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搶抓重大機遇推動軌道交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21〕44號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製造強國、交通強國戰略部署,搶抓川藏鐵路等重大鐵路工程建設機遇,提升四川在全國軌道交通發展格局中的核心競爭力,促進軌道交通產業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融入新發展格局,搶抓西部陸海新通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戰略機遇和川藏鐵路等重大鐵路工程建設機遇,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創新為動力,全力突破軌道交通裝備、施工設備、運維裝備等關鍵核心技術,聚焦強鏈延鏈補鏈,培優做強大企業、大集團,匯聚「政產學研用金」資源,積極參與重大工程建設,統籌推進軌道交通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努力將我省建成西部軌道交通裝備製造和新材料產業發展新高地。
(二)發展目標。力爭到2025年,建成川藏鐵路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基地、運營維護保障基地和新制式軌道交通產業基地等一批軌道交通領域重點特色園區。鐵路工程建設所需重大技術裝備、數字化施工設備、新材料、工業控制軟體研製取得突破性進展,產業鏈條逐步完善,配套能力顯著增強。軌道交通製造業營業收入達到2000億元左右。
力爭到2030年,建成集科技研發、勘察設計、工程建設、裝備製造、運營維護於一體的軌道交通全產業鏈體系,鐵路工程建設所需重大技術裝備、數字化施工設備、新材料、工業控制軟體研製處於全國先進水平,成為西部軌道交通裝備製造和新材料產業發展新高地。
二、強化科技創新
(三)加強創新平台建設。以國家川藏鐵路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為契機,突出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成果轉化三大功能,打造一批國家級軌道交通領域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高原、高寒地區特種材料創新平台、新制式軌道交通創新平台、鐵路工程網上技術需求及技術創新供給市場服務平台。推動軌道交通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體系發展。〔責任單位:科技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推動關鍵核心技術創新。以重大鐵路工程建設需求為導向,組織實施川藏鐵路建設重大科技專項,突破高原、高寒條件下智能TBM(隧道掘進機)、長距離隧道鑽探設備、長跨度吊機和架橋機、長隧道鑽爆法智能機械、應急救援裝備、鋼結構橋梁緊固連接裝備、地災監測預警與防治裝備、極端環境下可靠性測試設備等關鍵核心技術;組織實施高溫超導高速磁懸浮建設重大科技專項,突破高速磁懸浮設計、施工等關鍵核心技術。制定軌道交通產業技術攻關路線圖,定期發布軌道交通重大技術裝備、數字化施工設備、新材料技術攻關目錄。(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應急廳)
(五)強化首台(套)研製應用。修訂完善首台(套)政策,支持重大技術裝備、數字化施工設備、新材料、工業控制軟體等創新研製和推廣應用。鼓勵行業骨幹企業開展軌道交通裝備和工程施工機械首台(套)示範應用。推廣以租代購、分期償還等融資租賃方式,完善首台(套)產品租賃市場化定價機制。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政策,推動首台(套)裝備示範應用。〔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四川銀保監局〕
三、打造產業集聚區
(六)培育先進製造業基地。布局川藏鐵路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基地、運營維護保障基地,打造軌道交通裝備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軌道交通領域重點特色園區,培育以機車車輛、機電設備等為支撐的關鍵軌道交通裝備產業基地,以隧道施工、橋梁施工設備等為支撐的高端施工設備產業基地,以高強鋼筋、高性能鋼軌、高性能水泥、高性能工業鋁材、高端釩鈦材料等為支撐的新材料產業基地,以標准部品部件為基礎的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以無人機、北斗、地面物探裝備為支撐的「空、天、地」一體化勘察設計基地。〔責任單位: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培育行業領軍企業。聚焦強鏈固鏈,培育競爭新優勢,壯大盾構機、隧道橋梁設備、內燃機車、電力機車、貨車車輛、動車組、空軌、齒軌列車、機電設備、磁懸浮系統、制動系統、檢測系統、監測無人機、北斗、鋼材、水泥等領域頭部企業。培養開關櫃、電線電纜、連接器、緊固件、扣件、軸承等配套領域「專精特新」和「單項冠軍」企業。〔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大產業招引力度。圍繞補鏈延鏈,緊盯國際國內大企業、大集團,積極招引TBM、架橋機、鑿岩台車、鋪軌機等施工設備,道床綜合處理車、鋼軌打磨車、配砟整形車、綜合檢測車、應急救援設備、大型養路機組等特種運維裝備鏈主企業。將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納入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經濟合作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九)促進裝備製造提檔升級。支持技術先進企業獲取動車組、川藏線機車和貨車車輛生產資質。提升高原、高寒、高速線路電力機車、內燃機車、貨車車輛性能和質量水平。支持新制式軌道交通系統研發製造、迭代升級。推動變壓器、牽引供電裝置、濾波器等機電配套設備數字化、網路化升級。鼓勵盾構機、起重機、挖掘機、錨桿鑽機、地質超前預報儀等施工裝備向專業化、智能化、無人化發展。促進污水污泥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成套設備、環境快速修復技術裝備、施工棄渣快速環保處理裝備、聲屏障設備等向高參數、高效率、高節能方向發展。(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提升運營維護發展水平。支持技術先進企業獲取動車組五級修、川藏線機車和貨車廠修維修資質。發展集無人機智能巡檢系統、衛星精密高程精測系統、智能化在線檢測監測系統、線路障礙自動監測報警系統等為一體的運營管理系統。(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川藏鐵路有限公司)
(十一)提高新材料製造水平。鼓勵企業研製含釩高強抗震鋼、高端機械結構鋼、高強高韌重軌、高溫合金鋼、高性能工模具鋼等先進鋼鐵材料,開發預應力管道智能循環壓漿、高性能混凝土、玄武岩纖維、新型防水材料、保溫隔熱高分子材料、新型枕木及道床固化材料、長鏈尼龍線纜材料等新型非金屬材料,滿足重大鐵路工程耐寒耐腐蝕長壽命及特殊結構需求。(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十二)發展檢測認證服務鏈條。創建軌道交通領域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檢測重點實驗室。建設軌道交通產品檢驗檢測認證評價機構,支持獲得國家質檢中心授權以及相應認證機構資質。推進國家新材料測試評價平台(四川區域中心)開展全方位測試並提供技術成熟度評價服務。開展鐵路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委外維保、第三方檢測認證服務。(責任單位: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五、強化政策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發揮省領導聯系指導軌道交通產業機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軌道交通裝備製造和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相關重點地區建立工作領導機制,制定配套措施,推動成果轉化,主動招大引強,營造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相關省直部門〕
(十四)加強供需對接協調。銜接國家和省重大鐵路工程建設規劃,引導企業加快布局研發關鍵核心技術,提升裝備和材料供給能力。加強與川藏鐵路有限公司等項目業主單位工作對接,編制供需對接產品目錄,組織開展供需對接會。支持技術先進裝備製造企業參與重大鐵路工程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十五)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落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科技創新和技術轉讓稅收優惠、西部大開發、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財稅政策。爭取國家製造業轉型升級基金等國家基金支持,充分發揮省級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鼓勵各級財政聯合社會資本設立創新產業基金,統籌安排省級工業、科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等專項資金,加大對重大鐵路工程裝備和新材料產業化重點項目、科技攻關、平台建設等支持力度。(責任單位: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
(十六)強化人才支撐。依託國內高校、科研院所,布局建設軌道交通學院、聯合培養基地,培養軌道交通裝備與新材料領域科技人才。鼓勵相關市(州)出台有針對性的人才招引政策,引進軌道交通領域重大技術裝備、數字化施工設備、新材料、工業控制軟體等緊缺專業人才和高端人才。加強軌道交通領域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開展精準化政策培訓、科技培訓、管理培訓,培養面向生產服務一線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七)提升要素保障水平。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強化成品油市場管理,加大天然氣運行調節力度,為軌道交通產業提供能源要素支撐。有序組織鋼材、水泥、粉煤灰、砂石等區域建材產品供應,加強市場監管,確保軌道交通產業原材料穩定供應。強化重大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含配套工程)用地保障,根據項目實施進度規范及時推進征地拆遷工作。〔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持續優化產業生態。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產業營商環境。強化研發設計、貨物運輸、租賃服務、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供給。加快公寓、商務、學校、醫院等生活性配套設施建設。打造產業鏈條垂直整合、生產服務橫向聚合、資源要素高度融合的軌道交通產業生態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本實施意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