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計算折舊費
1、按照你的實例,應該採用直線法即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首先計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值:*(1-3%)=50440/20=2522元(每年的折舊額)/12=210.17(月折舊額)。
2、至於你給的綜合折舊率是沒有用的:因為按照稅法規定只能採用直線法計算折舊額。但是還有個問題是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問題,不是你規定20年就是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了房屋建築物的使用年限為20年,機器設備的使用年限為10年,殘值率企業自行確定,但是要報稅務機關備案。
按照稅法的規定,你單位設備的年折舊額和月折舊額重新計算如下:
52000*(1-3%)/10/=5044(年折舊額)/12=420.33(月折舊額)。
3、月度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折舊費420.33
貸:累計折舊420.33
(1)設備折舊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方法是多種多樣,採用不同方法,可能出現計算的某一會計期間的折舊費是不相等的,從而就影響到該會計期間的產品成本,同時還會影響到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因此必須根據具體情況慎重地選擇應用折舊方法。在同一個企業里,由於固定資產用途不同、性能不同,可以選用不同的折舊方法。
例如電子工業企業的房屋和其他企業房屋一樣,可採用年限法(直線法),而電子機械、電子儀器、儀表以及配套的計算機等機器設備,則因科學技術發展迅速,為避免其陳舊過時,提前報廢不能收回原值而遭受損失,可考慮採用加速折舊法對它們計提折舊。
即使是同一種固定資產,由於使用情況不同,也可以考慮選用不同的折舊方法。例如企業中經常使用的機械設備,採用年限法計提折舊,而對某些不經常使用的機械設備(如大型的刨床),可以採用工作時數法或產量法等等。
使用年限法
是指按預計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攤固定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若以時間為橫坐標,金額為縱坐標,累計折舊額在圖形上呈現為一條上升的直線,所以稱它為「直線法」。
工作量法
折舊費,是指按規定的總工作量(總工作小時、總工作台班、總行駛里程數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應用於某些價值很大,但又不經常使用或生產變化大,磨損又不均勻的生產專用設備和運輸設備等的折舊計算。根據設備的用途和特點又可以分別按工作時間、工作台班或行駛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計算折舊。
加速折舊法
(1)使用年限數字總和法:亦稱年限總數法或年數比例法,是指將應計折舊總額乘以剩餘可用年數(包括計算當年)與可使用年數所有數字總和之比,作為某年的折舊費用額。
(2)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根據各年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和雙倍的不考慮殘值的直線法折舊率計提各年折舊額。
② 設備如何計算折舊
折舊方法有四種分別是: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數總和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2)設備折舊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
1、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和建築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築物的現實使用情況。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飛機、火車、輪船作為交通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較強,價值較高,使用期限相對較長,折舊年限也相應較長,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此類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5、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考慮到現在技術更新換代較快、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相對縮短等各種現實因素,本條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使企業的折舊扣除額向前提前。
③ 設備折舊費怎麼算
計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3)設備折舊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④ 機械設備的折舊費如何計算
折舊費=原值-殘值(原值*5%).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值指的是該項固定資產在服務年限內可版提取的折舊額權。
年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
月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⑤ 求設備折舊的計算公式
設備折舊的計算公式有以下四種: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5)設備折舊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由於折舊費在產品成本中所佔的比重不大,一般都把它作為間接費用處理,按它的經濟用途和使用地點計入有關的綜合費用。
比如基本生產車間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應記入製造費用明細賬中的折舊費項目;輔助生產車間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應記入輔助生產費用明細賬有關項目;企業行政
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應記入管理費用明細賬中的折舊費項目;銷售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應記入產品銷售費用明細賬中的有關項目。
如果企業是生產單一品種的產品,其發生的所有費用則全部都由該種產品承擔,成本項目可按費用的經 濟內容設置。一切費用在這種情況下,都是直接費用,所以折舊費用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明細賬中的「折舊費」成本項目。
對於現代化技術密集型企業來看,折舊費用在產品成本中所佔的比重會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折舊費用也可以作為單獨的成本項目列示。
如果企業、車間只生產一種產品,可將折舊費用直接計入生產成本明細賬「折舊費」項目,如果企業、車間生產多種產品,則可按機器工時比例將折舊費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後記入生產成本明細賬。
⑥ 設備折舊費用怎麼計算
折舊費=原值-殘值(原值*5%)。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值指的是該項固定資產在服務年限內可提取的折舊額。年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月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6)設備折舊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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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怎麼計算
固定資來產折舊方法:
1、年限自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注會
⑧ 所有的機械設備折舊費怎麼計算,
看你採用什麼折舊方法
一般實務中採用的都是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資產原專值*(1-經殘值率)/折舊年限屬
月折舊=年折舊/12
你這里沒有說有殘值率,就可以視同無殘值,看你們集團怎麼規定的,一般設備的殘值率都是3%或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