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层卫生机构配备的医疗器械有哪些呀
各机构建设标准要求配置设备清单
县级综合医院主要医疗设备装备品目
一、基本配置品目
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床边监护仪、中心监护系统、超声诊断仪、彩色超声诊断仪、内窥镜系统、呼吸机、气管插管、吸引器、抢救车、血液透析机。(含水处理机)、牵引床、妇科检查床、产床、母婴监护仪、新生儿黄疸治疗仪、新生儿抢救台、婴儿保温箱、婴儿体重计、裂隙灯显微镜、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耳鼻喉治疗台、电子测听仪、鼻咽喉镜、口腔综合治疗台、牙科 X 线机、洗胃机、输液泵、注射泵、麻醉机、生物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凝血分析仪、血糖测定仪、血气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洗板机、电子天平、离心机、超净工作台、冰箱、低温冰箱(−40℃~−80℃)、血库冰箱、恒温培养箱、干燥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切片机(含冷冻切片机)、组织包埋机、组织脱水机、X 线机、移动式 X 线机、手术台、无影灯、高频电刀、内窥镜消毒设施、快速消毒器、高压消毒柜、病房单元基本设备、救护车、毁形机、氧气瓶。
二、推荐配置品目
动态心电分析仪、超声心动仪、动态无创血压监护仪、肺功能分析仪、阴道镜、宫腔镜、妊娠高血压检测仪、新生儿听力筛查检测仪、新生儿经皮测胆仪、眼科超声诊断仪、屈率计、手术显微镜、眼科视野仪、超声洁牙机、光敏固化机、牙科技工装置、手机快速消毒柜、急救担架移动床、短波电疗机、超短波电疗机、五官超短波电疗机、紫外线治疗机、微波电疗机、麻醉气体监测仪、手术对接车、担架推车、血培养分析系统、微生物分析仪、电泳仪、基因扩增仪、高速冷冻离心机、生物安全柜、磨刀机、病理图像分析系统、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洗片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超声波清洗机、化学气体消毒柜、烘干机、蒸馏水机、医疗废物处置装置。
⑵ 二类医疗器械都包括哪些
X线拍片机、B超、显微镜、生化仪属于Ⅱ类。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二)质检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应占有职工总数的相应比例。
(四)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能力。
(五)应有与所生产产品及规模相配套的生产、仓储场地及环境。
(六)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七)企业应收集并保存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八)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符合规定的生产场地。
(2)注射泵属于什么器材扩展阅读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申请表》(见本办法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质证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证明文件;
(四)企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和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五)拟生产产品范围、品种和相关产品简介;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七)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八)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
(九)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⑶ 在医院医疗设备计量中,哪些医疗设备属于国家强制计量的
心电图机
多参数监护仪
微量注射泵
微量输液泵
呼吸机
血压计
人体秤
麻醉机
彩色超声多普勒
血液透析机
婴儿培养箱
检验科设备(含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等)
CT
核磁共振
X线机
等等
⑷ 哪些设备属于生命支持设备
生命支持类设备主要有呼吸机、麻醉机、血透机、婴儿保育箱以及监护仪和除颤器等部分抢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