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構成要件
法律分析: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構成要件: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2、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4、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Ⅱ 專用間諜器材由什麼部門確認
法律分析:專用間諜器材應由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專用間諜器材」是指進行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一)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二)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三)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四)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第二十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Ⅲ 專用間諜器材的簡介
【注音】zhuānyòngjiāndiéqìcái
【釋義】是指被間諜情報機構秘密派遣到對象國(地區)從事以竊密為主的各種諜報活動的特工人員,從事間諜活動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材料等,又指被對方間諜情報機構暗地招募而為其服務的本國公民從事間諜活動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材料等。
Ⅳ 專用間諜器材由哪一機關依照國家規定確認
專用間諜器材應由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
《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條所稱「專用間諜器材」是指進行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
(二)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
(三)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
(四)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專用間諜器材的確認,由國家安全部負責。
(4)專用間諜器材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屬於《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所稱的"重大貢獻":
(一)為國家安全機關提供重要線索,發現、破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二)為國家安全機關提供重要情況,防範、制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發生的;
(三)密切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表現突出的;
(四)為維護國家安全,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進行斗爭,表現突出的;
(五)在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工作中,成績顯著的。
第十九條 《國家安全法》第二十條所稱"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是指:
(一)不應知悉某項國家秘密的人員攜帶、存放屬於該項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
(二)可以知悉某項國家秘密的人員,未經辦理手續,私自攜帶、留存屬於該項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
Ⅳ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構成條件有哪些
構成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要件有:
1、主體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單位;
2、主觀上是直接故意;
3、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客觀上行為人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Ⅵ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是什麼類型的罪名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上是直接故意;
3、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客觀上為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Ⅶ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具體怎麼認定
構成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要件:
(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客觀方面: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Ⅷ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Ⅸ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有哪些種類
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1、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
2、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
3、侵犯的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主體為一般主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