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微型消防站配備哪些消防器材
微型消防站需要配備的消防器材有:滅火器、水槍、水帶、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微型消防櫃、消防斧、消防鍬、消防鉤子、消防防護服、自救式呼吸器、逃生繩、強光手電筒、消防頭盔、防護靴、破拆工具、防煙面罩等。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是指用於滅火、防火以及火災事故的器材。常見的消防器材:手提式滅火器、滅火毯、防煙面罩、逃生繩、緩降器。
對於消防器材管理,需做到:一是定點擺放,二是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三是定人管理。
由於消防器材在火災預防、滅火救援等消防工作領域的廣泛應用,全社會預防和抗禦火災及其它災害的整體水平得到了提高。
⑵ 消防櫃配套器材有哪些
消防櫃配套器材有栓報、自救卷盤、消防水槍、旋轉栓頭、消防水帶等。栓報是消火栓按鈕的動作信號,作為報警信號及啟動消火栓泵的聯動觸發信號,由消防聯功控制器聯動控制消火栓泵的啟動。自救卷盤可供商場、賓館、倉庫以及高、低層公共建築內的服務人員、工作人員和一般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滅。消防水槍配合水帶進行滅火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第二十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⑶ 消防箱裡面配套的消防器材有哪些:消火栓 消防水槍
消火栓和水槍水帶屬於消防設施的,還有消防報警設備和應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和防火卷簾以及防排煙的和噴淋報警閥和噴頭等。消防器材是滅火器和消防斧、消防鉤、消防滅火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