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消防器材為什麼不能隨意挪用
挪用會消耗消防器材,比如滅火器一般是一次性的。再一定的地點都會有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挪用會造成在火災發生的時候沒有滅火器具可用。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就像錢不能亂花一樣……
㈡ 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為嗎
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為。有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或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行為的,要求其責令改正,會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分析】
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違反相關法律行為的,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二十九條 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應當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㈢ 消防設施器材為什麼不能挪用他用
因為這個是法律規定的,一旦挪用後,起火後一旦找不到 ,無法有效滅火會導致損失加劇,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㈣ 為什麼不能把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這主要從國家機關公布的兩個法規來看: 一、 消防器材是專用器材,不能用在其他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消防車、消防艇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除搶險救災外,不得用於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七款明確規定埋壓、圈佔或者損毀消防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設備,或者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要受到拘留、罰款或者警告處罰
㈤ 為什麼挪用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
這主要從國家機關頒布的兩個法規來看:
第一 消防器材是專用器材,不能用在其它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明確規定:"消防車、消防艇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除搶險救災外,不得用於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擅自將公用消防設備、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的,要受到拘留、罰款或者警告處罰"。挪用消防器材,就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從過去高校的情況看,大多數同學能注意遵守這些法紀,但是也有少數同學無視這些規定,損壞、挪用消防器具,損毀設施。結果,有的受到了學校行政紀律處分,有的甚至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罰款和警告處罰。
㈥ 為什麼消防器材不許挪用
1、這個主要是怕發生火災時消防器材不在應在的位置上,耽誤救火,畢竟,火災發展太快,任何一點延誤,後果可能都是令人不能承受的。
2、簡單點說,比如消防水帶,如果被拿去澆地用了,那麼當火災發生時,你就會找不到消防水帶用,就沒辦法用消火栓了。
㈦ 消防器材和設備為什麼不能隨意動用
我國法律規定不能隨意動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㈧ 愛護消防器材,滅火常用消防器材的完好性,消防器材、通道關系公共安全,在任 何情況下不得什麼
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 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 不得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 不得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㈨ 嚴禁堵塞消防什麼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什麼
嚴禁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中、消防車通道」,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消防設施、器材」。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
一般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制度須知
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築工程都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消防技術標准進行設計。
建設單位應將有關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准方可施工;駿工時,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