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維保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1.目的:檢測設施設備性能,及時維護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2.適用范圍:各項目參照執行
3.職責:安保部和工程部相互配合完成此項工作。
4.術語
5.程序
❷ 消防器材保養常識應該注意哪些呢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於取用的指定部位,並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佔、埋壓。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五)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維護保養。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❸ 消防器材管理要求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葯物(即「三定」);
(二) 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 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 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 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 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 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 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 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 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 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九) 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准,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准,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❹ 消防器材放置要求
1. 滅火器設置點的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對有視線障礙的滅火器設置點,應設置指示其位置的發游標志;
2)滅火器應設置在便於人們取用的地方;
3)滅火器的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滅火器設置點應便於人員對滅火器進行保養,維護及清潔衛生;
5)滅火器設置點應便於滅火器的穩固安放;
6)滅火器設置點環境不得對滅火器產生不良影響。
2. 滅火器的擺放要求:
1)滅火器需置於滅火器箱內,或設置在掛鉤、托架上(其頂部距離地面高度應小於1.5m,底布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15m)
2)面向外,擺放穩固;
3)前方凈空(每個設置點30cm計算)並予以指示;
4)外觀清楚,無灰塵;
5)滅火器上方須用標識牌標示(頂部離地高度大於1.8m小於2.5m或根據擺放點實際情況設置,要求標示明顯易見,指示正確)
6)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7)滅火器擺放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擺放在室外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