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安可以使用哪些警械
首先,如果是一般人理解的保安,就是門衛那種的,使用的不是警械,是武器,因為警械的使用是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的。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手銬、腳鐐、警繩等警用器械。警械使用的主體必須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授權可以使用的國家工作人員,如人民警察、海關工作人員等,有權使用警械的人員才能使用。保安一種也不能用。能用什麼,各地根據實際有不一樣的規定,貌似很多地區只能用保安棍(或者這也不能用)...很多人身上就一擺設...不過保安條例貌似要求保安公司需要購買保安服裝(常規制服、軍大衣、雨衣、水鞋)、保安器械(保安棍、手電筒)、消防器材(防毒面具、滅火器、消防水帶、報警器、應急燈、指示牌)等。
如果是廣義的保安,保鏢電影看過吧,那真正有殺傷力的武器法律上一樣是不許使用的,不過對於這類保安...法律也只是法律而已...
B. 帶警用手電筒是否違法
是違法的。
就警用標志監制和管理來說,人民警察法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販賣。
對於非法持有、販賣警用裝備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法律責任主要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製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如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的相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犯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C. 防暴器材有哪些
防暴器材又稱為警用裝備,是安防產品其中一個重要類別,主要用於安防治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