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器材和设备为什么不能随意动用
《消防法》第28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 消防器材检查标准
1、 根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按该要求商场灭火器配备标准为2具/50㎡, 不足50㎡按照50㎡计算。(如某商户营业面积51㎡应配备4具不得少于4KG 装 ABC干粉灭火器)
2、 灭火器保质期,灭火器筒体报废年限为10年,出厂满5年需充装灭火剂,充装以后每隔2年需再次充装(具体根据维修厂商提供质保期为准),但总共不超过3次。即5+2+2=9,9年后的下一年报废。
3、 干粉灭火器压力表检查,压力表分为红绿黄三个颜色,当指针指示在红色区间时表示灭火器压力不足不可用、指针指示在绿色区间时表示压力正常可用、当指针指示在黄色区间时表示压力充装过高勿超出1.4mpa 超出需返厂维修如未返修使用时有爆炸的危险。(正常压力值1.2mpa-1.4mpa)
4、 灭火器只得充当灭火器具使用,不得当作它用,灭火器摆放位置需放置在醒目明显的位置不得被杂物堵塞阻隔且放置在通风干燥位置时常进行保养擦拭,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检查卡。
5、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
1)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明显裂纹、无泄压机构。
4)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铭牌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3. 小区区间路停车违法吗
小区区间路停车是违法的,小区区间路属于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即使小区内没有规划停车位,大家也不得随意占用小区的消防通道。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从住宅小区来说的话,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在日常生活中,有的车主可能会因为临时有急事,又找不到停车位,或者为了节省停车费等,就将私家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消防通道是可以让消防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而像灭火救援都是争分夺秒的事,消防通道可以说是“生命通道”。不少人为了便利停车而占用消防通道,但却忘了“安全”二字。因此,任何人都不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同时也都应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等。不要轻视消防安全,危急情况发生时,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 灭火器有效期是几年
灭火器对于火灾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发生了火灾,我们最好的方式是先通过灭火器初步的处理,如果不能通过灭火器处理的,这个需要拨打消防电话,那么灭火剂它的有效期是几年呢,一般来说,灭火器的有效期是根据灭火器的种类来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灭火器有效期是几年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灭火器有效期是几年
一、有限期
1、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2年;
2、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0年;
3、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6年。
二、维修期限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
2、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
二、放火罪表现是怎样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三、放火罪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