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残疾人辅助器具有哪些种类
残疾辅助器具包括护理床、进食类辅助套装、衣着类辅助套装、洗漱类辅助套装、防褥疮床垫、防褥疮座垫、沐浴椅、沐浴轮椅、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坐厕椅、全品源自动大小便护理机,就是能自动清洗、收集烘干的那种等。
1、轮椅
轮椅在辅助器具中使用率最高,大致分为看护型轮椅(有专人看护时使用)、自行走轮椅(目前使用最广泛)、高靠背轮椅(在需要大角度坐躺,或行动受限等情况下使用)、电动轮椅(要求使用者意识清醒、反应迅速)、功能性轮椅(包悄槐备括手摇轮椅、单侧驱动轮椅等,适合单侧偏瘫等情况使用)。
2、拐杖、手杖
拐杖和手杖是在下肢行动不便时常用到的辅具。拐杖一般适合有严重的髋关节、膝关节炎或有足踝疾病的患者。刚开始出现关节炎症状的老年人借助拐杖扶一扶,有利于减轻膝关节的负重启毁。要求一定要稳固,腋窝支撑部的橡胶垫要具有弹性,拐杖底端要有橡皮端头。
3、助行器
常见的助行器包括两轮和四轮助行器,如果需要助行器支撑体重,最好选择两轮助行器;平衡力相对较好的老人,可以选择四轮助行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明尘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