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設備名稱怎麼填
1、為了加強中小學理科教學儀器的物資管理,提高儀器設備器材采購和供應工作的計劃性,強化實驗室年報制度,特印製《中學理科教學儀器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2、本登記表具有配備目錄、儀器登記表、總帳、實驗室年報表等多種功能。每校應配置2本以上,其中的1本應上報市教委教儀站。每年末,學校應將更新後的本登記表上報到教儀站審核蓋章,同時應更新留存在教儀站的本登記表。3、本登記表的前5頁給出了2000-2004年實驗室基本情況年報表,表中的內容是上報至教育部實驗室統計報表的最基本的數據。各校應認真填寫,並完善學校蓋章和領導簽字手續。4、本登記表中的儀器設備和器材的配備標準是在原國家教委1993年的標准和2000年調整意見的基礎上給出的,與現行國家標准完全一致。為使學校了解部頒標準的編制意圖,本登記表最後附錄了教育部《中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中的「說明」。5、本登記表在儀器配備標准後面給出了供填報年末儀器庫存數的空列,每年末,學校應將相應儀器的庫存數准確填寫在相應的年份空欄處。通過前後年末儀器庫存數的比較,可以知曉當年每種儀器的「當年凈增數」,與配備標准比較後可知曉「尚缺數」。對每一學科,都留出了幾頁空白登記表,便於學校已有的非部頒配備目錄儀器和自製儀器的登記。6、本登記表將作為學校製作教學儀器采購計劃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配備儀器的依據。結合「教學儀器明細帳」「低值易耗品帳」,構成實驗室「三本帳」,是實驗室必備檔案之一。說明一、本目錄是根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九年義務教育教學大綱調整後的高級中學教學大綱以及教育部發布的《關於推進素質教育調整中小學教育教學內容、加強教學過程管理的意見》編制的。它列出了學校完成教學任務所應具備的基本的儀器設備條件,作為指導教育部門和各級中學配備教學儀器使用,亦可作為農、職業中學和民族地區雙語學校開設文化課選購教學儀器的參考。二、目錄是按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數學五科分學科編制的,既可合訂使用,又可分科使用。為了實踐校和各級教學儀器管理部門的需要,還另選編了《實踐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和按儀器編號順序排列的目錄兩種副本,供各地選用。三、基於我國各地經濟和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目錄對實踐提出了三種配備方案,對高中提出了兩種配備方案,供各地不同條件學校選擇採用。其中,第二種方案是按照教學大綱完成理科教學任務所必需的、基本的,各地應努力達到。經濟狀況較差地區的實踐,可暫按第三種方案配備,並應積極創造條件盡早在到第二種方案的配備要求。第一種配備方案是全面完成理科教學計劃較充分的條件,條件較好的地區和學校,應努力參照第一種方案配備。四、目錄中「名稱」欄所列儀器是經過優選的品種,購置儀器時應優先選用。在其後「可代用儀器」欄列出了與前列儀器功能相近或用於相同教學內容經過選擇的其它儀器和新研製的品種,也可按需選用。已配備 有「可代用儀器」欄內儀器的,原則上不必再購置別的功能相近的儀器,應充分發揮已有儀器的效能,避免重復配備。各級教學儀器管理部門,對配有「可代用儀器」欄內儀器的實驗室,只要該儀器仍能正常使用,就應承認其具有相應的實驗條件。在「備注」欄中注意「可自製」的儀器凡實驗室具有質量、功能可靠的自製教具的,亦應承認其達到了配備要求。
B. 消防器材使用記錄表內容如何填寫
消防器材使用記錄表內容填寫方法:
1、社會單位內部使用的,消防記錄表有巡查檢查記錄,控制室值班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記錄和培訓演練記錄,對照裡面的內容填寫即可。
2、消防救援機構使用的監督檢查記錄表,對照記錄表中的檢查項目逐項填寫,並註明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還要進行記錄說明。
C. 如何填寫中小學教學儀器使用登記冊
1、為了加強中小學理科教學儀器的物資管理,提高儀器設備器材采購和供應工作的計劃性,強化實驗室年報制度,特印製《中學理科教學儀器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2、本登記表具有配備目錄、儀器登記表、總帳、實驗室年報表等多種功能。每校應配置2本以上,其中的1本應上報市教委教儀站。每年末,學校應將更新後的本登記表上報到教儀站審核蓋章,同時應更新留存在教儀站的本登記表。
3、本登記表的前5頁給出了2000-2004年實驗室基本情況年報表,表中的內容是上報至教育部實驗室統計報表的最基本的數據。各校應認真填寫,並完善學校蓋章和領導簽字手續。
4、本登記表中的儀器設備和器材的配備標準是在原國家教委1993年的標准和2000年調整意見的基礎上給出的,與現行國家標准完全一致。為使學校了解部頒標準的編制意圖,本登記表最後附錄了教育部《中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中的「說明」。
5、本登記表在儀器配備標准後面給出了供填報年末儀器庫存數的空列,每年末,學校應將相應儀器的庫存數准確填寫在相應的年份空欄處。通過前後年末儀器庫存數的比較,可以知曉當年每種儀器的「當年凈增數」,與配備標准比較後可知曉「尚缺數」。對每一學科,都留出了幾頁空白登記表,便於學校已有的非部頒配備目錄儀器和自製儀器的登記。
6、本登記表將作為學校製作教學儀器采購計劃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配備儀器的依據。結合「教學儀器明細帳」「低值易耗品帳」,構成實驗室「三本帳」,是實驗室必備檔案之一。
說明
一、本目錄是根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九年義務教育教學大綱調整後的高級中學教學大綱以及教育部發布的《關於推進素質教育調整中小學教育教學內容、加強教學過程管理的意見》編制的。它列出了學校完成教學任務所應具備的基本的儀器設備條件,作為指導教育部門和各級中學配備教學儀器使用,亦可作為農、職業中學和民族地區雙語學校開設文化課選購教學儀器的參考。
二、目錄是按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數學五科分學科編制的,既可合訂使用,又可分科使用。為了實踐校和各級教學儀器管理部門的需要,還另選編了《實踐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和按儀器編號順序排列的目錄兩種副本,供各地選用。
三、基於我國各地經濟和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目錄對實踐提出了三種配備方案,對高中提出了兩種配備方案,供各地不同條件學校選擇採用。其中,第二種方案是按照教學大綱完成理科教學任務所必需的、基本的,各地應努力達到。經濟狀況較差地區的實踐,可暫按第三種方案配備,並應積極創造條件盡早在到第二種方案的配備要求。第一種配備方案是全面完成理科教學計劃較充分的條件,條件較好的地區和學校,應努力參照第一種方案配備。
四、目錄中「名稱」欄所列儀器是經過優選的品種,購置儀器時應優先選用。在其後「可代用儀器」欄列出了與前列儀器功能相近或用於相同教學內容經過選擇的其它儀器和新研製的品種,也可按需選用。已配備 有「可代用儀器」欄內儀器的,原則上不必再購置別的功能相近的儀器,應充分發揮已有儀器的效能,避免重復配備。各級教學儀器管理部門,對配有「可代用儀器」欄內儀器的實驗室,只要該儀器仍能正常使用,就應承認其具有相應的實驗條件。在「備注」欄中注意「可自製」的儀器凡實驗室具有質量、功能可靠的自製教具的,亦應承認其達到了配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