开具增值税发 票。
Ⅷ 个体消防器材经销处能开消防工程发票吗
只要有真实业务,发 票是依法据实开具的,个体消防器材经销处能开消防工程发 票。
开 票是依照真实业务开具,与是否有施工资质无关。
Ⅸ 从电子税务局开专票怎么操作
发票申请操作如下:
1、点击我的网上办税厅界面左侧的【常用功能区】的【更多功能】按钮。
2、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按钮。
3、填写申请表,录入代开专用发票的基本信息。
※若能查到银行信息,则界面会自动带出银行信息,若未查询到银行信息,则需手动填写银行信息。填写销售方纳税人信息、购买方纳税人信息,可以增加删除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服务名称,点击计算税款,会自动显示数据。
4、选择取票方式,可在【自助终端打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和【EMS邮寄】中择一。
5、上传附报资料,提供申请代开发票所要求的文书材料。
※页面中会显示必传和非必传的附报资料项,附报资料标为黄色的为必填项,且要求列显示为必报。必传的附报资料必须上传,非必传的可选择不上传附报资。若资料不全,可勾选”
我的电子附报资料不全,网上提交表单后携带纸质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 ”,直接点击下一步。
※上传方式可选择本地电脑文件上传,也可选择手机扫码二维码上传图像。
(1)选择本地文件上传为附报资料。点击选择,点击添加按钮,打开选择本地文件的窗口,可选择本地电脑中文件进行上传。或直接选择已添加的图片。
(2)拍照上传:通过手机扫码上传附报资料。点击拍照上传按钮,打开手机扫描上传界面,显示可扫描的二维码图像。
※文件上传后,状态由未上传变更为已上传,上传数量自动统计,可点击预览按钮进行预览。点击预览按钮弹出附报资料查看窗口,可以查看该窗口中的附报资料,也可进行删除、放大、缩小附报资料操作。
6、预览提交
(1)必报的附报资料上传完整后,在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界面。
(2)点击提交,会弹出手机验证码填写窗口,输入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点击提交。
7、完结,点击提交后
Ⅹ 我办了营业执照没开消防器材怎么要不要钱就开票
第一,超出经营范围的项目,请按以下方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篇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
1、与经营范围中业务适用的征收率一致时
例: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现取得了提供设计服务的收入,二者均适用3%征收率。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温馨提示:如果经营范围与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性业务均属于原增值税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或均属于营改增范围内业务,且征收率相同的,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票。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2、与经营范围中业务适用的征收率不一致时
例: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取得了不动产租赁服务的收入,前者适用3%征收率,后者适用5%征收率。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后,自行开具。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至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开
1、临时性业务: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第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免交增值税的,申请代开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