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鑄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保障安全生產,需要很多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我提供以下三個,請參考。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 .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 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 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 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 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 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 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 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 .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 .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 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業)、項目(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隊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 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 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 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 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 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4) 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班組級。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組後,開始工作前的一級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 本人從事施工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2) 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 班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 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級教育的要求:
1) 三級教育一般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2) 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
3) 給每一名職工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後入冊。
(2)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劃》的有關規定,按國家、行為、地方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
(3) 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1) 季節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 節假日前後;
3) 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4) 工作對象改變;
5) 工種變換;
6) 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7) 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後;
8) 新進入現場等。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車間安全檢查是發動和依靠職工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有效辦法,是落實黨的勞保政策,檢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預防和杜絕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一項得力措施,還可以達到交流經驗,互相促進、互相學習的作用。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1)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及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每一次生產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線的生產人員,因此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特別是對於那些剛到新崗位的工人,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自我安全檢查可分為五類注意事項: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台穩固,地面和工作檯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
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5.其他防護的安全性
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防凍、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根據國家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2、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部門、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3、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並制度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並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4、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5、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4)公司每月對各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考評,
在考評中達到合格標準的不獎不懲,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懲當月工資的10%,達到優良標準的獎月工資的10%,安全生產月考評成績做為項目部年終評先工作的重要依據(占年終評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7、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准,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1)、公司對創文明工地的單位按建築工程面積進行獎勵:創省級文明樣板工地的獎1000元;創省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800元;對創市級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獎500元;對創市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300元;對未能完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的項目部,公司按照創建文明工地獎勵辦法,對責任項目部進行相應的懲罰。
(2)、公司竣工的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匯總不達標的,公司將對該工程的項目部處800元的罰款。罰款辦法由公司安全處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達標證據,經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交公司財務部由受罰單位工程款中扣除。並整理好懲罰資料入檔。
8、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現險情,既不採取防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後,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採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9、經濟處罰的規定
(1)、生產、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a.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於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b.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相關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後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相關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e.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並未提供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並扣罰月工資的10-30%。
f.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並處罰,由個人承擔。
(2)、現場管理及檢查
a.職工進入施工現場、生產車間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均罰款20元;一次發現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並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車間、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處罰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b.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c.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用電、工具、焊機、安全網、車床等的設備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d.對於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於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50元。
e.對於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f.對於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現場,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g.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的,處以相關負責人50-200元罰款。
h.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施工安全檢查標准》中合格的部門、工地,處以相關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對其負責人加倍處罰。
k.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負責人,罰款20-200元。
l.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並處罰。
(3)、工傷事故
a.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b.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10-30%,並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c.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並免發1-6個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d.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准分別計算合並罰款。
e.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設備事故和隱患
a.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b.對於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不少於100元)。
c.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5)火災事故及隱患
a、火災隱患
①、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②、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③、違犯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b、火警
①、對於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並給予批評教育。
②、對於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③、對於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④、對於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⑤、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採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⑥、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⑦、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並處罰。
10、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於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後,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於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後,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採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 、「停工通知書」後,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貳』 安全生產技術專家需要哪些條件
安全生產專傢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高級技術職稱;2、熟悉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准,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在安全生產領域享有一定聲譽;3、具有5年以上從事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工作經歷,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4、有較強的現場發現、分析和解決事故隱患與問題的能力,能深入現場開展隱患排查工作;5、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叄』 申請壓力容器生產資質要准備哪些條件
申請壓力容器生產資質要准備條件:建個質保手冊,取壓力容器質保師證(化工裝備協會),質保師人員確定,焊工,設備,預生產的過程資料。
壓力容器屬於特種設備,需要辦理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到質量監督局辦理。A、B、C級到國家質檢總局申報。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冊;具備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測手段等條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能有效運轉;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
申請
(一)申請A、B、C級鍋爐和A、B、C級壓力容器以及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須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申請資料應先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
(二)申請D級鍋爐、D級壓力容器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應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
(三)申請鍋爐、壓力容器或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外製造企業應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
『肆』 考安全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中級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如下: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初級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伍』 機械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麼
⑴置防護裝置
要求是,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梵谷度在2m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軸節、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
對防護裝置的要求:
a、安裝牢固,性能可靠,並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b、適合機器設備操作條件,不妨礙生產和操作;
c、經久耐用,不影響設備調整、修理、潤滑和檢查等;
d、防護裝置本身不應給操作者造成危害;
e、機器異常時,防護裝置應具有防止危險的功能;
f、自動化防護裝置的電氣、電子、機械組成部分,要求動作準確、性能穩定、並有檢驗線路性能是否可靠的方法。
⑵機器設備的設計,必須考慮檢查和維修的方便性。必要時,應隨設備供應專用檢查,維修工具或裝置。
⑶為防止運行中的機器設備或零部件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⑷機器設備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以保證接近危險時能有效地制動。
(5)鑄造安全技術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2、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3、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4、控制室或機櫃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准關於防火防爆的要求。
5、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陸』 鑄造車間的安全員該做什麼
安全員分為兩種
1 現場管理督導工人工作,給與安全指導
2 工廠為了應付各種檢查,按照需要設置的安全人員
給你一個需要用的流程介紹吧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車間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1)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及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台穩固,地面和工作檯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 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5.其他防護的安全性 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防凍、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柒』 鑄造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如何建立,如何向企業各部門實施
流程就是多個人員、多個活動有序的組合。
§流程關心誰做了什麼事,產生了什麼結果,傳遞了什麼信息給誰。這些活動一定是體現企業價值的。 §業務流程不僅僅限於一個單一的功能或者單一的部門 §業務流程能夠貫穿始終的反映經營情況 可見一個好的、有效的、受控的流程建立過程中「溝通」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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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各部門職責
A.廠長
1. 全面負責工廠各項管理工作,對工廠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實施、完善和保持的決策負責,主持制定質量方針、質量目標,頒布《質量手冊》;
2. 主持管理評審,對外負責對用戶的質量承諾,對內負責各項質量活動的正常開展,保證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
3. 主持對大型項目的設計、工藝評審工作;
4. 明確規定各部門、各類人員承擔的責任、許可權和相互關系;
5. 提供必要的資源,使其滿足工廠發展及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6. 負責對大批量采購計劃及活動的監控;
7. 負責組織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核,根據工作質量對崗位津貼、績效實施獎罰;
8. 負責工廠財務工作的監控與管理;
9. 任命管理者代表;
10.改進。
B.副廠長
1. 全面負責工廠各項生產管理工作,對工廠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完善和保持負責,主持制定生產計劃、采購計劃,制定產品標識方法,確保客戶財產安全。
2. 全面協助廠長工作。在廠長離廠期間,代理廠長工作。
3. 負責擬定工廠生產發展規劃,確定年度生產指標,對工廠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生產任務負責。
4. 負責成套項目的談判,代表工廠簽訂成套項目的加工合同,制定總體進度計劃,並責成有關部門執行。
5. 主持工廠生產調度會,檢查各部門生產計劃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源,使其滿足生產要求。
6.協調廠內設備的合理使用,協助廠長對重大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和處理。
C.管理者代表
1.確保依據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標準的建立、實施和保持質量管理體系。
2.負責貫徹實施工廠質量方針與質量目標,全面管理企業的質量工作,對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實施負責。
3. 協助廠長組織管理評審,領導內部質量體系審核。
4.主持召開重大質量問題分析會,推進各項質量活動的正常開展。
5.負責在工廠內部提高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
6. 定期或不定期直接向廠長報告質量體系運行和《質量手冊》執行情況,以供評審和作為質量體系改進的基礎。
D.檢驗科科長
1. 確保依據工廠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保持;協助廠長組織管理評審;
2. 負責貫徹實施工廠的質量方針與質量目標,保證企業持續改進質量控制機制的建立及實施;
3. 負責對產品的原材料外購、外協加工過程及產品包裝、出廠全過程的質量檢驗;
4. 主持召開重大問題分析會,推進各項質量活動的正常開展,對預防、糾正措施負領導責任;
5. 參與對《質量手冊》的審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直接向廠長報告質量體系運行和《質量手冊》執行情況,以供評審和作為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基礎;
6. 負責領導工廠內部質量審核工作;
7. 對質量記錄的控制及統計技術的有效應用負領導責任;
8. 對質量文件和資料整理控制負領導責任;
9. 負責就工廠質量體系有關事宜與外部各方的聯絡工作。
E.技術科科長
1. 確保工廠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2.負責設計圖紙的校審。編制工藝文件、技術准備計劃、提供常備料、自備料、外協件、外購件、標准件清單。填寫特殊材料、刀具、工具的采購清單報生產科;
3. 對有一定加工難度的研製任務,負責向有關車間、檢驗部門進行工藝、檢測技術交底。對重大或成套項目按工藝流程的總進度向生產科提出分階段的計劃進度建議;
4. 按工藝要求,設計專用工藝裝備。建立健全設計工藝技術資料的管理制度;
5. 完善產品設計工藝文件的校、核、審制度。設計圖紙,包括產品設計、專用工藝裝備設計的圖紙統一編號、簽批、標准化審查、底圖保管、技術文件的歸檔工作;
6. 配合生產科參加合同項目的技術談判,起草並簽訂技術協議;
7. 協助廠長組織技術交流和技術公關活動。擬訂技術進步發展計劃,負責開展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協助廠辦完成職工的技術培訓;
8. 參與產品質量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
F.生產科科長
1.負責承接所內外、國內外加工研製任務。對圖紙的成套性、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核。組織編制預算,編制生產計劃、月計劃、調度計劃、技術准備計劃和生產准備計劃,為生產項目下達作好充分准備。
2.根據生產任務進度提出承包辦法,與有關車間或科室簽訂 承包合同,經副廠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3.負責投產後的生產指揮調度。對各車間工序間的協作進行合理調度,確保生產環節正常運行。根據各車間和科室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向廠長提出獎懲建議。
4.協助副廠長召開生產調度會,檢查各車間、科室執行生產計劃的情況。按照技術科提出的備料單及時安排采購,確保生產所需各種材料、工具、標准件及其他輔助材料按計劃下達車間。根據需要負責材料的送檢工作。
5.負責統計各種生產數據,匯總分析報送廠內各有關部門,根據工廠崗位津貼、獎金管理條例,核定各車間獎金上報副廠長審核,呈報廠長批准。
6.負責庫房管理。做好物資采購、驗收、入庫和保管工作,負責管理成品庫做到合理發放定期盤點,確保庫房安全。
7.負責廠內機動車、電瓶車的管理,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工廠生產用車。
8. 負責各部門代表工廠與外單位簽訂的、納入供應鏈的相關合同的歸檔與管理。
G.廠辦主任
1. 協助廠長做好企業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根據管理委員會決議起草工廠各種行政文件。負責工廠各項行政工作。
2. 負責所內文件的收發、登記、歸檔工作。
3. 負責工廠文件的收發、登記、存檔工作,保存工廠各類管理制度文件並保證各部門使用的有效性。
4. 負責工廠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定期編制職工內部培訓計劃。
H.財務主管
1.負責制訂工廠財務制度;
2.指導編制工廠財務計劃;
3.負責工廠帳務處理,分析工廠財務狀況;
(1)帳務處理、收支審核及異常交易事項的反映;工廠目標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計算統計。
(2)財務報表的編制及報送;工廠實物資產的定期核對及報告。
(3)指導各類庫存材料的定期盤點及報告;
4.負責成本核算、提供產品定價信息、合同結算;
(1)根據工廠產品生產的特點,設置成本核算方法。
(2)工廠目標成本的核算與控制、目標利潤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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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總體功能
(1)訂單管理:用於處理服裝/鞋廠的客戶訂單數據,能夠處理多款式、多顏色、多分碼訂單。
(2)生產管理:這是工廠運作的核心,該功能模塊主要用於工廠的生產排程,及每日生產日報。並且進行MRP計算,計算當前所需的物料以便進行采購和生產所需物料數據的查核。能夠及時反映生產損耗、生產進度、生產質量情況。直接跟人事和成本核算掛鉤。
(3)采購管理:主要用於處理工廠采購數據。供應商報價。本采購可以根據多種類型來進行采購,一是MRP計算後的缺料數,二是直接從物料主檔抓取數據,三是申購的物料。
(4)庫存管理:主要用於出入庫,本系統所涉及到的出入庫數據很復雜,而且提供涉及大多工廠通用的多數單據處理,採用先進先出的出入庫方式、因為所有物流的運轉數據,即在這個模塊,當然就必須先初始物流數據。(順便提一下,企業運轉有四個流:人流、物流、資金流及信息流,人流我們在人事模塊進行管理,物流就是前面的幾個模塊,財務模塊用於資金流的管理,這就是整個工廠的運作的整個過程,ERP的理論就是利用人力和財力,通過物流運轉來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5)財務管理:主要用於應收應付管理。以及訂單的成本計算。
(6)人事管理:人事管理是一個比較大的模塊,用於對整個工廠的人員的調動及工資管理,包括人事檔案管理、薪資發放項目的設定,人員異動管理、計件工資管理和月薪工資管理。它能根據你所設置的員工工資級別和薪資項目,通過薪資計算公式計算多種復雜的工資數據。它還可以和外部的EXCEL介面,做外部報表。它適合各類工廠的人事管理和薪資發放管理。
(7)出貨管理:進行成品的出貨、運輸管理、銷售預測處理。
(8)決策查詢:利用多種圖表形式來顯示工廠管理的各種需求領導報表和圖表,以達到管理者分析的功能。包括銷售分析、生產分析、客戶分析、供應商分析、訂單分析、損耗分析、質量分析、成本分析等。
(9)品質管理:對QC部門進行全面管理,提高產品質量。
(10)幫助系統:進行軟體的各功能模塊的在線使用說明。
五、系統的運作流程
1、工廠基本組織結構圖(註:有些部門沒有組長和班長,依工廠實際情況)
2、工廠各部門的運作流程
3、Sharpo ERP系統運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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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是范指的,你是什麼工廠,以上提供僅供參考)
龍飛機械鑄造
『捌』 鑄造工崗位的工藝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有哪些內容
機修工種給你個全面的自己找合適的。。。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 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准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 作業時應穿好電焊工工作服,絕緣鞋和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
3、 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作業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方可作業。
5、 電焊機不準放置在高溫或潮濕的地方,在潮濕的地方作業時要有絕緣措施,雨天不能露天作業,以防觸電。
6、 在容器內工作要有良好的絕緣用具,有良好的通風,並有人監護方可作業。焊接容器管道時,應先清理其內部雜物,確認安全後方能作業。
7、 工作中途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將電流開關切斷,工作結束後,要做到工完場凈,要檢查現場的火星、火渣,妥善處理余火,並切斷電源。
8、 電焊導線不得從乙炔、氧氣或易燃氣體管道附近通過,也不能與這些管道處在同一地溝內。
9、 清除溶渣時,應戴好防護鏡,防止熔渣濺入眼睛。
10 電焊機要有專業維護保養,如有故障須拆裝維修的,應由電工負責,焊工不得隨意亂拆或改裝電氣設備。
氣焊、氧割安全操作規程
1、 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准上崗獨立操作,非專業人員嚴禁進行氣焊、氧割作業。
2、 點燃焊(割)炬時,先開啟乙炔閥點火,然後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3、 點火時,焊(割)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作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4、 作業中發現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5、 作業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變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關乙炔,也可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6、 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下方,應與作業點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區域下方的易燃物。
7、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8、 作業後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乾燥處,檢查作業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後方能離開。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氣瓶存入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少於5米。
(3)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4) 氧氣瓶上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使用帶油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5) 氧氣瓶不得在烈日光下暴曬,夏季露天作業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6) 開啟氧氣瓶閥時,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完,必須保持不小於0.2MP的壓力。
(7)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作業。
(8)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塗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存放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並通風良好,避免陽光直射,乙炔瓶應直立,防止傾斜,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存放。
(2) 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不得滑、滾、碰撞,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3) 使用乙炔瓶時必須直立,嚴禁卧放使用,並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乙炔瓶表面溫度不能超過40度。
(4) 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減壓器,並連接可靠,不得漏氣。
(5) 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於0.05MP的剩餘壓力。
(6) 嚴禁銅 、銀、汞等及其製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吹除污物,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4) 減壓器發生串流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瓶氣閥,卸下進行維修。
12、 使用焊炬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使用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的,必須修理,正常後方可使用。
(2) 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氣閥的嚴密性,不得漏氣,使用時發現漏氣的,應立即停止作業,修好後方可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炬的氣體通路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5) 焊嘴和割炬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停止作業,放入水中冷卻。
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1、 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執證上崗。
2、 工作前應對吊車的主要部件及各個裝置進行認真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操作。
3、 對長時間停止使用或新裝吊車,在使用前應時行試車,並認真檢查,確認無異常後方能使用。
4、 開車前,必須發出鳴報,起吊過程中,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行人通過,作業中突然斷電,應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 操作者,必須面向吊車,並注意觀察吊物,發現危急情況時,應馬上發出避讓信號,並停止操作,緊急處理。
6、 嚴禁同時操作兩個按鍵,不準將吊物停掛在空中。
7、 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原則,即:
(1) 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
(2) 物體重量不清或超負荷不弔;
(3) 斜拉物體不弔;
(4) 重物上站人或浮團置物不弔;
(5) 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弔;
(6) 工件埋在地下不弔;
(7) 工件捆綁、吊掛不牢不弔;
(8) 重物稜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弔;
(9) 吊具達到報廢標准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10) 鋼鐵水包過滿不弔;
8、 雨天不準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觸電、打滑等事故發生。
高空作業安全規程
1、 梵谷地面2米以上的作業,屬於高空作業,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 凡用單梯高空作業,梯子要綁 扎牢固,若一把梯子不夠長,應拱臨時安全工作架,不準連梯帶人一起移動。臨時工作架上放的物品要放穩綁牢,不準超重堆放。
3、 臨時工作架,必須根據高度,跨度和承受力釘牢,必要時架拉安全網。
4、 進行高空作業時,地面應圍設安全警告。
5、 交叉重疊作業時,所有作業人員都必須要戴好安全帽,必要時設防護網,上層作業人員必須把物體放牢,相互安全協防。
普通車工操作規程
1、 在工作前必須檢查機床運轉情況,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修理。工件和刀具要固定牢固,在床面上不準堆放工量具及其他物品。
2、 卡盤、花盤必須有保險裝置,在使用前要扳緊。專用卡盤(如圓錐軸卡盤)要裝上拉桿。
3、 在機床運轉過程中不準用手清除切削。
4、 用銼刀在車床上操作時必須右手在前,左手在後。
5、 在加工長零件時要用刀架或中心架。長料加工時,長料從主軸後伸出的長度不得超過200毫米並應加上醒目標志。當長料伸出長度超出200毫米時應裝上支架。
6、 在工件轉動時嚴禁用手纏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紗擦光零件。
7、 在擦光內孔和外圓時,必須用木棒墊纏砂布。
8、 在加形狀不規則的零件或偏心零件時,要平衡配重並夾緊。先開慢車,然後再變為需要的轉速。
9、 在高速切屑及加工鑄件時,要戴防護眼鏡或加設防護罩,以防切屑傷眼。
10、 在加工鋼件應注意採用斷屑刀具,並用專用鐵鉤清理切屑。
11、 在裝夾工件、調整卡盤、校正測量工件時,必須停車,並把刀架移到安全處,在校正後要拆除墊板等物,方能開車。
12、 下班時應切斷電源,將各種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立式車工操作規程
1、 工件必須用卡盤夾緊或用壓板螺絲上牢,不能有松動現象。
2、 在開車時應先檢查機床運轉是否受阻礙,以及在工作台上是否有未固定的物件。
3、 加工形狀不規則的零件或偏心零件,必須加有適當的配重。
4、 裝卸、測量工件,檢查工件表面光潔度或改變速度,均須停車後進行。
5、 在使用銼刀、刮刀、砂布時必須把刀架移到安全的位置。
6、 應根據車床刀具性能和工件情況來決定切屑用量,不可進刀過猛。
7、 絕對禁止手握插件或把工具放在車床卡盤上(零件卸掉後,卡盤上的爪子應立即固緊或卸掉)。開車前應先檢查,防止物件甩出傷人。
8、 鐵屑不準用手抹或用嘴吹,必須在停車後用刷子、鉤子或其他工具清除。
9、 卡盤四周應加設防護欄桿和擋板。工件時身體不得靠近卡盤。
10、 嚴禁站在機床工作台中心。
11、 橫刀架不得超過工件台中心。
12、 在調整機床時禁止隨便拿東西(箱子或椅子)做腳下的墊板。
13、 大型立式車床需二個以上同時工件時,必須有主有從,開車前應先打招呼。
銑工操作規程
1、 在開車前先將刀具與工件裝夾牢固,如中途需要固緊壓板螺絲或刀具時,必須在停車後進行。銑刀必須用拉桿拉緊。
2、 在開車時須注意工件與銑刀不得碰擊,拖板往返松緊應均勻,否則禁止開車。
3、 在機床運轉時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或進行測量工作,不準離開機床。
4、 在裝卸工件和刀具時應關閉開關。
5、 在自動走刀時,必須先檢查行程限位器是否可靠,並將手輪拉出(不準拆除手輪保險彈簧)。
6、 在裝卸笨重工件時必須使用吊車。如多人抬運,必須注意彼此配合。
牛頭刨工操作規程
1、 在工作前必須檢查機床各部分運轉情況和防護裝置是否正常,並在須潤滑部分注油。
2、 在裝卡工件和刀具時必須卡緊,並用夾具和壓板螺絲將工件壓牢在床面上,防止吃刀時工件或刀具松脫飛出。
3、 刨屑時,操作者應站在刨床的側面,以防鐵屑飛出傷眼,不準把手或腳放在機床的轉動部分。
4、 在刨訂走刀時嚴禁擦刨床、測量工件、調整行程或變換速度。從事上述工件及離開機床時必須停車。
5、 在裝夾大工件時,應使用吊車或兩人以上搬抬,並要互相配合好。使用吊車時必須遵守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6、 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電源、清理機床和工量具、搞好機床周圍清潔並辦理交接手續。
外圓磨床工操作規程
1、 在加工零件前必須檢查砂輪和機床各部分運轉是否正常,保險螺絲狀況是否良好。換砂輪時,要檢查砂輪有無裂紋;夾板(法蘭盤)之間是否有軟墊:夾板(法蘭盤)是否夾緊,並要經過平衡試車後方可加工零件。
2、 操作時不準戴手套,要注意防護設備的完整,干磨時要戴防護眼鏡。
3、 在裝夾零件時要穩固,細長零件要用中心架。調整行程限位器先停車。調整行程限位器後,一定要固緊螺絲。
4、 機床開動後,人要站在砂輪側面,不得隨便離開。非操作人員得開動機床。
5、 新砂輪在未裝以前要檢查其是否有高速試驗合格標簽。
6、 在使用磁鐵吸盤時,要吸工件的大面。若工件面積小,兩側要加墊塊,以保證吸牢夾緊。
7、 測量和檢查工件或清除吸盤上的鐵屑時必須將砂輪移到安全位置,防止傷手。
8、 用金鋼鑽修整砂輪時,必須將金鋼鑽固定在機床上,不得用手拿著金鋼鑽去修理。
刀具磨床工操作規程
1、 在加工零件前應首先檢查機床各部分運轉是否正常、砂輪是否裝好安全罩,並開動吸塵設備。
2、 更換新砂輪時要仔細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痕(可用木棒輕輕敲打砂輪,無破裂聲可裝上使用)。
3、 裝緊砂輪法蘭盤使其不松動。法蘭盤之間應墊有軟墊片,使法蘭盤受力均勻。
4、 砂輪裝上安全罩後應空轉2—3分鍾,檢查砂輪運轉是否正常(運轉時人應站在旁邊不得面對砂輪)。
5、 用較薄砂輪進行側面磨屑時,應輕輕進刀,以免砂輪破裂飛出傷人。
鑽工操作規程
1、 在操作鑽床前要檢查鑽床各部分情況是否良好、防護是否齊全、轉速是否合適,發現問題要及時修復及調整。
2、 操作鑽床時嚴禁戴手套,袖口要扎緊,女工要帶工作帽,鑽帽要上緊,思想要集中。小零件鑽孔時要用虎鉗夾緊,大零件鑽孔要用壓板壓牢,不得用手抓住零件鑽孔。
3、 使用搖臂鑽時,在調好鑽頭位置後,應將主軸箱和搖臂固定牢靠才可開車。
4、 加零件需要用手添加冷卻液時,要用毛刷進行,不得用棉紗絞纏物來加冷卻液。
5、 在換鑽頭和調速時,必須停車。
插床安全操作規程
1、 穿好工作服,女工要戴好工作帽,紮好袖口,不準穿涼鞋進行工作。
2、 按潤滑系統加油。對設備轉動、電氣部分、各操作手柄以及防護裝置 等全面檢查,保證良好,否則嚴禁運行。
3、 使用的扳手與螺帽必須相符,用力要適當,防止滑倒。
4、 裝夾工件要選好基準面。壓板、墊鐵要平穩可靠,壓緊力要適當,保證工件在切削中不松動。
5、 禁止運動中變換滑枕速度、滑枕行程、插程位置、測量工件的尺寸精度、裝換刀具、工件修理等,滑枕調好後必須鎖緊。
6、 工作中操作者的頭部不許伸入滑枕沖程中觀察加工情況。
7、 工作台和機床導軌上不許堆放雜物。
8、 機床出現異常情況時,要停車修理。
9、 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應保持現場,並報告有關部門。
鉗工操作規程
鉗工嚴禁戴手套,小零件鑽孔要用虎鉗夾好,大零件鑽孔要用壓板壓牢。使用手持砂輪時要戴防護鏡,砂輪轉動方向不得朝內。使用手電筒鑽時要檢查其絕緣是否良好,防止漏電傷人。
使用虎鉗時應注意:
1、 虎鉗裝在工作台上必須牢固,不能松動。
2、 在夾較長工件進行操作時,未夾的一端必須用支架支牢。夾緊工件時,不得敲打虎鉗手柄。
使用手錘時應注意:
1、 木柄要選用無裂紋的硬木材料。
2、 錘柄和錘頭不得沾有油脂,否則易從手中滑脫。
3、 錘手卷邊或不平時應修理好後再用。
4、 使用手錘應注意附近人員的安全。
使用鑿子時應注意:
1、 鑿子的頂端應該保持清潔,不得沾上油脂,避免在敲打時滑脫。
2、 鑿子用久尾端卷邊時必須修理後方能使用。
3、 使用鑿子時,禁止對面站人。如兩人對面工作,應在前方放置屏障或擋板。在金屬屑快要鑿脫落時應輕輕用力以防鐵屑飛射傷人。
使用銼刀和刮刀時要注意:
1、 不得使用無木柄或木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
2、 銼刀不得當作手錘或撬棍使用。
3、 鐵屑不可用嘴吹和手抹,必須用刷子清除。
4、 使用銼刀不可用力過猛,以防折斷。
5、 使用刮刀不可拿著工件削刮或用力過猛,防止被刮傷。
使用螺絲起子時應注意:
1、 起子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狹窄,以免在擰緊螺絲時滑出。
2、 不得將工件拿在手上用起子松緊螺絲。
3、 螺絲起子不可用榔頭錘擊,以免手柄破裂。
4、 螺絲起子不可當鑿子使用。
使用手鋸時應注意:
1、 使用手鋸時,鋸條不可裝得太松或太緊。
2、 手鋸往返必須在同一直線上,用力不要過猛,以防鋸條折斷傷人。
3、 工件一定要緊固牢靠,以免因工件松動造成鋸條折斷傷人。
4、 工件將被鋸斷時,不可用力過大,防止工件脫落砸傷足部。
使用板手時應注意:
1、 扳手必須與螺帽的尺寸相符,否則易打滑使人摔倒。
2、 用扳手擰螺帽時不可用力太猛,松螺絲時應慢慢施力扳松。
3、 使用扳手時必須注意可能碰到的障礙物,防止碰傷手部。
使用手電筒鑽時應注意:
1、 首先檢查電鑽是否漏電,接地是否牢靠,在導電部分工作時要墊木板或絕緣板,戴絕緣手套。如發現手電筒鑽漏電或溫度過高應立即停止操作,送電工修理,不能勉強使用。
2、 裝卡鑽頭要在其停止轉動後進行
3、 不準用手清除鐵屑。向上鑽孔時要戴防護鏡。
4、 操作完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禁止遠距離拉電線,以免造成觸電事故。
機修鉗工操作規程
1、 在工作前必須檢查手用工具是否正常,並按手用工具安全規定操作。
2、 拆裝機床時,首先應了解機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然後按順序拆裝。
3、 工作地點要經常保持整潔,通道不準放置物品。
4、 拆卸機床時應注意有彈性的零件,防止這些零件突然彈出傷人。
5、 拆卸機件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和相連部分(如操作桿、匯流排上的開關、管道等),並將機床總開關保險拉掉,掛上「有人檢修,禁止使用」的警告標志,防止因誤開機床發生事故。
6、 在協同作業時必須互相聯系協調,嚴禁互不通氣、盲目行事。
7、 拆裝機床時,手腳不得放在或踏在機床的轉動部分。
8、 在垂直導軌上拆裝走道箱、主軸箱等部分或在其下面工作時,必須將垂導軌上的部件用吊車吊起,並用木塊墊牢,防止這些部件墜落傷人。
9、 使用手電筒鑽要穿戴好絕緣護具。向上鑽孔時應戴上防護鏡。
10、 遞接工具材料、零件時嚴禁投擲。
11、 把軸類零件插入機床組合時,禁止用手引導、用手探測或把手插入孔內。
12、 拆卸笨重機件時必須用起重設備,不要以人力強行搬抬。
13、 使用行燈時,必須用36伏或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14、 使用電鑽時,必須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並保證接地良好。
15、 試車用電時,必須通過專業電工將電線接妥後方可試車。
16、 使用三角吊架時,必須將三隻腳用繩子綁住,以免滑倒。
17、 使用電動或手搖吊車時,須按照吊車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18、 研磨機體、床面時,如研磨面上有溝槽和空隙,必須加以遮蓋,避免因手指插入導致斷指事故。
19、 研磨床面和機件時,如兩端有妨礙研磨之物,必須加隔離墊,避免將手碰傷。
20、 修理受壓設備時,應按照受壓容器操作規定進行。使用噴燈時,嚴格遵守噴燈安全操作規程。
21、 高空作業要先檢查梯子是否結實,栓好安全帶,工具材料帶,工具材料不準直接放在人字梯等可移動的設施上,以免墜物傷人。
22、 電器設備故障維修必須找維修電工,不準擅自將插座拆卸不用,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使用。
23、 工作場地要清潔、拆卸零件要整潔存放,搞好文明生產。
卷板機工操作規程
1、 愛護機床,切勿滾壓超過規定厚度的材料。
2、 為了提高產品質量,必須在使用前將滾軸及零件表面擦洗干凈。如工件上有較大毛剌必須銼掉,防止因零件表面不光滑而劃傷或壓傷人。
3、 在操作時思想要集中。送料過程中手指不準接近滾軸,要防止手指、衣袖、圍巾或圍裙等絞入滾軸或機床轉動部分。
4、 兩人協同操作時,要互相協調,聽從主要操作者的指揮。
型材彎曲機工操作規程
1、 按照材料厚度及加工形狀將機床調整好。
2、 使用彎板機時應注意手指不要放在易被機床絞夾的部位。
3、 兩人協同操作時,應在確知第二人已離開機床後,才能操縱機床轉動旋葉。
4、 在彎板機上不能彎制超過規定厚度的材料。
5、 彎制工作完畢後應將旋葉用手拿著放下。
6、 轉動彎板時眼睛應看著手柄,不能伸手去摸傘形齒輪,以免將手指扎傷。
板金工操作規程
1、 經常檢查手動工具的牢固情況,防止榔頭飛出傷人。使用的平台、頂鐵要放穩,虎鉗夾模要牢固,以免掉落傷人。
2、 板金機床設備要專人保管,保持清潔。在多人操作時,要統一指揮,互相協調,並注意周圍人員的安全。
3、 使用機床時必須遵守機床操作規程,袖口要扎緊,不準戴手套上機床,女工要帶工作帽,確保安全生產。
4、 毛坯和零件不要放在通道或工作台周圍,以免來往行人被零件毛邊或尖角劃傷或割傷。
5、 在工作中要防止碎屑飛入眼內。剪下的邊角料立即清除干凈,以免劃傷。
6、 搬運平台、模具等重物,應聽從統一指揮,互相協調,以防被重物壓傷。
型材切割機工操作規程
1、 薄片砂輪片要安裝牢靠,垂直於軸中心線啟動,不得有跳動現象,有裂紋、不平滑、及其他影響安全缺陷的砂輪片不能使用。應安裝好防護罩。
2、 機器運轉時,操作人員不準直對砂輪片,應站在砂輪片側面,手或身體不能靠近砂輪片。
3、 割好的環料要分類堆放整齊、放置平衡,防止墜落、倒塌和影響通道暢通。
4、 工作結束後,注意關閉電源,將機面和地面打掃干凈。
帶鋸工操作規程
1、 在工作前檢查上下輪的刀量是否達到平衡,並調整鋸條的松緊。
2、 在開車前要檢查鋸條安裝是否正確、鋸條是否有裂紋。如發現裂紋應重新焊接或調換。
3、 開車時沿鋸條旋轉方向不許站人。鋸切木料時必須等鋸條旋轉速度正常時方可進行。
4、 在工作前檢查木料有無釘子及其他會損壞鋸條的多餘物,如有應加以清除。
5、 鋸切木料時應根據木料的厚度及軟硬程度確定送料速度。禁止用帶鋸切割小於鋸條寬度3倍的木料。長時間工作要經常用柴油刷洗鋸條。
6、 鋸料時手指不得伸進鋸條50毫米以內,頭部不得與鋸條靠得太近,防止鋸條斷裂傷人。
7、 鋸切木料中途需把鋸條退出時,必須停車,以防鋸條折斷發生事故。
木圓鋸床工操作規程
1、 在工作前將一切防護用具穿戴齊全,袖口、衣襟、褲腳要扎緊,女工必須戴帽子。機器周圍打掃整潔方可工作。
2、 在工作前要檢查各機械部件(如鋸片、檯面、螺絲、皮帶、馬達、開關等)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停車,報告班組長修理,排除故障後方准開車使用。
3、 機器運轉時,嚴禁修理或調整各部分物件,必要時可停車後進行。在工作時要集中精力,嚴禁閑談說笑。
4、 鋸切木料時必須緊貼靠山。
5、 每次開車前必須確認鋸片附近有無人或障礙物。完全無誤時方准開車工作。
6、 鋸切木料時,鋸片伸出檯面的高度要比木材厚度小3毫米。要保持鋸片平整、鋸齒尖銳,並有適當鋸路。
7、 操作人員不準直對鋸片,必須靠邊操作,並隨時監督其他人不要站在鋸片直線位置。
8、 鋸切木料時,必須多用靠山和鋸板,嚴禁用電鋸切割帶節疤的木料和長度小於40厘米的木料。
9、 機器運轉時嚴禁將手接近鋸片或將胳臂跨過鋸片。
10、 要注意保持鋸床防護罩完整有效,不得任意拆改。
11、 操作人員必須由班組長指定,其他人員嚴禁亂動機器。
12、 工作結束後應將機面和地面的鋸末,成材等整理打掃干凈,並把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做好交接班工作。
平刨、壓刨工操作規程(木工)
1、 機器轉動的部位須安裝防護罩。
2、 經常檢查滾筒和齒槽是否有刨花、木屑 堵塞,刨刀是否有缺口或遲鈍,如發現問題應停車,對其加於清除或更換。
3、 安裝刨刀時,應注意調整螺栓,使刃口與平板齊平。
4、 禁止加工寬度超過刨刃、厚度小於15毫米、長度小於300毫米的木料。
5、 用手推送木料時,須側靠導軌前進並使用前後兩個安全推送手柄。送料速度要均勻,進刀量不得大於3-5毫米。嚴禁在木壓刨上推送木料時,將手靠近平板,以防手指受傷。
6、 裝有自動進料滾筒的同時,必須裝上防止木料回彈的安全擋拿板。
7、 大件木料需兩個人操作時,兩人的動作必須協調配合。
固定砂輪機操作規程
1、工作前還必須遵守:
(1)、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或缺口,如有裂紋缺口,嚴禁使用;
(2)、檢查並調整工作檯面高度,使之與砂輪中心高相同或略高一點;
(3)、檢查並高速工作台與砂輪的間隙,使之約為5-8毫米;
(4)、檢查兩砂輪的磨損程度應大致相同,直徑差不得大於原直徑的25%;
(5)、檢查砂輪防護罩是否安全可靠,如不安全可靠,應通知維修人員修理;
(6)、空運轉2-3分鍾,檢查砂輪的運動是否平穩,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進行生產。
2、工作中還必須遵守:
(1)、 開車時,先開通風機,後開砂輪。停車時,先停砂輪後停通風機;
(2)、 操作者要戴好眼鏡手套等防護用品,不準正對砂輪工作;
(3)、 工件應平穩地壓在砂輪園柱面上,嚴禁用工件撞擊砂輪或和砂輪端面打磨;
(4)、 隨著砂輪的磨損,及時調整安全擋板。
木工操作規程
1、木工機械出現故障,在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掛上安全牌,才能進行檢修。
2、使用圓鋸,必須把罩殼罩好,不準戴手套操作。
3、使用刨板機前,應先檢查刀片和螺絲是否松動,預防刀片飛出傷人,帶釘木料應取凈釘後再刨,刨薄板要使用木手,嚴防因手指滑脫而刨傷。(防護裝置必須完整)
4、使用木車床必須戴好防護眼鏡,不準戴手套操作。
5、使用電鑽應檢查線路,接零是否完好。(使用好觸電保安器)
6、登高作業必須兩人搭檔。
7、木工間嚴禁吸煙,外來人員吸煙要及時勸阻。
8、工作完畢馬上清理刨花、木屑。
『玖』 覆膜砂是否屬於鑄造准入條件所不允許的范疇
鑄造准入主要關心的是現場的管理、環保措施、能源利用率等。如果採用寶珠砂覆膜砂工藝,做好舊砂再生,可以實現全用全回收、廢砂排放少、產品質量好等優點。具體細節可咨詢強芯鑄材 盛達寶珠砂。
附:
鑄造行業准入條件
為引導鑄造產業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促進鑄造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盲目擴張,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節能減排,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國裝備製造業整體實力,推進我國從世界鑄造大國向鑄造強國轉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本准入條件。
一、建設條件和布局
(一)鑄造企業的布局及廠址的確定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鑄造業和裝備製造業發展規劃。
(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一類區)的鑄造企業不予認定;在二類區和三類區(一類區以外的其他地區),新(擴)建鑄造企業和原有鑄造企業的各類污染物(大氣、水、廠界雜訊、固體廢棄物)排放標准與處置措施均應符合國家和當地環保標準的規定。
(三)新(擴)建鑄造企業應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及「職業健康安全預評估」,並通過項目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驗收。
二、生產工藝
(一)企業應根據生產鑄件的材質、品種、批量,合理選擇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經濟高效的鑄造工藝。
(二)不得採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後鑄造工藝。
三、生產裝備
(一)企業應配備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的熔煉設備和精煉設備,如沖天爐、中頻感應電爐、電弧爐、精煉爐(AOD、VOD、LF爐等)、電阻爐、燃氣爐等。爐前應配置必要的化學成分分析、金屬液溫度測量裝備,並配有相應有效的通風除塵、除煙設備與系統。
(二)鑄造用高爐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的《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並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
(三)企業應配備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處理、清理等設備。採用砂型鑄造工藝的企業應配備舊砂處理設備。各種舊砂的回用率應達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樹脂自硬砂(再生)≥90%,鹼酚醛樹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業或所在產業集群、工業園區應具備與其產能和質量保證相匹配的試驗室和必要的檢測設備。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應配備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風除塵設備。
(六)現有鑄造企業沖天爐的熔化率應大於3噸/小時,不得採用無芯工頻感應電爐、0.25噸及以上無磁扼的鋁殼中頻感應電爐、鑄造用燃油加熱爐;新(擴)建鑄造企業沖天爐的熔化率應大於5噸/小時,不得採用鑄造用燃油加熱爐。
四、 企業規模(產能/產值)
(一)現有生產鑄鐵件、鑄鋼件、鋁合金鑄件、銅合金鑄件、離心球墨鑄鐵管、離心灰鑄鐵管的鑄造企業,其鑄件年生產能力按其所在地區和鑄件材質(見表1)應不低於(表1所列)要求的噸位或產值。
(二)除鋁合金、銅合金外其他有色鑄件[表1中所列鑄件材質「其他(有色)」],其鑄件年生產能力不低於(表1所列)要求產值。
(三)二類區、三類區新(擴)建鑄造企業,其年度生產能力按其所在地區及鑄件材質和工藝不同應不低於(表1所列)要求的噸位或產值。
五、產品質量
(一)鑄造企業應按照GB/T19001-2008標准(或ISO/TS16949標准)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設有獨立質量管理及監測部門,配有專職質量監測人員,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鑄件的外觀質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鑄件的內在質量(成分、金相組織、性能等)應符合產品規定的技術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業應根據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統。
(二)新建或改擴建鑄造項目需要開展節能評估和審查。
(三)企業的主要熔煉設備應滿足要求能耗指標(見表2~表6)。
(四)企業噸鑄鐵的綜合能耗≤0.44噸標准煤;噸鑄鋼的綜合能耗≤0.56噸標准煤。
七、環境保護
(一)粉塵、煙塵和廢氣
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煙塵和其他廢氣的部位均應配置大氣污染物收集及凈化裝置,廢氣排放應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9078-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異味排放量應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二)廢水
根據排放流向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三)固體廢棄物及危險廢物
企業廢砂、廢渣等固體廢棄物應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GB18599-2001)貯存和處置,並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部門要求。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法規,設置規范的分類收集容器(罐、場)進行分類收集,並交給有資質處置相關危險廢物的機構實施無害化處置。
(四)雜訊
完善雜訊防治措施,廠界雜訊應符合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五)環境管理
企業應依據GB/T24001-2004標准建立環境管理體系。
(六)清潔生產
支持和鼓勵現有鑄造企業積極開展清潔生產,依法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推廣清潔生產技術,不斷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
八、職業健康安全及勞動保護
(一)企業應制定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有效運行。
(二)企業應根據相關法規為員工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險和福利,並配發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防塵、護耳等防護器具)。應對從事有害工種的員工定期進行體檢,被檢率達100%。
(三)企業應按照《鑄造防塵技術規程》(GB8959-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GBZ1-2010)等有關標準的要求,配備防止粉塵、有害氣體、雜訊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配備必要的治理設備。
(四)企業應依據GB/T28001-2011標准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九、人員素質
(一)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理化檢驗及無損探傷等特殊崗位的人員應具有經相應的資質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持證上崗率達100%。
(二)企業應制定各類人員的任職條件和培訓計劃,定期進行管理、技術、技能、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培訓率達98%以上。
十、監督管理
(一)鑄造企業可以按照本准入條件的規定申請准入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主管部門按照本准入條件,組織對申請准入認定的鑄造企業進行審核;國務院工業主管部門組織抽查,對符合準入條件的鑄造企業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發布。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本地申報准入認定的鑄造企業進行初審,並對已公告准入的鑄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三)准入企業公告管理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則
(一)本准入條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台灣、香港、澳門地區除外)所有鑄造企業(含車間)。
(二)本准入條件所引用的標准被重新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條件將根據我國鑄造工業的發展情況以及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變化加以修改並向社會公布。
(四)本准入條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拾』 安全附件製造許可資源條件要求是什麼
安全附件生產單位許可條件(基本條件)
1.人員
1.1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製造單位應當根據產品製造過程與質量控制的需要,配備並且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以及設計、工藝、材料、理化檢驗、焊接、熱處理、無損檢測、裝配、檢驗與試驗、設備管理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並且符合以下要求: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化工機械、流體機械、機械製造、金屬材料等相關專業知識,熟悉產品生產質量控制過程; A 級製造單位質量保證工程師應當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和相關工作經歷;其他製造單位質量保證工程師應當具有工程師職稱和相關工作經歷;
(2)設計、工藝、材料、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
(3)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與產品無損檢測項目相適應的Ⅱ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
1.2技術負責人
需要配備技術負責人的,技術負責人應當由具有化工機械、流體機械、機械製造、金屬材料等相關專業知識的工程師擔任;熟悉產品的技術特點與生產過程,能夠處理產品技術問題,負責產品安全技術指標的實現。
1.3焊工
產品有焊接要求的,從事產品承壓部分或者非承壓部分與承壓部分連接部位的焊接、閥門密封面堆焊的焊工,應當持有焊接作業人員資格證,持證項目滿足製造要求。
註:釺焊操作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實際釺焊操作工作經驗。
1.4其他人員
製造單位應當按照產品需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檢測人員以及相應的作業人員。
2.工作場所
製造單位廠房建築面積不小於1000m2,具有與產品製造相適應的庫房、材料存放場地和機加工、焊接、裝配、壓力試驗、功能性能試驗及檢驗等分區工作場地,並且滿足以下要求:
(1)具有專用的材料與零部件保管場地或者專用材料庫房及貨架,原材料應分區(待驗、合格、不合格 )分批擺放,並且有效隔離,滿足材料防護要求;
(2)具有存放和加工不銹鋼的專用場地和存放其他材料零部件與半成品的場地,應當有防止磕碰、劃痕等措施;
(3)具有鑄鍛件加工前表面處理的專門場地;
(4)具有氣體切割下料區域,焊接工作及熱處理區域,其他特殊化學、加熱、冷卻處理區域,並且應當與機加工區域有效隔離;
(5)具有機加工區域,能保證加工及工件合理存放流轉;高精度機加工設備區域應當保持潔凈;
(6)具有裝配和各種零部件存放區域,有明確流程標記與標識;
(7)具有耐壓 (壓力)試驗、性能試驗區域,並且應當與其他工作區域有效安全隔離,有安全防護措施;
(8)具有滿足產品檢驗檢測、理化檢驗要求的區域和理化分析試驗室;
(9)製造禁油、禁脂類產品時,應當有專門防止污染的生產製造區域、車間和庫房。
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製造單位應當根據需要,配置相應的生產設備,如下料、機械加工、焊接、成型、熱處理、表面處理等設備。其中熱處理設備應當配有自動記錄溫度曲線的測溫儀表。製造單位應當根據產品製造需要,配置相應的工藝裝備,如胎模具、焊接輔助設備等。
產品有焊接要求的,製造單位應當有焊接材料烘乾和保溫設備。製造單位應當具有在產品上做許可標志和產品標准所規定標志的專用設備及工(器)具。
4.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
製造單位應當根據產品材料驗收、工序間檢驗、出廠檢驗的需要,配置與其相應的檢測儀器裝置,包括理化檢驗儀器、無損檢測儀器、耐壓試驗裝置、測溫儀、幾何尺寸檢測儀器等。
計量器具的品種、數量、精度等應當與產品檢驗項目的需求相適應,並且在檢定、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
產品標准要求的試驗項目包括耐壓 (壓力)試驗及氣密性試驗的,製造單位應當配置與其相適應的耐壓 (壓力)試驗及氣密試驗專用裝置。裝置所能達到的最高試驗壓力以及氣密性試驗配備的氣源應當與產品試驗要求相適應。進行耐壓 (壓力)試驗的系統試驗裝置上應當裝設不少於2隻符合產品標准要求精度等級的壓力表。
無損檢測或者理化檢驗等外委時,受委託單位應當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其人員、檢測儀器應當滿足相應專項條件的要求。
5.法規、標准與技術資料
5.1法規和標准
製造單位應當持有與產品製造相關且為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
產品標準的採用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採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2)採用企業標准(包括自行制定的或者由國外標准轉化的企業標准)時,製造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
5.2設計文件
設計文件應當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製造單位應當具有完整的設計文件,如產品設計圖紙、設計計算書、產品說明書。採用外來設計文件製造的,應當有對外來設計文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確認。
5.3工藝文件
製造單位應當根據產品製造需要,編制工藝流轉卡、檢驗卡、焊接工藝規程等工藝文件和質量計劃;關鍵工序應當有明確的製造工藝、作業指導書和檢驗工藝。
6.製造基本要求
安全附件產品製造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對材料和零部件有出入庫驗收程序和檢驗記錄;
(2)機加工(組裝)前對材料及關鍵零部件有確認材質 (質量)的檢驗工藝,確保材質(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3)機加工應當按照設計與工藝文件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
(4)承壓部件或者非承壓部件與承壓部件連接部位的焊接、密封面堆焊,需要進行焊接工藝評定,有相應的焊接工藝和作業指導書;
(5)需要進行熱處理時,有熱處理工藝和相應的檢驗工藝;
(6)裝配過程有裝配工藝和作業指導書;
(7)產品有潔凈要求的,制定專門工藝,確保達到設計要求;
(8)性能檢驗和出廠檢驗,制定檢驗工藝和作業指導書,採用專用檢驗裝置時,需對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後方可操作。
7.試製造
試製造樣品參數應當滿足申請產品級別所對應的產品范圍。具體要求見相應的專項條件要求。
8.換證業績
換證單位在持證期間應當有相應持證級別的產品製造業績,否則按照首次申請取證或者增項的要求准備試製造樣品。換證產品業績數量為提供用戶的產品數量,不包括取證時的試製造樣品。具體要求見相應的專項條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