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化學實驗室的常用器材
1、試管: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注意,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
2、燒杯:用作配製溶液和較大量溶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使受熱均勻。
3、量筒:量度液體體積。注意,不能加熱,不能作反應容器。
4、集氣瓶: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氣體。
5、酒精燈:用於加熱。注意:用完酒精燈後,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以免失火,絕對禁止用酒精燈引燃另一隻酒精燈。
6、試管夾:用於夾持試管。
7、玻璃棒:用於攪拌或轉移液體時引流。
8、膠頭滴管:用於吸取和滴加少量液體,用過後應立即洗凈,再去吸引其他葯品。
9、滴瓶:用於盛放液體葯品。滴瓶上配套使用的滴管不用清洗。
10、鐵架台:用於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一般常用於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
11、水槽:用於排水法收集氣體、或用來盛大量水的儀器,不可加熱。
12、燃燒匙:燃燒匙由鐵絲和銅質小勺鉚合而成。用於盛放可燃性固體物質作燃 燒試驗,特別是物質在氣 體中的燃燒反應。
13、托盤天平:用於稱量葯品的質量。
14、平底燒瓶、圓底燒瓶:常用作反應容器。
15、錐形瓶:常作為反應容器。
16、帶導管的橡皮塞:一般在製取氣體時連接發生裝置和收集裝置。
17、廣口瓶:一般用於實驗室盛放固體葯品。
18、細口瓶:一般用於實驗室盛放液體葯品。
化學實驗中使用到的儀器稱為化學儀器。可以對材料進行計量或反應。主要分為計量儀器和反應儀器。將儀器以特定方式進行組合構成裝置,實現實驗目的。
(1)實驗室中有哪些器材擴展閱讀:
復雜器材:
1、啟普發生器
一種實驗室常用的氣體發生裝置,是荷蘭科學家啟普(Petrus Jacobus Kipp 1808~1864)發明,並以他的姓命名。它用普通玻璃製成。它由球形漏斗、容器和導氣管三部分組成。適用於塊狀固體與液體在常溫下反應製取氣體,如氫氣、硫化氫等。
2、酒精噴燈
常用的酒精噴燈有座式酒精噴燈和掛式酒精噴燈兩種。座式酒精噴燈的酒精貯存在燈座內,掛式噴燈的酒精貯存罐懸掛於高處。酒精噴燈的火焰溫度可達1000℃左右。
3、布氏漏斗
布氏漏斗是實驗室中使用的一種陶瓷儀器,也有用塑料製作的,用來使用真空或負壓力抽吸進行過濾。普遍認為發明者為190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愛德華·比希納,事實上布氏漏斗是由化學家Ernst Büchner發明的。形狀為扁圓筒狀,圓筒底面上開了很多小孔。下連一個狹長的筒狀出口。
4、坩堝鉗
坩堝鉗(crucible tongs),一種常見的化學儀器。通常用來夾取坩堝。一般由不銹鋼,或不可燃、難氧化的硬質材料製成。
5、布氏燒瓶,
布氏燒瓶又稱抽濾瓶,是實驗室中使用的一種玻璃器皿,為燒瓶的一種。配合布氏漏斗過濾用。發明者為190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Eard Buchner。
㈡ 實驗室的設備一般有哪些
主要看測試什麼產品,一般有恆溫恆濕試驗箱、冷熱沖擊試驗箱、氙燈試驗箱、高溫烤箱、拉力試驗機等等。
㈢ 化學實驗室的常用器材
常用的實驗室器材有
鐵架台:用於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一般常用於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燒杯:用於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量筒:量度液體體積;集氣瓶: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氣體,也可用作部分反應的反應容器;試管:是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或用於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生器;試管夾:用於夾持試管;玻璃棒:用於攪拌、過濾或轉移液體;酒精燈:用於加熱;膠頭滴管:膠頭滴管用於吸取和滴加少量液體;蒸發皿:通常用於溶液的濃縮或蒸干;漏斗:用於向試管、酒精燈等添加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