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修電動車故意增加零件怎麼辦
一、修車亂換件如何處理
1、修理廠未經允許,偷換零件屬於欺詐行為,修理廠需要賠償消費者三倍的經濟損失,如有更嚴重的,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傷害到消費者合法權益時,下列是解決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