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滅火器年檢有何法律法規依據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法律依據《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1)消防器材年檢根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滅火器年檢是一種對滅火器維修進行規范的行業標准,標准適用於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的維修、報廢,適用於對滅火器維修單位的維修條件和維修能力的評價。其它類型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可參照標准執行。
滅火器年檢標准規定了滅火器維修的術語和定義、總要求、維修條件、維修技術要求、報廢、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報廢規定
7.1 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 水基型滅火器——6 年;
b) 乾粉滅火器——10 年;
c) 潔凈氣體滅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滅火器和貯氣瓶——12 年;
7.2 檢查發現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a) 筒體、器頭按 8.2.1、8.2.2 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滅火器的鋼瓶按 8.2.4 進行殘余變形率測試不合格的;
c) 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產生凹坑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d) 筒體嚴重變形的;
e) 筒體、器頭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的;
f) 筒體、器頭(不含提、壓把)的螺紋受損、失效的;
g) 筒體與器頭非螺紋連接的滅火器;
h) 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結構等缺陷的;
i) 水基型滅火器筒體內部的防腐層失效的;
j) 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滅火器;
k) 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l) 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的);
m) 被火燒過的滅火器;
n) 按GA 402 的規定應予報廢的 1211滅火器;
o) 不符合消防產品市場准入制度的滅火器;
p) 按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予報廢的滅火器。
7.3 報廢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確認內部無壓力的情況下,對滅火器筒體或貯氣瓶進行打孔、壓扁或鋸切,報廢情況應有記錄,並通知送修單位。
⑵ 消防設備需要年檢嗎
建築消防設施需要年檢,其他消防設備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消防器材年檢根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消防年檢也就是消防設施檢測是針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檢測主體必須政府委託並且有相關技術和相關資質的的將服務機構,這些機構多數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消防公司。
我國建築消防設施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在1987年後頒布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等一系列消防技術法規中,規定了在一些高層建築、地下建築和大體量的建築中,強制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控制室。二十年來,在撲救建築火災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護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經濟發達國家建築消防設施建設比較成熟,例如美國在1904年就立法,強制現代建築設置消防安全設施,據美國消防學會統計,最近69年中,安裝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中發生火災,消防設施的有效率高達96.1%。確實起到了保證建築物消防安全的作用。
⑶ 消防年檢檢查內容有哪些
日檢。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復位、消音等,並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季檢。每季度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下列功能,並應按規定表格填寫季檢登記表。 (1)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2)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2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室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A、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的控制設備; B、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控制設備; C、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D、火災應急廣播、火災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指示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 (7)消防通信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手動、自動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年檢。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檢查和試驗,並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年檢登記表。
⑷ 消防滅火器一年一檢有什麼規定
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後,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2、滅火器不論已經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已達規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手提式和推車式 1211 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乾粉滅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後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4、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以後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5、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手提式酸鹼滅火器期滿二年,以後每隔一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4)消防器材年檢根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滅火器報廢年限
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鹼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乾粉滅火器———10年;
手提式滅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
推車貯壓式乾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滅火器———10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二、需要報廢的滅火器
1、筒體、器頭按 8.2.1、8.2.2 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的。
2、二氧化碳滅火器的鋼瓶按 8.2.4 進行殘余變形率測試不合格的。
3、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產生凹坑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4、筒體嚴重變形的。
5、筒體、器頭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的。
6、筒體、器頭(不含提、壓把)的螺紋受損、失效的。
7、筒體與器頭非螺紋連接的滅火器。
8、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結構等缺陷的。
9、水基型滅火器筒體內部的防腐層失效的。
10、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滅火器;
⑸ 消防法滅火器年檢規定,官方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5)消防器材年檢根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滅火器的檢查規范:
5.2.1 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按附錄C的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5.2.2 下列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應按附錄C的要求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1、 候車(機、船)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2 、堆場、罐區、石油化工裝置區、加油站、鍋爐房、地下室等場所。
5.2.3 日常巡檢發現滅火器被挪動,缺少零部件,或滅火器配置場所的使用性質發生變化等情況時,應及時處置。
5.2.4 滅火器的檢查記錄應予保留。
5.3.1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
⑹ 滅火器年檢的法律規定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6)消防器材年檢根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申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應當向機構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從業人員名錄及其身份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及其社會保險證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驗資證明,場所權屬證明復印件,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
(六)有關質量管理檔;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一級資質的,還應當提交二級資質證書和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承擔的消防技術服務項目目錄。
⑺ 消防設施需要年檢嗎
建築消防設施需要年檢,其他消防設備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7)消防器材年檢根據是什麼擴展閱讀:
電氣化作為社會進步的標志,各種電氣設施越來越多地步入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各個領域。同時它也因各種原因誘發了大量的火災隱患,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觸目驚心!而電氣火災隱患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潛伏期「,肉眼檢查往往難以發現。
對於非專業的普通人來說,很難意識到並正確檢測電氣設備是否存在過熱、老化、破損等情況。因此根據電氣火災的規律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推廣應用一系列主動防範技術,尤其是一些高科技技術,可以大大提高防控電氣火災的能力。
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學、准確、可操作的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方法、手段和法規並成立相應的專業檢測機構。電氣消防安全檢測作為社會發展的需要,顯示出其在現代消防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電檢在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已有幾十年的歷史,其技術法規已相當完善,在我國電檢行業才剛剛起步,基於此,參考了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引進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檢測儀器和設備,通過對電氣設施等進行全方位的量化監測。
全面、准確地反映電氣火災隱患的准確位置,把傳統的檢查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科學高度。做到了查明電氣火災隱患的科學化、圖譜化、數據化,這是科技進步的成果。
檢測內容
一、 變、配電設備
1 、變壓器接線點的溫度、乾式變壓器的鐵芯溫度、母線連接。
2 、低壓配電櫃內斷路器、刀開關、互感器等的接點溫度、導線連接。
3 、高低壓配電室內的線路敷設及燈具安裝。
4 、配電箱的材質及進出線的護口。
5 、電纜溝蓋的材料。
6 、配電室的孔洞是否封堵,直井的孔洞是否封堵。
二、線路敷設
1 、明敷布線是否規范。
2 、暗敷線路是否穿管
3 、悶頂內的線路敷設。
4 、臨時線路。
5 、線路是否老化、損傷。
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的安裝
1 、插座、燈具、開關的安裝。
2 、插座、燈具、壁燈的安裝是否有專用盒。
3 、鎮流器溫度。
四、其它規定檢測的內容
五、被檢測設施
1 、餐廳、旅店業、市場、歌廳、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
2 、倉庫、商店(場)、醫療機構、辦公場所、古建、公園、生產車間、高檔住宅。
3 、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站、火車站、汽車站、地鐵、飛機場。
4 、禮堂、影劇院、體育院、展覽館等公共場所。
5 、普通住宅、學校托幼兒園所、福利企業。
6 、改、擴建工程以及臨時用電裝置。
⑻ 滅火器怎麼年檢
為了預防火災給人們帶來的傷害,一般在公共場合都是設有滅火器的,同時為了保證滅火器在危機關頭能正確使用,是需要年檢的,下面小編就來講講滅火器應該怎麼年檢。
⑼ 乾粉滅火器是否每年都需要檢測
1、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每年都需要進行年檢,在滅火器的桶體上面鋼印就是出廠日期,不論是已經使用過還是沒有使用過,根據出廠的年月已達到了規定的期限時,必須送到維修單位進行水壓測試檢驗。
2、對於手提式和推車式1211滅火器、乾粉滅火器、以及二氧化碳滅火器起滿5年之後,每隔兩年必須要進行水壓測驗等檢查。
3、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和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之後,每隔兩年必須要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4、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以及手提式酸鹼滅火器在期滿兩年以後,每隔一年必須要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滅火器一年一檢嗎
5、滅火器的維修年限是根據滅火器的類型來決定的,根據我國《消防法》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監測的記錄應該是完整准確的,要進行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