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颱賬怎麼做
1、消防器材品種數量 可以登記造冊,地點位置做成平面圖。
3、做個消防檢查表就可以,每月造冊即可成台賬。
5、活動不用做台賬,將活動的策劃和相關照片整理成文本的備查即可。
② 物業消防颱賬怎麼做
1、防火檢查記錄。
2、防火巡查記錄。
3、樓宇防火巡查記錄。
4、消防安全活動記錄。
5、動火審批記錄。
6、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7、建築消防設施器材檢查和修理保養記錄。
8、火災隱患整改通知。
9、微型消防站台帳。
③ 消防颱賬怎麼做
消防安全台帳內容:
1、用火、用電、人員住宿有無違章情況。
2、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3、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琉散通道是否暢通。
4、安全琉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5、消防水源情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紀錄。
7、本崗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8、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9、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0、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12、新建、改建、擴建(合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有無違章。
13、其他消防妄全情況。
(3)消防器材台帳表格怎麼製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技術人才培養,增強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並按照國家標准配備消防裝備,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第三十七條 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依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應當充分發揮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的骨幹作用;按照國家規定,組織實施專業技能訓練,配備並維護保養裝備器材,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九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一)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
(三)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四)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五)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群的管理單位。
第四十條 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專職消防隊的隊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