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明朝後期為什麼要熔銅錢製作兵器
明朝後期生產大范圍破壞,雖然當時金屬礦產地已經主要是南方,但是小冰河期+戰亂(特別是農民軍流寇四方)也嚴重影響到了冶金行業,所以金屬礦產來源已經不足,這種時候直接用銅錢來鑄造武器,從漢朝開始就有跡可循了。
還有你說的製作兵器,其實主要是鑄炮,因為我國鐵炮技術落後,自鑄炮基本上都是更好鑄造的銅炮,所以直接用銅錢鑄炮,省略了銅礦石冶煉的大部分步驟,是當時通用的手段。
⑵ 現代兵器有哪些以及它們的作用
武術界普便對十八般兵器的解說則是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鞭、鐧、錘、抓、鏜、棍、槊、棒、拐、流星。
古人也有一說則是矛、鏜、刀、戈、槊、鞭、鐧、劍、錘、抓、戟、弓、鉞、斧、牌。棍、槍、叉。坦克 核潛艇 航空母艦 激光武器 生化武器等有槍有炮有核武器,對於強國來說是用於打別了國家,對於小國就是防禦。 ......
克是具有強大直射火力、高度越野機動性和堅固防護力的履帶式裝甲戰斗車輛。它是地面作戰的主要突擊兵器和裝甲兵的基本裝備,主要用於與敵方坦克和其它裝甲車輛作戰,也可以壓制、消滅反坦克武器,摧毀野戰工事,殲滅有生力量。坦克的研製是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的,當時為了突破敵方由壕溝、鐵絲網、機槍火力點等組成的防禦陣地,迫切需要一種集火力、機動力和防護力為一體的新式武器。於是,英國於1915年開始研製坦克,第二年就投入生產,並參與了1916年9月15日的對德作戰。這種稱為遊民I型的坦克靠履帶行走,能馳騁疆場,越障跨壕,不怕槍彈,無所阻擋,很快就突破德軍防線,從此開辟了陸軍機械化的新時代。從那時起到現在,世界上已經建造了十幾萬輛坦克,成為各國陸軍、海軍陸戰隊和空降兵的主戰武器。
一種集火力、機動力和防護力為一體的新式武器。於是,英國於1915年開始研製坦克,第二年就投入生產,並參與了1916年9月15日的對德作戰。這種稱為遊民I型的坦克靠履帶行走,能馳騁疆場,越障跨壕,不怕槍彈,無所阻擋,很快就突破德軍防線,從此開辟了陸軍機械化的新時代。從那時起到現在,世界上已經建造了十幾萬輛坦克,成為各國陸軍、海軍陸戰隊和
空降兵的主戰武器。
過去,人們習慣上按照坦克的重量將坦克分為重、中、輕三類,最重的坦克是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建造的鼠式坦克。它比現代坦克重三、四倍,達188噸,車長9米,高3.66米,寬3.67米,正面裝甲厚達200毫米,能爬30度斜坡,跨越4.5米壕溝,攀登072米的垂直障礙,並能涉2米深的水,有8名乘員。坦克上裝有150毫米火炮和兩挺機槍。輕型坦克只有10-20噸,多為水陸兩用坦克,裝有85毫米口徑的火炮,主要是用於空降或陸戰隊使用。60年代以後,由於二戰時期的坦克逐步退役,新建坦克的現代化程度大大提高,所以習慣上把在戰場
上執行主要作戰任務的坦克統稱為主戰坦克。現在世界上最先進的主戰坦克是助年代以後研製的俄國的T—80、美國的MIAI、德國的豹11、英國的挑戰者、以色列的梅卡瓦和日本的細式等。這些坦克的戰斗全重一般為40-60噸,越野速度35-55公里每小時,最大速度72公里每小時,載有3-4名乘員。坦克的主要武器是105-125毫米口徑火炮,直射距離一般在2000米左右,射速每分鍾6-9發,彈葯基數為39-60發。
火力、機動力和防護力是現代坦克戰鬥力的三大要素。火力的強弱主要取決於坦克的觀瞄系統、火炮威力和彈葯的威力。現代坦克一般採用先進的計算機、紅外、微光、夜視、熱成像等設備對目標進行觀察、瞄準和射擊。坦克炮可以發射穿甲、破甲、碎甲和榴彈等多種類型的炮彈,還可發射炮射導彈。不同類型的穿甲彈對目標的破壞程度有所不同,一般在2000米距離上能夠穿透400毫米厚的裝甲,在1000米距離上可穿透660毫米厚的裝甲,破甲厚度可達700毫米。除具有較大的破壞威力外,坦克炮的命中精度也很高,2000米原地對固定目標射擊可達80%,1500米行進間對活動目標射擊能達到60%以上。如果再配合使用激光半生動制導炮彈,命中精度還會大大提高。不難看出,坦克炮的命中精度和導彈相差不大,且穿甲、破甲和碎甲威力大大優於導彈,所以各國主戰坦克仍以火炮為主要攻擊武器。
組成
坦克由坦克武器系統、坦克推進系統、坦克防護系統、坦克通信設備、坦克電氣設備及其它特種設備和裝置組成。
總體結構
現代坦克大多是傳統車體與單個旋轉炮塔的組合體。按主要部件的安裝部位,通常劃分為操縱、戰斗、動力-傳動和行動4個部分。
操縱部分(駕駛室)通常位於坦克前部,內有操縱機構、檢測儀表、駕駛椅等;戰斗部分(戰斗室)位於坦克中部,一般包括炮塔、炮塔座圈及其下方的車內空間,內有坦克武器、火控系統、通信設備、三防裝置、滅火抑爆裝置和乘員座椅,炮塔上裝有高射機槍、拋射式煙幕裝置等;動力傳動部分(動力室)通常位於坦克後部,內有發動機及其輔助系統、傳動裝置及其控制機構、進排氣百葉窗等;行動部分位於車體兩側翼板下方,有履帶推進裝置和懸掛裝置等。
在總體布置上,大多數坦克是是駕駛室在前,戰斗室居中,動力-傳動室在車體後部且發動機縱置。有的坦克將發動機橫置,有的坦克將動力-傳動裝置布置在車體前部。
坦克乘員多為4人,分別擔負指揮、射擊、裝彈、駕駛等任務。有些坦克採用了坦克炮自動裝彈機,這樣就不需要裝填手,通常為3名乘員。
武器系統 主武器多採用120毫米或125毫米口徑的高壓滑膛炮。炮彈基數一般為40~50發,主要彈種有尾翼穩定的長桿式脫殼穿甲彈和多用途彈。脫殼穿甲彈採用高密度的鎢合金或貧鈾合金彈芯,初速達1650~1800米/秒,在通常的射擊距離內,可擊穿500餘毫米厚的均質鋼裝甲。多用途彈對鋼質裝甲的破甲深度可達600毫米左右,而且兼備殺傷爆破彈功能。各種炮彈多採用帶鋼底托的半可燃葯筒。有的坦克炮有自動裝彈機,有的坦克炮可發射反坦克導彈(也稱炮射導彈)。
輔助武器多採用7.62毫米並列機槍、12.7毫米或7.62毫米高射機槍,有的裝有榴彈發射器。
現代坦克普遍裝備了以電子計算機為中心的火控系統,包括數字式火控計算機及各種感測器、炮長和車長瞄準鏡、激光測距儀、微光夜視儀或熱像儀、火炮雙向穩定器和瞄準線穩定裝置、車長和炮長控制裝置等。火控計算機用微處理機作中心處理裝置;測距儀多用摻釹釔鋁石榴石或釹玻璃激光器、二氧化碳激光器;感測器可自動輸入多種信息,供計算火炮瞄準角和方位提前角;炮長主瞄準鏡多為可晝夜測距、瞄準的組合體裝置,並配有瞄準線穩定裝置,車長主瞄準鏡一般為周視潛望式。
現代新型主戰坦克,火炮俯仰范圍-6°~+20°,火炮和炮塔為電液或全電式驅動,炮塔最大回轉速度0.393~0.995弧度/秒,射擊反應時間6~12秒,首發命中率65%~90%。
推進系統
多採用廢氣渦輪增壓、中冷、多種燃料發動機,有的採用了電子控制技術,M1和T-80坦克安裝了燃氣輪機。發動機功率多為883~1103千瓦,轉速2300~2600轉/分,單位體積功率達543~794千瓦/米,燃油消耗率231~271克/千瓦小時。
傳動裝置多採用電液操縱、靜液轉向的雙功率流動液行星式,將動液變矩器、行星變速箱、靜液或動靜液轉向機構、減速制動器等部件綜合成一體,功率密度有的高達811千瓦/米。T-72、T-80坦克傳動裝置,採用了兩個與側傳動器相組合的機械行星式變速箱。
坦克行動裝置多採用帶液壓減震器的扭桿式懸掛裝置,有托帶輪的小直徑負重輪式和銷耳掛膠的橡膠金屬履帶式履帶推進裝置。90式和「挑戰者」等坦克採用了液氣式或液氣-扭桿混合式懸掛裝置。
坦克單位功率多為20千瓦/噸左右,最大速度55~72千米/時,越野速度30~55千米/時,最大行程300~650千米。
坦克通行能力:最大爬坡度約30°越壕寬2.7~3.15米,過垂直牆高0.9~1.2米,涉水深1~1.4米。多數坦克裝有導航裝置和隨車攜帶有可拆卸的潛渡裝置。
防護系統
車體和炮塔前部多採用金屬與非金屬復合裝甲,車體兩側掛裝屏蔽裝甲,有的坦克在鋼裝甲表面掛裝了反應裝甲,有效地提高了抗彈能力,特別是防破甲彈穿透能力。坦克正面通常可防禦垂直穿甲能力為500~600毫米的反坦克彈丸攻擊。
為撲滅車內火災和防止破甲彈穿透裝甲後引起車內油氣混合氣爆炸,車內多裝有自動滅火抑爆裝置。為減輕核、化學、生物武器的殺傷破壞,車內安裝有三防裝置,有的在乘員室的裝甲內表面附設有削減中子流貫穿的防護襯層。此外,還配有煙幕裝置及其它偽裝器材和光電對抗設備,並採取進一步降低車高,合理布置油料和彈葯,設置隔艙等措施,使坦克的綜合防護能力顯著提高。
通信設備
一般裝有一部短波或超短波調頻電台和一套坦克車內通話器,車外有用於步坦聯絡的通話盒,指揮坦克通常裝備兩部電台。現代坦克電台多採用集成電路,帶有保密機、抗干擾裝置和微處理機控制器,最大通信距離可達25~35千米。
電氣設備
電源採用低壓直流供電體制,多裝有一台功率為10~20千瓦的硅整流交流發電機和4~10塊容量達300~600安培小時的蓄電池,T-72坦克採用了直流的起動-發電兩用電機。坦克各控制系統引入了大量電氣、電子部件,有的用電裝置採用了自動程序控制,並開始形成一個信息傳輸、功率控制、數據處理和故障自檢的多路傳輸的統一控制體系。
分類
20世紀60年代以前,坦克多按戰斗全重和火炮口徑分為輕、中、重型。通常輕型坦克重10~20噸,火炮口徑不超過85毫米,主要用於偵察、警戒,也可用於特定條件下作戰。中型坦克重20~40噸,火炮口徑最大為105毫米,用於遂行裝甲兵的主要作戰任務。重型坦克重40~60噸,火炮口徑最大為122 毫米,主要用於支援中型坦克戰斗。英國曾一度將坦克分為步兵坦克和巡洋坦克。步兵坦克裝甲較厚,機動性能較差,用於伴隨步兵作戰。巡洋坦克裝甲較薄,機動性能較強,用於機動作戰。
60年代以來,多數國家將坦克按用途分為主戰坦克和特種坦克。現在,主戰坦克已經取代了傳統的中型和重型坦克,是現代裝甲兵的主要戰斗兵器,用於完成多種作戰任務。特種坦克是裝有特殊設備、擔負專門任務的坦克,如偵察坦克、空降坦克、水陸坦克、噴火坦克等,多為輕型坦克。
簡史
乘車戰斗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早在夏代就有了從狩獵用的田車演變而來的馬拉戰車。但坦克的誕生,則是近代戰爭的要求和科學技術發展的結果。
問世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交戰雙方為突破由塹壕、鐵絲網、機槍火力點組成的防禦陣地,打破陣地戰的僵局,迫切需要研製一種火力、機動、防護三者有機結合的新式武器。1915年,英國政府採納了E.D.斯文頓的建議,利用汽車、拖拉機、槍炮製造和冶金技術,試制了坦克的樣車。1916年生產了Ⅰ型坦克(圖2),外廓呈菱形,剛性懸掛,車體兩側履帶架上有突出的炮座,兩條履帶從頂上繞過車體,車後伸出一對轉向輪。該坦克乘員8人,有「雄性」和「雌性」兩種。「雄性」裝有2門57毫米火炮和4挺機槍,「雌性」僅裝5挺機槍。1916年9月15日,有49輛Ⅰ型坦克首次投入索姆河戰役。當時為了保密,英國將這種新式武器說成是為前線送水的「水箱」(英文「tank」)。結果這一名稱被沿用至今,「坦克」就是這個單詞的音譯。
一戰期間,英、法和德國共製造了近萬輛坦克,主要有:英Ⅳ型、A型,法「聖沙蒙」、「雷諾」FT-17(圖3),德A7Ⅴ坦克等。其中,法國的「雷諾」FT-17坦克數量最多(3000多輛),性能較好,裝有單個旋轉炮塔和彈性懸掛裝置,戰後曾為其它國家所仿效。
這些早期坦克,結構形式多樣,有固定的頂置炮塔或側置炮座,也有旋轉式炮塔或無炮塔結構,裝有37~75毫米口徑的短身管、低初速火炮和數挺機槍,或僅裝機槍。坦克轉向,有的靠離合器和制動器系統,有的靠與兩條履帶分別聯動的輔助變速箱或電動機,有的由兩套發動機變速箱組分別驅動兩條履帶,靠變換兩履帶速比轉向。坦克戰斗全重7~28噸,單位功率2.6~4.8千瓦/噸,最大行程35~64千米,裝甲厚度5~30毫米。
由於當時技術水平的限制和生產設備簡陋,坦克性能較低,其火力主要用於殲滅有生力量,裝甲只能防禦槍彈和炮彈破片,沒有無線電通信設備和光學觀察瞄準儀器,行駛顛簸、速度緩慢,機械故障頻繁,乘員工作條件惡劣。早期的坦克只能用於引導步兵完成戰術突破,不能向縱深擴張戰果。但坦克的問世,開始了陸軍機械化的新時期,對軍隊作戰行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發展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是坦克戰術與技術發展思想的探索和實驗時期,各國研製裝備了多種類型的坦克。輕型、超輕型坦克曾盛行一時,在結構上還出現了能用履帶和車輪互換行駛的輪胎-履帶式輕型坦克、水陸兩用超輕型坦克和多炮塔的中型、重型坦克。這一時期的坦克主要有:英「馬蒂爾達」步兵坦克和「十字軍」巡洋坦克,法「雷諾」R-35輕型、「索瑪」S-35中型坦克,蘇Т-26輕型、Т-28中型坦克,德PzKpfwⅡ輕型、Ⅳ中型坦克等。
這些坦克與早期的坦克相比,戰術技術性能有了明顯提高。戰斗全重9~28噸,單位功率5.1~13.2千瓦/噸,最大速度20~43千米/時,最大裝甲厚度25~90毫米。火炮口徑多為37~47毫米,炮彈初速610~850米/秒,發射穿甲彈能穿透40~50毫米厚的鋼裝甲;有的坦克為增強支援火力,安裝了75或76毫米口徑的短身管榴彈炮,直至發展將小口徑加農炮、中口徑榴彈炮和數挺機槍集於一車的多武器、多炮塔坦克;開始採用望遠式和潛望式光學觀察瞄準儀器、炮塔電力或液力驅動裝置和坦克電台,出現了火炮高低向穩定器;推進系統多採用民用或航空用汽油機,固定軸式機械變速箱,轉向離合器或簡單差速器式轉向機構和平衡式懸掛裝置。反坦克炮出現後,一些國家為增強坦克的裝甲防護,設計了傾斜布置的裝甲,並按照各部位中彈的概率分配裝甲厚度。
成熟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交戰雙方生產了約30萬輛坦克和自行火炮。大戰初期,法西斯德國首先集中使用大量坦克,實施閃擊戰。大戰中、後期,在蘇德戰場上曾多次出現有數千輛坦克參加的大會戰;在北非戰場、諾曼底戰役以及遠東戰役中,也有大量坦克參戰。與坦克作戰,已成為坦克的首要任務。
坦克與坦克、坦克與反坦克武器的激烈對抗,促進了中型、重型坦克技術的迅速發展,坦克的結構形式趨於成熟,火力、機動、防護三大性能全面提高。這一時期的坦克主要有:蘇T-34中型(圖4)、IS-2重型坦克,德PzKpfwⅤ「黑豹」式中型坦克、PzKpfwⅥ「虎」式重型坦克,美M4中型坦克,英 「邱吉爾」步兵坦克、「克倫威爾」巡洋坦克,日本97式中型坦克等。這些坦克普遍採用安裝一門火炮的單個旋轉炮塔。
中型、重型坦克的火炮口徑分別為57~85和88~122毫米,炮彈初速781~935米/秒,主要彈種是尖頭或鈍頭穿甲彈、榴彈,並出現了次口徑穿甲彈和空心裝葯破甲彈,射距 500米的最大穿甲厚度約150毫米;裝有與火炮並列的機槍,並多裝有高射機槍和前機槍;普遍安裝了晝用光學觀察瞄準儀器和坦克電台、坦克車內通話器,有的坦克採用了火炮高低向穩定器;發動機多為257~515千瓦的汽油機,蘇聯採用了坦克專用高速柴油機;開始採用雙功率流傳動裝置和扭桿式獨立懸掛裝置;為提高車體和炮塔的抗彈能力,改進了外形,增大了裝甲傾角(裝甲板與垂直面夾角),炮塔和車體分別採取裝甲鋼整體鑄造和軋制裝甲鋼板焊接結構,車首上裝甲厚度多為45~100毫米,有的達152毫米,炮塔的最厚部位達185毫米;車內有手提式滅火器,車外裝有拋射式煙幕裝置或煙幕筒。坦克戰斗全重 27~55噸(德國後期的PzKpfwⅥ「虎」Ⅱ式重型坦克達69.4噸),單位功率6.4~15千瓦/噸,最大速度25~64千米/時,最大行程 100~300千米。
輕型坦克僅在戰爭的初期有所發展,主要作為應急裝備和在特種戰斗條件下使用。
戰爭後半期,蘇、德雙方都利用坦克底盤生產了大量的自行火炮(實質上是無旋轉炮塔的坦克),與相同底盤的坦克比較,火炮威力大,外形低矮,結構較簡單,適於大量生產,但因其方向射界小,火力機動受限制,僅用於伴隨坦克作戰,以火力支援坦克行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坦克經受了各種復雜條件下的戰斗考驗,成為地面作戰的主要突擊兵器。
戰後發展
戰後至50年代,蘇、美、英、法等國借鑒大戰使用坦克的經驗,設計製造了新一代坦克,主要有:蘇Т-54中型、Т-55中型坦克、Т-10重型坦克和PT -76水陸坦克,美M48中型坦克、M103重型坦克和M41輕型坦克;英「百人隊長」中型坦克和「征服者」重型坦克,法AMX-13輕型坦克等。
這一時期的中型和重型坦克,戰斗全重36~65噸,火炮口徑分別為90~105和120~122毫米,車首上裝甲厚度76~127毫米,傾角55~60 度,鑄造炮塔多呈半球形,前部裝甲厚度110~200毫米,發動機功率382~596千瓦,單位功率為9~13千瓦/噸,最大速度34~50千米/時,最大行程100~500千米。有的坦克配備了旋轉穩定式超速脫殼穿甲彈、破甲彈和碎甲彈,開始採用火炮雙向穩定器、紅外夜視儀、合像式或體視式光學測距儀、機械模擬式彈道計算機、三防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潛渡裝置。
輕型坦克重14~23.5噸,乘員3~4人,火炮口徑為75或76毫米,炮塔裝甲最大厚度20~40毫米,發動機功率176~368千瓦,單位功率12.6~16千瓦/噸,最大速度44~65千米/時,最大行程260~350千米。 PT-76坦克在水上使用噴水式推進裝置,最大航行速度為10.2千米/時。AMX-13坦克採用了結構新穎的「搖擺式」炮塔,首次安裝了坦克炮自動裝彈機,炮塔上加裝有反坦克導彈發射架,可發射4枚反坦克導彈。
現代坦克
60年代出現的一批戰斗坦克,火力和綜合防護能力達到或超過以往重型坦克的水平,同時克服了重型坦克機動性能差的弱點,從而停止了傳統意義的重型坦克的發展,形成一種具有現代特徵的戰斗坦克,即主戰坦克。主要有:美M60A1、蘇T-62、英「酋長」、法AMX-30、聯邦德國「豹」Ⅰ、瑞典Strv103B(簡稱「S」)坦克(圖5)等。
這些主戰坦克,戰斗全重36~54噸,火炮口徑105~120毫米,發動機功率427~610千瓦,單位功率 9~15.4千瓦/噸,最大速度48~65千米/時,最大行程300~600千米。主要技術特徵是:普遍採用了脫殼穿甲彈、空心裝葯破甲彈和碎甲彈,火炮雙向穩定器、光學測距儀、紅外夜視夜瞄儀器,大功率柴油機或多種燃料發動機、雙功率流傳動裝置、扭桿式獨立懸掛裝置,三防裝置和潛渡裝置;降低了車高,改善了防彈外形;有的安裝了激光測距儀和機電模擬式彈道計算機。T-62坦克開始採用滑膛炮,發射尾翼穩定炮彈;「酋長」坦克為了控制車高,駕駛員呈半仰卧狀態操縱車輛;「S」坦克去掉了傳統的旋轉炮塔,火炮與車體剛性固定,並採用自動裝彈機和自動拋殼機,以及柴油機與燃氣輪機組合的動力裝置和可以調節車高、車姿的液氣式懸掛裝置。
各國發展的主戰坦克,都優先增強火力,但在處理機動和防護性能的關繫上,反映了設計思想的差異。如法AMX-30坦克偏重於提高機動性能;英「酋長」坦克偏重於提高防護性能;而蘇、美等國的坦克,則同時相應提高機動和防護性能。
這一時期新出現的輕型坦克主要是美M551式,裝有口徑為152毫米的短身管兩用炮,可發射普通炮彈和「橡樹棍」反坦克導彈,採用鋁合金裝甲車體,戰斗全重16噸,能空投、空運和利用折疊式圍帳浮渡。
現狀
70年代以來,現代光學、電子計算機、自動控制、新材料、新工藝等方面的技術成就,日益廣泛地應用於坦克的設計和製造,使坦克的總體性能有了顯著提高,更加適應現代戰爭要求。主要的新型主戰坦克有:蘇T-72、T-80、德國「豹」Ⅱ、美M1A2,英「挑戰者」2型,法AMX「勒克萊爾」,日本74式、90式和以色列「梅卡瓦」3型、韓國88式、巴西「奧索里奧」、義大利「公羊」、印度「阿瓊」。這些坦克仍優先增強火力,同時較均衡地提高機動和防護性能。
70年代以來的主戰坦克,其火力性能、機動性能、防護性能雖有顯著提高,但重量和車寬已接近鐵路運輸和橋梁承載的允許極限,且受地形條件限制大,使之對工程、技術、後勤保障的依賴性增大。由於新部件日益增多,坦克的結構日趨復雜,成本和保障費用也大幅度提高。為了更好地發揮坦克的戰斗效能,降低成本,在研製中越來越重視採用系統工程方法進行設計,努力控制坦克重量,並提高整車的可靠性、有效性、維修性和耐久性。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一些局部戰爭大量使用坦克的戰例和許多國家的軍事演習表明,坦克在現代高技術戰爭中仍將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於50年代後期開始生產59式中型坦克),60年代初定型並投產了62式輕型坦克和63式水陸坦克,70年代以來研製和生產了69式、80式和88式主戰坦克。88式坦克戰斗全重 38噸,安裝有口徑為105毫米的線膛炮,火炮雙向穩定器、火控計算機、激光測距和晝夜合一觀瞄裝置組成的新型火控系統,滅火抑爆裝置,三防和潛渡裝置及新型電台,採用了復合裝甲和功率為537千瓦的廢氣渦輪增壓柴油機,單位功率14.1千瓦/噸,最大速度55千米/時,最大行程500千米。
展望
坦克仍然是未來地面作戰的重要突擊兵器,許多國家正依據各自的作戰思想,積極地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最新成就,發展21世紀初使用的新型主戰坦克。坦克的總體結構可能有突破性的變化,出現如外置火炮式、無人炮塔式等布置形式。火炮口徑有進一步增大趨勢,火控系統將更加先進、完善;動力傳動裝置的功率密度將進一步提高;各種主動與被動防護技術、光電對抗技術以及戰場信息自動管理技術,將逐步在坦克上推廣應用。各國在研製中,十分重視減輕坦克重量,減小形體尺寸,控制費用增長。可以預料,新型主戰坦克的摧毀力、生存力和適應性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⑶ 商朝時期都有哪些兵器用什麼製成用處分別是什麼
商王朝建立後,湯吸取夏桀滅亡的歷史教訓,體恤民情,注意組織發展生產,曾告誡各級官員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事,予及大罰殛汝,毋予怨(《尚書?湯誥》),所以當時社會矛盾比較緩和,奴隸製得到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較多的勞動力,社會經濟獲得長足進步。作為主要生產部門的農業,由於工具的先進、耕作技術的提高和耕種面積的擴大,農業經濟極為繁榮,不僅顯示其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地位,而且為供養、發展軍隊方面提供了物資基礎。商代畜牧業也較發達,馴養的畜類增多,數量也極為可觀,有時一次祭祀就用上百頭牛羊。馴馬顯得日益重要,設有專職的馬小臣等負責王室馬匹的飼養和管理。畜牧業的發展為商朝軍隊提供了運載能力,使軍隊的機動性大為提高。
與兵器生產密切的手工業也有了飛躍的發展,尤其是王室貴族控制的手工業部門,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表現為專業的進一步分工和產品種類、數量的增多,其中青銅冶鑄業尤為突出,不僅遠勝夏代,而且顯示出迅猛發展的勢頭。如安陽殷墟5號墓僅為一座中型墓,其隨葬銅器就有468件,總重量達1600多公斤,而且所有器物造型別致精巧,可見鑄造技術極具水平。這不僅反映商代青銅冶鑄技術的精熟,而且也說明當時已有了相當大的生產能力,這就為青銅兵器的生產創造了技術條件。
商代的青銅手工業,為大小奴隸主所掌握,實行集中茄盯經營管理,除製造禮器、用具外,主要是生產兵器,從考古發現的商代都邑遺址中,發掘出以鑄造刀、鏃為主的作坊。當時的兵器種類有戈、矛、鉞、戚、刀、鏃(箭頭)、盔等。
戈,是一種裝有長柄的勾形兵器,有鋒利的雙面刃和前鋒,柄長一般約3 米(六尺六寸),其基本性能為既可以勾割,又可以啄擊。戈起源於原始人群狩獵的工具,最初是模仿獸角和鳥啄的形狀,將獸角綁在木棍上,以起到延長手臂的作用,這是戈的雛形。後來出現了打制的石戈,石戈的特點是本粗而末尖。當青銅鑄造業出現後,青銅戈也隨即產生,銅戈仍是仿照石戈製成。殷墟早期出土的銅戈只有援和內,這時的戈是與柄成直角安裝在柄上的,安柄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內安模ǎì,即柄),就是把戈從內插入木柄頭的槽孔里;一種是銎安模銎 qióng,即孔),就是把木柄插入戈的銎孔里。兩種安柄方法比較而言,後者較為便利,但不如前者牢靠,在勾、啄敵人時,銎安牡母暉往會左右松動或向外傾斜,影響殺傷效果。因此後來趨向於內安牡脊輪姆椒ǎ並加以改進,在戈內的中央穿一小孔,同時在柄槽兩邊與戈內小孔相對應的位置也鑿孔,用木棒將戈和柄貫栓起來,使戈和木柄的結合更為牢固櫻納信。隨著使用經驗的積累,到商中後期,戈的形狀又有改進,開始將戈的內改為彎曲的勾狀。
戈是車戰的基本格鬥武器。商代車戰已有相當的規模,因此戈已被大量使用,如殷墟婦好墓出土的隨葬兵器中有2/3以上(91件)是銅戈,而在殷墟西區聚葬地出土的青銅兵器中,戈也約佔2/3。
矛[又叫A(shī,同A、鉈、A)、 (cōng)、(shuò)、鈹(qí)],是一種裝有長柄的尖狀刺殺兵器,亦起源於原始社會的狩獵工具,最早是用尖形的石塊或骨角作矛頭,綁在竹木桿頭,用以錐刺。石或骨角質的矛頭無定形,以尖削為特點,到青銅時代,才有較一致的形制。根據殷墟出土的大批實物來看,商代的銅矛,矛頭呈尖葉形,刃部有雙鋒,下部是安柄的銅形銎,銎部兩側有環或孔,用以系纓。安柄的方法有兩種,一種直接透於矛頭;一種僅止於矛銎。商代矛頭還有一個特點是銎比刃長,到周以後,銎與矛的長短比例以及脊角的數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祥見後文有關西周的兵器一節)。矛柄長一般為一丈八尺(550cm)。矛是古代步兵使用的主要格鬥兵器,在商代已有大量的使用,如殷墟1400號大墓墓道中出土有成捆的矛700支,每捆10支。
斧、鉞,斧、鉞形制相近,區別在於鉞刃寬大,柄長;斧刃窄,柄短。據《說文解字》釋大者稱鉞,小者稱斧。斧、鉞起源於原始社會的石斧,隨著青銅鑄造業的出現而改用銅制。斧、鉞安柄的方法,最初為內安模這種方法不夠牢固,後改為銎安摹8、鉞雖均為砍劈兵器,但鉞在商代主要作為軍權的象徵,因此鉞除青銅製作的以外,還有用玉製成的。古代軍事首領在軍事活動中常常杖鉞執旗以指揮軍隊。一般來說鉞的大小與軍權的大小成正比,已發現的大型銅鉞刃寬近40cm,重達5000克。據《六韜?軍用篇》記載,武王軍中有大柯斧,刃寬8寸,重8斤,柄長5尺多,名為天鉞。從殷墟出土的兵器來看,斧、鉞在商代已是重要兵器之一。
殳(shū),又叫做杵(chǔ)、杖、棒,是一種竹木製成的打擊兵器。在夏、商、周三代均列為五兵之一,是軍隊中的基本兵器之一,多用堅木削制而成,長丈許,上端有棱、尖,既可像木棒一樣擊掃,又可以挑刺。因其取材和製作均較簡單,因此可以大量生產和裝備軍隊。商代雖然青銅冶煉和鑄造工藝已相當發達,但因原料開采和製作工藝都較復雜,所以還不可能完全代替木石兵器。當時在軍中殳類兵器仍大量使用,《書經》中即有載:武王伐紂,戰於牧野,前徒倒戈,血流漂杵,杵即是殳。這種兵器直到春秋時仍有使用,而自春秋以後,殳的質材和形狀都有改變,從單純的木製發展為套有尖角形的銅頭或鐵頭,此外尖頭後部還有球狀銅箍。
刀,是一種近接肉搏用的砍殺兵器,由原始社會的石刀發展而來。商代的青銅刀數量極少,且型制非常短小,作甲士護身之用,僅為一種輔助兵器。1975年在甘肅東鄉村馬家窯遺址和永登連城蔣家坪馬廠文化遺址,分別出土的銅刀,是目前我國發現的最早的兩件青銅刀,距今已有4000多年,其形式尚未脫離石刀的特點。從殷墟出土的商代銅刀看,較夏代有很大進步。商代銅刀有三種形式:一種是直脊的,一種是彎脊的,一種是直脊而首部上彎的,有的握柄上還有抵環。
弓箭(矢),是一種拋射兵器,能在較遠距離外殺傷敵人,且命中率較高。弓箭亦是由狩獵工具演變而來。狩獵是原始社會人們獲取生活食物的主要手段,開始是用石塊、木棒等向目標投擊,但投擲的距離很有限。經過長期與野獸斗爭的經驗積累,將樹枝彎起來用繩索綳緊做成弓,用削尖頭部的細樹枝或竹子當箭,利用繩與樹枝的張力將箭射出,這就是弓的雛形。由於箭能在遠距離殺傷敵人,是戈矛所不能及的,因此,自有戰爭以來弓箭即成為主要兵器之一。但隨著生產技術的提高和斗爭經驗的不斷積累,弓箭的製作也得到不斷發展和提高,尤其是箭(矢)的變化極大。人們逐步改用尖利的石塊或骨、貝作為箭鏃,安在箭桿的頭部,以增強箭的穿透力,這樣就成為帶有石鏃、骨鏃、貝鏃的箭了。1963年在山西朔縣峙谷文化遺址,曾發現了石鏃,距今已有兩萬八千多年,是目前發現的我國最早的石鏃。後來為了使箭在空中飛行時克服空氣的影響,以保持飛行方向,人們又在箭桿尾部裝上羽毛,於是又有了羽箭,使箭的形制日趨完善。商代的弓箭在夏代基礎上,隨著青銅冶煉工藝技術的發展,除用骨、石做箭頭外,還大量使用銅鏃,而且銅鏃的形制也不斷改進。從鄭州商代遺址和殷墟出土的大批銅鏃來看,商代的制箭技術已有相當水平。到商代晚期,銅鏃的兩翼夾角增大,翼末的倒刺更尖銳,沿兩翼的側刃鑄有血槽,這樣可減少箭頭穿入人體的阻力,加大創面,提高殺傷力,且難以拔出。銅鏃的形制多為長脊雙翼式,鏃長約5-6厘米,脊伸出翼底,斷面呈菱形,翼末倒刺銳利。還有一種短脊雙翼鏃,長約5厘米,脊較短,不伸出翼底,兩翼倒刃弧度較前一種大。青銅鏃的製作,是用合范澆鑄而成,一范有6-7個鏃模,一次即可鑄出數枝,因此可以大量生產。箭桿多為木質,長約80厘米左右,箭全長約85厘米左右。當時已有裝箭的袋,稱作,有竹製與皮製兩種。一般以每10支箭為一組,裝於箭里。
商代的弓也有了很大改進,其構造已脫離了原始單體弓(用一根樹枝或竹子壓彎製成)的階段,成為復合弓。所謂復合弓就是用幾片木或竹材疊制而成,將弦解除後,弓體即可反向還直,可保持良好的彈力。但為了保持馳弓弓體的弧度以便於上弦,又往往用青銅弓母坑詮體內側,銅弓牡鈉氈槭褂茫標志著商代弓箭製作和使用已達到一個新的水平。商代的弓張弦時長約160厘米,大致相當於成人的體高。這樣的弓,張力大,彈力強,射程較遠。
隨著殺傷兵器的發展。為了在殺傷敵人的同時更好地保護自己,防身兵器也得到同步發展。商代的防護兵器主要有甲、胄和干盾。甲是穿著於人體和披遮於馬身上的防護具,胄是保護頭部的頭盔,干盾是手持用以抵擋對方箭矢和刺殺兵器的器具。
商代的甲,主要是皮革製成的,至今未發現銅甲。商代畜牧狩獵業和皮革手工業的發展,使皮甲製造工藝達到相當高水平。皮甲的形制有從整片皮革製成龜甲式到多片皮革拼製成魚鱗式的發展過程。根據現今出土的稀少的商代皮甲殘跡看,可能是以整片皮甲為主,與同一時期的盾一樣表面塗漆,有的還綴銅甲泡,以加強防禦作用,這樣的甲對青銅兵器的防護是相當有效的。商代的胄已有銅制的,青銅胄的形制是仿人頭顱鑄制的罩式頭盔,頂上有插羽纓的細銅管,前額有威武的獸面紋,兩旁及後壁下延,可護住頸項。銅鑄的胄雖較笨重,但防護能力卻很強。
商代的盾主要是用木板製成,也有用犀皮製作的,其形制有長方形和橢圓形兩種,正面塗漆並畫有獸面紋,反面裝有便於手持的提手或兩條繩索。長方形的盾主要裝備步兵,稱為步盾,圓盾(亦有小方盾)主要裝備車兵,叫做小盾。
戰車是商代重要的戰斗運載工具,商代戰爭中兵車已有較多使用。從殷墟發掘的商代兵車看,當時戰車的形制是獨轅,雙輪,方輿(車箱),長轂。轅前端有車衡,衡上附軛用以駕馬;後端與軸在輿底相交接,挖槽嵌含。兵車各主要部件均為木質,木輪直徑約135~138厘米,輻條多為18根;車軸長 300厘米,兩端鑲有銅軎;轅長約290厘米,衡長約110厘米,多用木軛外裹銅飾;車箱寬約115厘米,深約80厘米;四周有軒輊,輊間有欄,輿後有門,供甲士上下,輿內可容甲士3人;另外還裝帶有兵器、馬鞭,以及修理車子的工具和打磨武器的礪石等。從出土的遺物和遺跡看,商代的戰車大多為一車二馬,也有一車四馬的情況,但數量極少。從甲骨文的字形看,有的車可能還有車蓋
從上述殺傷、防衛和運載兵器的情況看,在社會生產發展水平提高的基礎上,隨著戰爭和軍事制度的發展,商代的兵器裝備較夏代有了較大進步,尤其是到了商代後期,青銅兵器和戰車的生產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這些兵器在戰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