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設施不全怎麼舉報
(一)如果公司消防不合格,勞動者可以向當地消防大隊舉報,各縣區都設有消防大隊,舉報電話119。也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還可以向就近的政府鄉鎮機關或者街道辦事處舉報。舉報時,應盡量提供證據。
(二)可以撥打96119電話投訴。可受理的火災隱患范圍,主要有以下12種:
1.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 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3. 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 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5. 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障礙物的;
6.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7.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8. 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的;
9.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無證上崗的;
10. 建設工程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
11. 未經消防行政許可,建設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眾聚集場所擅自開業使用的;
12. 其他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行為的。
❷ 如何舉報消防
消防舉報:
1、寫信給當地公安消防大隊或支隊。
2、電話撥打96119(全國統一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專話)。
3、在省級的公安消防總隊的互聯網網頁上的「辦事直通車」點擊後在舉報投訴欄目中進行舉報反映。
4、當然直接人到當地消防大隊(支隊)進行反映也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
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建設工程、場所准予審核合格、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
(二)無故拖延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安全檢查,不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職責的。
(三)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的。
(四)利用職務為用戶、建設單位指定或者變相指定消防產品的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
(五)將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用於與消防和應急救援無關的事項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建設、產品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2)消防器材公司違規怎麼舉報擴展閱讀:
「96119」投訴舉報熱線電話主要受理以下九個方面的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
一、 建設工程未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或者消防驗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的。
二、 公眾聚集場所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三、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四、 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情形的。
五、 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六、 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七、 人員密集場所在外牆、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
八、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
九、 其他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