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健身房使用管理規定
1、健身器材只能做鍛煉、休閑使用,嚴禁在健身器材周圍嬉戲打鬧或進行其它與鍛煉、休閑無關的活動。
2、要嚴格按照健身指導和器械鍛煉功能、注意事項進行鍛煉,遵循科學健身原理,健身者可根據自身年齡、體質、身體狀況選擇合適的健身器材進行健身活動。
中老年人要特別注意量力而行,12周歲以下兒童及其他不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在監護人監護下進行鍛煉。
3、定期檢查健身器材和設備使用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維護,保持健身器材完好。員工和使用者如發現場內健身器材存在不安全因素,應主動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4、所有參與鍛煉者均應主動愛護健身器材,嚴禁在健身場內及器材上堆垛物品、晾曬衣服、被褥等,對故意違反規定的,員工有權舉報,行政人事部將及時加以制止和清理。
對人為故意損壞健身器材、影響員工健身的,除對當事人批評教育並進行處罰外,還應照價賠償。
5、自覺維護健身場所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果皮、紙屑等雜物,保持健身器材及周邊環境衛生。
6、倡導科學健身、文明鍛煉,嚴禁大聲喧嘩,不得影響員工休息。
7、嚴禁在深夜及雷雨、冰雪(雹)、高溫天氣使用健身器材。
8、健身者應注意健身活動的自我保護,如有違反操作規定或使用不當而造成事故,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