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防器材、裝備設施,不得用於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於與消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八條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於與消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四十九條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單位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由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第五十條對因參加撲救火災或者應急救援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五十一條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1)不得擅自變更消防器材設施的什麼擴展閱讀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驗收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在驗收後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B. 私自使用消防器材用於其它用途屬於什麼行為違反了那一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章火災預防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C. 未經許可不準動用什麼等消防器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範本一】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
D. 消防法規定,破壞消防設施屬於什麼行為求答案
破壞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犯罪行為性質情節造成後果判定,可能涉嫌罪名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盜竊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不構成犯罪可以依消防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 消防器材只准在什麼地方可動用其他情況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施
摘要 你好,
F. 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擅自更改消防設施嗎有誰來管控嗎
沒有權利的,改變消費設施的用途必須要經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批准才行,你可以去當地的消防部門投訴或者去當地建委的物業管理科投訴
G. 嚴禁堵塞消防什麼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什麼
嚴禁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中、消防車通道」,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消防設施、器材」。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
一般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制度須知
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築工程都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消防技術標准進行設計。
建設單位應將有關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准方可施工;駿工時,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H. 消防器材前多少范圍不得堆放物品
各區域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消防技術規范和有關地方法規的要求。其具體要求為以下幾點。
1、禁火作業區距離生活區應不小於15m,距離其他區域應不小於25m。
2、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料場及倉庫距離修建的建築物和其他區域應不小於20rn。
3、易燃廢品的集中場地距離修建的建築物和其他區域應不小於30m。
4、防火間距內,不應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5、臨時設施最小防火間距,要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國務院《關於工棚臨時宿舍和衛生設施的暫行規定》。
(8)不得擅自變更消防器材設施的什麼擴展閱讀
分類
滅火類
1、滅火器具包含:七氟丙烷滅火裝置、二氧化碳滅火器 、1211滅火器 、乾粉滅火器 、酸鹼泡沫滅火器 、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器掛具、 機械泡沫滅火器 、水型滅火器 、其他滅火器具等。
2、消火栓包括室內消火栓系統和室外消火栓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包括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上和地下兩大類,室外消火栓在大型石化消防設施中用的比較廣泛,由於地區的安裝條件、使用場地不同,受到不同限制,石化消防水系統已多數採用穩高壓水系統,消火栓也由普通型漸漸轉化為可調壓型消火栓。
3、破拆工具類,包括消防斧、切割工具等。至於其它的,都屬於消防系統了,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隔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應急疏散系統等。
滅火器是一種可由人力移動的輕便滅火器具,它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用來撲救火災。滅火器材繁多,其適用范圍也有所不同,只有正確選擇滅火器的類型類型,才能有效地撲救不同種類的火災,達到預期的效果。
我國現行的國家標准將滅火器分為手提式滅火器和車推式滅火器。下面就人們經常見到和接觸到手提式滅火器的分類、適用及使用方法作一直簡要的介紹。
報警類
1、火災探測器
火災探測器具體包括感溫火災探測器、感煙火災探測器、復合式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紫外火焰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火災探測器、紅外對射火災探測器。
2、報警按鈕
報警按鈕包括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鈕。
3、報警器
報警器包括火災 聲報警器、火災光報警器、火災聲光報警器。
4、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報警主機、CRT顯示器、直接控制盤、匯流排制操作盤、電源盤,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系統。
5、多功能報警器
多功能報警控的主機主要有一個有線的無線防區(八路無線四路有線防區):即可以連接有線探探頭、有線門磁、有線煤氣探測器。可以使用遙控器進行操縱,擁有多種操縱方式:可以使用電話機對系統進行操縱;也可以在別處用電話進行操縱;
可以及時將各種報警信號以數字的形式傳至報警中央;還可以設置六路電話號碼。具備提高前輩的抗干擾、防雷擊特性。
I. 擅自改變建築物布局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反消防法哪一條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J. 消防器材和設備為什麼不能隨意動用
《消防法》第28條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8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