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層衛生機構配備的醫療器械有哪些呀
各機構建設標准要求配置設備清單
縣級綜合醫院主要醫療設備裝備品目
一、基本配置品目
心電圖機、腦電圖機、心臟除顫器、床邊監護儀、中心監護系統、超聲診斷儀、彩色超聲診斷儀、內窺鏡系統、呼吸機、氣管插管、吸引器、搶救車、血液透析機。(含水處理機)、牽引床、婦科檢查床、產床、母嬰監護儀、新生兒黃疸治療儀、新生兒搶救台、嬰兒保溫箱、嬰兒體重計、裂隙燈顯微鏡、檢眼鏡、眼壓計、驗光儀、耳鼻喉治療台、電子測聽儀、鼻咽喉鏡、口腔綜合治療台、牙科 X 線機、洗胃機、輸液泵、注射泵、麻醉機、生物顯微鏡、血球計數儀、尿液分析儀、電解質分析儀、凝血分析儀、血糖測定儀、血氣分析儀、自動生化分析儀、酶標分析儀、洗板機、電子天平、離心機、超凈工作台、冰箱、低溫冰箱(−40℃~−80℃)、血庫冰箱、恆溫培養箱、乾燥箱、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切片機(含冷凍切片機)、組織包埋機、組織脫水機、X 線機、移動式 X 線機、手術台、無影燈、高頻電刀、內窺鏡消毒設施、快速消毒器、高壓消毒櫃、病房單元基本設備、救護車、毀形機、氧氣瓶。
二、推薦配置品目
動態心電分析儀、超聲心動儀、動態無創血壓監護儀、肺功能分析儀、陰道鏡、宮腔鏡、妊娠高血壓檢測儀、新生兒聽力篩查檢測儀、新生兒經皮測膽儀、眼科超聲診斷儀、屈率計、手術顯微鏡、眼科視野儀、超聲潔牙機、光敏固化機、牙科技工裝置、手機快速消毒櫃、急救擔架移動床、短波電療機、超短波電療機、五官超短波電療機、紫外線治療機、微波電療機、麻醉氣體監測儀、手術對接車、擔架推車、血培養分析系統、微生物分析儀、電泳儀、基因擴增儀、高速冷凍離心機、生物安全櫃、磨刀機、病理圖像分析系統、X 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洗片機、攜帶型超聲診斷儀、超聲波清洗機、化學氣體消毒櫃、烘乾機、蒸餾水機、醫療廢物處置裝置。
⑵ 二類醫療器械都包括哪些
X線拍片機、B超、顯微鏡、生化儀屬於Ⅱ類。
第二類是指,對其安全性、有效性應當加以控制的醫療器械。
開辦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負責人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
(二)質檢機構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三)企業內初級以上職稱工程技術人員應佔有職工總數的相應比例。
(四)企業應具備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能力。
(五)應有與所生產產品及規模相配套的生產、倉儲場地及環境。
(六)具有相應的生產設備。
(七)企業應收集並保存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技術標准。
(八)生產無菌醫療器械的,應具有符合規定的生產場地。
(2)注射泵屬於什麼器材擴展閱讀
開辦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開辦)申請表》(見本辦法附件2),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資質證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生產場地證明文件;
(四)企業生產、質量和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學歷或者職稱證書;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登記表,並標明所在部門和崗位;高級、中級、初級技術人員的比例情況表;
(五)擬生產產品范圍、品種和相關產品簡介;
(六)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目錄;
(七)生產質量管理文件目錄;
(八)擬生產產品的工藝流程圖,並註明主要控制項目和控制點;
(九)生產無菌醫療器械的,應當提供生產環境檢測報告。
申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全部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⑶ 在醫院醫療設備計量中,哪些醫療設備屬於國家強制計量的
心電圖機
多參數監護儀
微量注射泵
微量輸液泵
呼吸機
血壓計
人體秤
麻醉機
彩色超聲多普勒
血液透析機
嬰兒培養箱
檢驗科設備(含生化分析儀、尿液分析儀、血細胞分析儀、酸度計、分光光度計等)
CT
核磁共振
X線機
等等
⑷ 哪些設備屬於生命支持設備
生命支持類設備主要有呼吸機、麻醉機、血透機、嬰兒保育箱以及監護儀和除顫器等部分搶救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