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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吸毒檢測器材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3-07 15:23:57

『壹』 警方懷疑吸毒驗血流程

檢查吸毒是使用的專用檢測毒品的試劑,或者檢測血液,或者檢測尿液。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三條吸毒檢測分為現場檢測、實驗室檢測、實驗室復檢。

第四條現場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進行。

實驗室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

實驗室復檢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進行。

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不得由同一檢測機構進行。

第五條吸毒檢測樣本的採集應當使用專用器材。現場檢測器材應當是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生產或者進口的合格產品。

第六條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唾液或者毛發等生物樣本。

第七條被檢測人員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第八條公安機關採集、送檢、檢測樣本,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採集女性被檢測人尿液檢測樣本,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採集的檢測樣本經現場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當分別保存在A、B兩個樣本專用器材中並編號,由採集人和被採集人共同簽字封存,採用檢材適宜的條件予以保存,保存期不得少於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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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專家解答:如何判斷周邊的人是吸毒人士

對吸毒行為的判定、確認是一個復雜的技術問題,通常涉及司法行政的處理,一般由專門機關實施。我們可以通過對周圍人員或子女日常行為的一些變化來觀察或判斷其可疑的吸毒行為。以下行為或症狀可供參考:

1、海洛因

濫用海洛因之後呈不同程度的中毒狀態,表現為精神恍惚、表情淡漠、消沉、抑鬱、昏睡,一副頹廢狀;但4-8小時如不繼續吸毒則出現戒斷症狀。

海洛因戒斷症狀包括開始時流淚、流涕、流延、頻繁的打哈欠、出汗、焦慮、煩躁、失眠等,進一步發展可見瞳孔擴大、皮膚起雞皮疙瘩、寒戰、厭食、胃腸活動加強和由於胃腸痙攣導致的惡心、嘔吐、腹部絞痛、腹瀉等症狀,皮膚如螞蟻在爬。

此時情緒易激惹,可有攻擊行為或轉為抑鬱,進一步發展全身不適加重,肌內/關節酸痛,肌肉抽搐,血壓上升,可出現脫水,戒斷症狀於36-48小時達到高峰。

以下症狀、體征或行為特徵有助於判斷海洛因濫用與成癮

(1)針眼狀瞳孔

瞳孔縮小呈針尖狀,這是用完海洛因後最具特徵的體征。

(2)精神及成癮行為變化

如上所述,主要表現為強迫性用葯和由此導致的強烈覓葯行為,以此為生活、生命唯一目標。吸毒者葯後精神恍惚、表情淡漠、消沉、抑鬱和昏睡;

停葯後表現為焦慮不安、煩躁、易激惹和失眠等反應,吸毒者為了獲得毒品可以放棄社會、家庭責任感,放棄個人前途、健康、人的尊嚴和道德,人格扭曲,同吸毒前判若兩人,為獲取毒品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這種人常不講個人衛生和溫飽,衣著邋遢,呈頹廢狀。

(3)特徵性的戒斷症狀

流淚、流涕、哈欠、瞳孔擴大,手指細微的抖動和情緒上的變化等,於停葯數小時後發生。

(4)其它

包括皮膚的針痕(見於注射方式濫用),焦黃的手指(因幾乎所有吸毒者都有吸香煙習慣,故此體片不僅見於燙吸方式濫用者,亦見於其它方式濫用者)和隨身攜帶的吸毒用具,如注射器、燙吸毒品用的錫箔等。

2、新型毒品

現以甲基苯丙胺(冰毒)為例說明新型毒品濫用後的主要表現特徵。

例如:精神亢奮、敏感、易激惹、刻板行為(沒有目的的機械性的重復動作)、動作和言語增多等中樞興奮反應;與此同時,出現血壓升高、疼痛、心悸、焦慮不安,並常在濫用毒品數小時後出現疲勞、嗜睡、抑鬱以及瀕臨「崩潰」的感覺。

濫用甲基苯丙胺後除出現上述症狀外,還可出現精神錯亂、譫妄、妄想、攻擊行為和精神分裂症狀等苯丙胺類中毒神經精神障礙。由於苯丙胺具有抑制食慾作用,因此慢性苯丙胺濫用者普遍存在嚴重厭食及其由此導致的營養不良。

『貳』 如何檢測吸毒

常見的毒品檢測大致是三種:尿液檢測、唾液檢測、血液檢測

1、尿液檢測

毒品檢測試紙的原理和操作與驗孕試紙差不多,主要特點是快速、方便、便於攜帶等。目前大量適用於個人、戒毒醫院、公安部門,是目前檢測毒品的常規試劑之一。

尿液檢測最長的有效期為一周(最佳檢測時間為吸毒後三、四天內),因此就有可能出現,癮君子在一個星期前吸毒,而尿液檢測卻是陰性(即未檢測出吸毒)。

2、唾液檢測

唾液檢測會比尿液檢測更加靈敏,而且唾液檢測同樣有操作便捷、快速的優點,相對於尿液檢測的方式來說,唾液檢測的方式更易於被患者接受,而且唾液檢測比較不受場地和性別的限制。

3、血液檢測

血液檢測能彌補尿液、唾液檢測的一些缺陷,但對時效性要求更高,因為血液中毒品成分的代謝非常快。另外由於血液檢測費用昂貴,且檢測設備只有少數省級醫院才配備,因此個人很少使用此類檢測方式。交警再最終確認酒駕、醉駕,就是通過血液檢測。

(2)現場吸毒檢測器材有哪些擴展閱讀

醫學研究已經證明,毒品對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內臟器官能夠造成永久性損傷,而且毒品具有極強的成癮性,一旦吸食,極難戒斷。在吸毒人員中,艾滋病等一些惡性傳染病的感染率極高,原因是吸毒人員共用針頭,加大了艾滋病等傳染病的傳播幾率。

除了對自身健康的危害外,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由於毒品對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害,吸毒人員往往會對親人、朋友和社會構成直接的危害。市第一中級法院審理的一起涉毒案件中,鄭某某吸毒後產生幻覺,竟將自己的姑媽當街殺死,待清醒後懊悔不迭,但為時已晚。

據了解,毒品會令吸食者產生嚴重的幻覺。在該院審理的一起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張某某因吸毒產生幻覺,先是用鋤頭將鄰居鄭某殘忍殺死,而後又將鄰居郭某的左耳咬下。事後查明,被害人鄭某、郭某與張某某平日里根本無任何矛盾,張某某純粹是受吸毒後的幻覺影響實施的犯罪。

「自殘、殺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些看起來悲慘的遭遇在涉毒案件中可以說是數不勝數。」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告誡市民,遠離毒品,不僅為了自己,也是為了你身邊的人。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公安部令第115號發布)

第一條 為規范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科學認定吸毒成癮人員,依法對吸毒成癮人員採取戒毒措施和提供戒毒治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吸毒成癮,是指吸毒人員因反復使用毒品而導致的慢性復發性腦病,表現為不顧不良後果、強迫性尋求及使用毒品的行為,同時伴有不同程度的個人健康及社會功能損害。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吸毒成癮認定,是指公安機關或者其委託的戒毒醫療機構通過對吸毒人員進行人體生物樣本檢測、收集其吸毒證據或者根據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狀、體征等情況,判斷其是否成癮以及是否成癮嚴重的工作。

本辦法所稱戒毒醫療機構,是指符合《戒毒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專科戒毒醫院和設有戒毒治療科室的其他醫療機構。

第四條 公安機關在執法活動中發現吸毒人員,應當進行吸毒成癮認定;因技術原因認定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戒毒醫療機構進行認定。

第五條 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戒毒醫療機構,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機關指定。

第六條 公安機關認定吸毒成癮,應當由兩名以上人民警察進行,並在作出人體生物樣本檢測結論的二十四小時內提出認定意見,由認定人員簽名,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核,加蓋所在單位印章。

有關證據材料,應當作為認定意見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吸毒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情形的,公安機關認定其吸毒成癮:

(一)經人體生物樣本檢測證明其體內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證據證明其有使用毒品行為;

(三)有戒斷症狀或者有證據證明吸毒史,包括曾經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機關查處或者曾經進行自願戒毒等情形。

戒斷症狀的具體情形,參照衛生部制定的《阿片類葯物依賴診斷治療指導原則》和《苯丙胺類葯物依賴診斷治療指導原則》確定。

第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認定其吸毒成癮嚴重:

(一)曾經被責令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含《禁毒法》實施以前被強制戒毒或者勞教戒毒)、社區康復或者參加過戒毒葯物維持治療,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證據證明其採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兩類以上毒品的;

(三)有證據證明其使用毒品後伴有聚眾淫亂、自傷自殘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等行為的。

第九條 公安機關在吸毒成癮認定過程中實施人體生物樣本檢測,依照公安部制定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公安機關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人民警察,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二級警員以上警銜及兩年以上相關執法工作經歷;

(二)經省級公安機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並考核合格。

第十一條公安機關委託戒毒醫療機構進行吸毒成癮認定的,應當在吸毒人員末次吸毒的七十二小時內予以委託並提交委託函。超過七十二小時委託的,戒毒醫療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 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戒毒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依照《戒毒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吸毒成癮認定工作。

第十三條 戒毒醫療機構認定吸毒成癮,應當由兩名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醫師進行。

第十四條 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醫師,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戒毒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二)從事戒毒醫療工作不少於三年;

(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十五條 戒毒醫療機構對吸毒人員採集病史和體格檢查時,委託認定的公安機關應當派有關人員在場協助。

第十六條 戒毒醫療機構認為需要對吸毒人員進行人體生物樣本檢測的,委託認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協助提供現場採集的檢測樣本。

戒毒醫療機構認為需要重新採集其他人體生物檢測樣本的,委託認定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七條 戒毒醫療機構使用的檢測試劑,應當是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產品,並避免與常見葯物發生交叉反應。

第十八條 戒毒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依照診療規范、常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吸毒人員的病史、精神症狀檢查、體格檢查和人體生物樣本檢測結果等,對吸毒人員進行吸毒成癮認定。

第十九條 戒毒醫療機構應當自接受委託認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出具吸毒成癮認定報告,由認定人員簽名並加蓋戒毒醫療機構公章。認定報告一式二份,一份交委託認定的公安機關,一份留存備查。

第二十條 委託戒毒醫療機構進行吸毒成癮認定的費用由委託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 各級公安機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泄露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及被認定人員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戒毒醫療機構以及承擔認定工作的相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人民網-毒品危害比你想像的還大

參考資料:網路-吸毒成癮認定辦法

『叄』 吸毒驗頭發能檢測出吸什麼毒品嗎

是的。

根據《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毛發樣本檢測,是指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對涉嫌吸毒人員的毛發樣本(頭發)進行檢測,為公安機關認定吸毒行為提供科學依據的活動。

第三條 提取毛發樣本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醫用剪刀或者鋸齒剪刀緊貼被提取人員頭皮表面剪取頭頂後部(如頭頂後部無法提取到足夠頭發的,可選擇離該部位最近的頭部部位)長度為3厘米以內的頭發;長於3厘米的頭發,需從發根端截取3厘米。

第三條 提取毛發樣本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醫用剪刀或者鋸齒剪刀緊貼被提取人員頭皮表面剪取頭頂後部(如頭頂後部無法提取到足夠頭發的,可選擇離該部位最近的頭部部位)長度為3厘米以內的頭發;長於3厘米的頭發,需從發根端截取3厘米。

第十條 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

(3)現場吸毒檢測器材有哪些擴展閱讀:

公安部頒布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節選)

第二條 吸毒檢測是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生物醫學檢測,為公安機關認定吸毒行為提供科學依據的活動。

第五條 吸毒檢測樣本的採集應當使用專用器材。現場檢測器材應當是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生產或者進口的合格產品。

第六條 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或者毛發等生物樣本。

第七條 被檢測人員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第八條 公安機關採集、送檢、檢測樣本,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採集女性被檢測人尿液檢測樣本,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第九條 現場檢測應當出具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檢測的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的印章。

現場檢測結果應當當場告知被檢測人,並由被檢測人在檢測報告上簽名。被檢測人拒不簽名的,公安民警應當在檢測報告上註明。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決定進行實驗室檢測的,應當在作出實驗室檢測決定後的三日內,將保存的A樣本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檢驗鑒定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

第十二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或者醫療機構應當在接到檢測樣本後的五日內出具實驗室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檢測機構公章後,送委託實驗室檢測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收到檢測報告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檢測結果告知被檢測人。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決定進行實驗室復檢的,應當在作出實驗室復檢決定後的三日內,將保存的B樣本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檢驗鑒定資格的實驗室。

『肆』 對涉毒女性進行吸毒現場檢測的步驟

公安部頒發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第八條 公安機關採集、送檢、檢測樣本,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採集女性被檢測人尿液檢測樣本,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伍』 手持式毒品檢測儀

你那個是磁鐵裡面藏毒嗎?推薦使用一下攜帶型爆炸物毒品探測儀PH700,利用采樣布在磁鐵周圍擦拭取樣,磁鐵旁邊一般都是有殘留、做不到完全密封,只要取到樣品,該毒品探測儀就能檢查出來並且報警,觸摸顯示屏也會顯示出相應物品的名稱,原理是離子遷移譜,是定性分析的。

『陸』 毛發毒品現場檢測與實驗室檢測有什麼區別

毛發毒品現場檢測

毛發毒品現場篩查是需要毛發毒品檢測儀配合使用的,華高毛發毒品檢測儀檢測時限長、毒品濫用信息全,樣本抗腐蝕、易採集保存、可重復取樣等。

實驗室檢測

實驗室檢測採用的是液相色譜質譜聯用儀,該技術靈敏度和准確性極高,但儀器設備價格昂貴,分析成本較高,且實驗室毛發檢測行業規范操作工序繁瑣、分析時間長。

『柒』 用什麼方法檢測是否吸毒

想要檢測一個人是否吸毒,一般是用四種方法。如果是現場檢測比較常見就是尿液檢測、唾液檢測;如果是實驗室檢測目標物除尿液外,還有毛發、血液等生物樣本。

唾液檢測比較常見的是交警查毒駕,方便快捷,已冰毒為例,唾液檢測的時效能有24小時至48小時左右。全世界范圍內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還是尿液檢測,公安禁毒工作中普遍使用的就是尿液檢測,還有就是個人戒毒過程中家屬監督戒毒也會選擇這種簡單的方法。一塊聯合檢測試紙,兩分鍾出結果。尿液檢測試紙的檢測時效一般是七天左右。具體的根據個人的體質而定,檢測原理是吸食毒品後毒品成分會通過個人的身體新陳代謝沉澱到尿液中。所以說檢測時效會與個人新陳代謝規律有關,也有出現過半個月還能通過尿液檢測出來的。

有些家屬在監督戒毒過程中碰到過奇怪的現象,基本可以確認偷偷的吸過,到檢測的時候卻是陰性?這和尿液檢測的時效有關,如果是剛吸完沒多久檢測出陰性也是屬於正常情況,因為毒品成分通過新陳代謝沉澱到尿液中也是需要時間,這個時候可以用唾液檢測試紙或者是等六個小時以後再次檢測尿液。有的人就覺得反正尿液檢測時效最多也就半個月左右,偷偷的吸了只要躲過這個時間段就好。其實還有一種檢測方法,而且這種方法的檢測時效能達到半年左右,以前這種檢測方式都是要在實驗室完成,但是現在少數城市已經有了現場毛發檢測儀。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中明確,吸毒檢測包括現場檢測、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同時,毛發、尿液、唾液及血液樣本均為檢測吸毒的合法生物樣本。

『捌』 毛發毒品檢測儀哪些地方有

你好,毛發中毒品現場篩查儀是屬於國家專利產品,目前能夠生產的企業比較少,毛發毒品檢測儀特別適用於基層禁毒執法工作。毛發毒品檢測儀是採用儀器處理毛發+毛發檢測試劑判讀結果的方法,此設備屬於現場篩查。目前儀器已經獲得公安部科技成果認證、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成果驗收報告等資質與榮譽。

《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規范》

第一條為規范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工作,充分發揮毛發樣本檢測在辦理涉毒案件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毛發樣本檢測,是指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對涉嫌吸毒人員的毛發樣本(頭發)進行檢測,為公安機關認定吸毒行為提供科學依據的活動。

第三條提取毛發樣本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醫用剪刀或者鋸齒剪刀緊貼被提取人員頭皮表面剪取頭頂後部(如頭頂後部無法提取到足夠頭發的,可選擇離該部位最近的頭部部位)長度為3厘米以內的頭發;長於3厘米的頭發,需從發根端截取3厘米。

第四條提取的毛發樣本應當分為A、B兩份,每份樣本重量不少於50毫克,用鋁箔紙包裹,分別裝入紙質信封後將信封封裝。信封上應當填寫樣本編號、提取日期和提取人等信息,信封封口處由被提取人員按手印並簽字確認。被提取人員拒絕按手印或簽字的,提取人應當註明,並對提取的全部過程進行錄像。

第五條毛發提取工作人員應當製作毛發樣本提取信息表,記載被提取人姓名、被提取人居民身份號碼、提取毛發種類、提取地點、提取單位、提取人員、提取時間等信息。

第六條提取不同人員毛發的,應當分別提取,獨立包裝,統一編號,並及時清理采樣過程中提取器材上的殘留物,確保樣本不被交叉污染。

第七條提取的毛發樣本應當置於室溫、避光、乾燥、通風、潔凈的環境中保存,不得和繳獲的毒品在同一房間內保存。疑似有傳染性疾病等危險性的樣本應按相關規定保存。

第八條對提取的毛發樣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現場檢測或者實驗室檢測。

第九條毛發樣本中O6-單乙醯嗎啡、嗎啡、甲基苯丙胺、苯丙胺、3,4-亞甲二氧基苯丙胺(MDA)、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去甲氯胺酮、甲卡西酮的檢測含量閾值為0.2納克/毫克;可卡因的檢測含量閾值為0.5納克/毫克;苯甲醯愛康寧和四氫大麻酚的檢測含量閾值為0.05納克/毫克。實際檢測含量值在閾值以上的,認定檢測結果為陽性。

第十條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

第十一條本規范所稱「以上」「以內」均包含本數。

第十二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玖』 吸毒檢測的相關法規

公安部頒布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節選)
第二條 吸毒檢測是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生物醫學檢測,為公安機關認定吸毒行為提供科學依據的活動。
第五條 吸毒檢測樣本的採集應當使用專用器材。現場檢測器材應當是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生產或者進口的合格產品。
第六條 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或者毛發等生物樣本。
第七條 被檢測人員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第八條 公安機關採集、送檢、檢測樣本,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採集女性被檢測人尿液檢測樣本,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第九條 現場檢測應當出具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檢測的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的印章。
現場檢測結果應當當場告知被檢測人,並由被檢測人在檢測報告上簽名。被檢測人拒不簽名的,公安民警應當在檢測報告上註明。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決定進行實驗室檢測的,應當在作出實驗室檢測決定後的三日內,將保存的A樣本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檢驗鑒定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
第十二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或者醫療機構應當在接到檢測樣本後的五日內出具實驗室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檢測機構公章後,送委託實驗室檢測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收到檢測報告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檢測結果告知被檢測人。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決定進行實驗室復檢的,應當在作出實驗室復檢決定後的三日內,將保存的B樣本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檢驗鑒定資格的實驗室。
第十五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應當在接到檢測樣本後的五日內出具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專用鑒定章後,送委託實驗室復檢的公安機關。
第十六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檢測機構或者實驗室復檢機構認為送檢樣本不符合檢測條件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後,由公安機關根據檢測機構的意見,重新採集檢測樣本。
第十七條 被檢測人是否申請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決定進行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
公安部網站公布《吸毒檢測程序規定》,根據規定,被檢測人員若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吸毒檢測的對象,包括涉嫌吸毒的人員,被決定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被公安機關責令接受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人員,以及戒毒康復場所內的戒毒康復人員。
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或者毛發等生物樣本。
規定指出,被檢測人對現場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被告知檢測結果之日起的三日內,向現場檢測的公安機關提出實驗室檢測申請。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實驗室檢測申請後的三日內作出是否同意進行實驗室檢測的決定,並將結果告知被檢測人。

『拾』 四川對吸毒人員都做什麼樣的檢測

你好,毛發驗毒是檢驗癮君子的有效手段,它能挖掘出吸毒者的用葯程度,人體注射或吸食毒品後,除了由尿液外,其他如唾液,血液等或多或少都會含有曾使用過的葯物或該葯物的代謝物,因此都可以作為毒品檢測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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