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鋪配備滅火器的規定
商鋪配備滅火器的規定如下:
1、滅火器的配置標准一般為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每50平方米配置1具;
2、商鋪滅火器的配置規定每50平方米就必須配一個滅火器,並且滅火器的使用期限不能超過兩年,在滅火器需要時刻的接受檢查,防止失效裡面的滅火器出現問題,並且要放在空地或者是角落不能高掛起或者是放在其他的地方,並且需要兩年一檢,由專門的檢驗人員進行檢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2. 餐廳消防器材配備標准
各地略有不同,僅供參考。
1、 帶娛樂性的餐館≥500㎡到大隊備案審核驗收
2、 面積≥200㎡應設室內消火栓、自動報警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滅火器(轉角區≥1m;袋形走道≥10m其他≥20m)
3、 疏散距離:不應大於30M;疏散門≥1.4m
4、營業面積>100m2的餐飲場所 其頂棚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 牆面、地面、隔斷、固定傢具和窗簾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5、有空調的餐飲場所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宜多於5具。
3. 餐飲店50個平方多大滅火器
四公斤。
根據商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商戶租用區域內須自行配置有效滅火器材,配置標准按每50平米配置一具不足50平米的按50平米計算,並以兩具為配置基礎。滅火器的配置標准一般為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
個體戶滅火器標准:要根據個體工商戶的經營項目和經營范圍以及經營場地的大小來安排和布置滅火器。一般個體商戶的店鋪在20到30平方要配2個滅火器,店鋪在30到50平方耍配4個滅火器。
4. 飯店消防設備如何配置,配置的要求,都需要配置哪些器材
這其實是個復雜的事,因為飯店的面積不同,建築不同
1、要配滅火器的
2、要配消火栓的
3、要配防排煙設施的
4、要配消防電梯的
5、可能要配防火卷簾的
6、要配應急消防廣播的
7、要配噴淋系統的
8、要配消防報警系統的
9、要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