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重点单位与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陕西省地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消防安全等级,确保公司系统生产区、办公区、家属区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和《公司系统生产区、办公区、家属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保卫部是集团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器配置标准、统一购置,并对下属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集团各级保卫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设置、使用、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消防器材按照防火单位的危险等级、火灾种类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配置。
第五条110Kv变电站(工业建筑中危险级)
(一)控制室:5kg强化水型灭火器4具,灭火器箱1个。(主控制室控制屏数大于24个,灭火器数量增加为8具)
(二)高压室:5kg干粉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1台,灭火器箱1个。
(三)设备区:8kg干粉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2台,灭火器箱1个。
(四)辅助厂房:5kg干粉灭火器4具,灭火器箱1个。(辅助厂房建筑在2层以上,灭火器数量增加为8具。)
(五)消防器具:消防砂箱(砂箱数与主变数相同),消防铲8把,消防斧2把,消防铅桶12个。
第六条35Kv变电站(工业建筑中危险级)
(一)控制室:5kg强化水型灭火器4具,灭火器箱1个。
(二)高压室:5kg干粉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1台,灭火器箱1个。
(三)设备区:8kg干粉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1台,灭火器箱1个。
(四)辅助厂房:5kg干粉灭火器4具,灭火器箱1个。(辅助厂房建筑在2层以上,灭火器数量增加为8具。)
(五)消防器具:消防砂箱或沙池(砂箱数与主变数相同),消防铲6把,消防斧2把,消防铅桶8个。
新建110Kv、35Kv典型设计消防器材配置适用此标准。(标准配置表附后)
第七条办公区(民用建筑中危险级)
(一)七层以下办公楼每楼层配置4kg干粉灭火器4具,灭火器箱1个,高层住宅楼按设计规范灭火器数量要求配置。
(二)配电室:4kg强化水型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1台,灭火器箱1个。
(三)调度室、机房:4kg强化水型灭火器4具,灭火器箱1个。
(四)库房:根据实际面积大小配置5kg干粉灭火器4-6具。(有露天仓库的配置5kg干粉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1个,灭火器箱1个)。
(五)修试中心:5kg干粉灭火器4具,35kg干粉推车1个,灭火器箱1个。
第八条供电所(民用建筑轻危险级)。配置5kg干粉灭火器6具,设有物资库房、修试所的相应增加5kg干粉灭火器2-4具。
第九条物资公司应急物资仓库(工业建筑中危险级),其中:室内仓库4个,露天仓库一个,配电室一个。
配置:35kg干粉推车10个,8kg干粉灭火器16具,4kg强化水型灭火器4具,5kg干粉灭火器12具,灭火器箱8个。
第十条公司系统家属区(民用建筑轻危险级)。七层以下家属楼每单元配置4kg干粉灭火器3具(1、3、5层挂钩、托架放置)。高层住宅楼按设计规范灭火器数量要求配置,设有配电室、锅炉房的按办公区配电室标准配置。
2.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是什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责任及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治安和消防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Q/MN G11003-2009《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3 管理职责
3.1 行政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直属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3.1.1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3.1.2 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1.3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现场火灾,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3.1.4 组织对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训练;
3.1.5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修筑火灾原因调查。
3.2 公司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公司安全消防体系和分层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人,职责落实:
3.2.1 各部门应确立各自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
3.2.2 各部门驱力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3.2.3 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
3.2.4 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又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3.2.5 公司所有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守则。
4 消防管理
4.1 公司行政部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4.2 公司内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a) 各生产车间;
b)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4.3 公司使用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必须时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书的产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4.4 禁止在火灾危险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向安全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过安全部批准后方可予以使用。
4.5 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工其他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4.9 禁止在办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做饭等。
4.10 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4.11 公司根据现有消防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4.12 员工自行车、电动车、公司车辆按指定区域有序存放,物品有许久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4.13 公司下列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a)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
b)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 消防设备地安装、操作、维修人员;
d) 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
5 安全生产管理
5.1 各部门、车间的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3 使用电机设备后,每次清洁机器,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可靠。
5.5 只有电工或专业人员才能安装电线、威胁电器设备。
6 消防安全检查实施要求
6.1 行政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6.2 生产部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7 消防安全培训管理
公司设立了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参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8消防员管理要求
8.1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培训其他人员。
8.2 熟悉公司情况,熟记消防器材位置,熟悉器材性能,熟悉操作使用方法。
8.3 经常对公司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填发隐患通知书,限期采取措施,检查落实情况,防患与未然。
8.4 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尽快组织参加协调灭火工作,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8.5 火灾后及时组织调查,如实反映火灾原因。
9相关记录
整改通知书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