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產保全如何解封
提供反擔保,才可以申請解除查封
2. 設備保全員是干什麼的
設備保全員,實際上就是設備維護保養員,在有些公司也叫作設備維修工等,隨著對設備維護理念的更新,現在很多企業開始叫做設備保全員。保全的概念來自於TPM(Total Proctive Maintenance),即全面生產力保全體系。
設備保全員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個大類別:
1、設備的日常清理清潔
2、設備的潤滑
3、設備的日常點檢與管理
4、設備上易損易耗件的定期更換
5、設備相關重要部位的定期調試與調校
6、設備日常防腐工作
從工作職責來說,設備保全員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設備保全員崗位職責
一、設備安全操作規定:
1、 沒有接受過操作技能培訓,不懂設備結構原理和性能的人員(即非公司指定的調機技術人員),不得調較機器。
2、開機前應確定所有的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安全桿位置、安全檔塊、安全門極限開關、安全滑輪及緊急停止開關〉若有異常,須迅速報告並及時處理,開機前沒有檢查或冒險開機者,承擔所有安全責任,管理、經理連帶處分。
3、嚴禁在帶負載情況下啟動電機,機器啟動後必須1分鍾空轉運行後才能投入正常作業。
4、開機前應將塑化溫度預熱到設定值後再待3—5分鍾後方驅動螺桿進行熔膠作業,嚴禁用手及身體其它部位觸摸加熱部分。
5、各電氣箱,消防栓門前不允許堆放任何物件,確保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6、任何人不得將正常運行的機器突然切斷電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則將會損壞機器。
7、操作時只能先鎖好模後再進射台,不可先進射台後鎖模。
8、上班時應檢查機器設備是否運轉正常,工藝參數是否合適,模具是否穩固在設備上,冷卻裝置〈模具冷卻,落料口冷卻,動作油冷卻〉與潤滑裝置是否正常。
9、機器動作時切勿爬到機器頂上或伸手進入安全門內作業。
10、停機時應將熔膠筒內的膠料射凈,不得留有餘料,不準在機械處於受力狀態關掉電熱和電源開關。
11、所有的機器設備用電均須可靠地接地與接零,各導線接線端子、桿座等應規范接法,絕緣可靠。
12、機器動作時一定要遵守適應的鎖模程序。尤其是低壓保護裝置必須調較到絕對可靠。
13、清洗熔膠筒時要保證物料的相熔性,杜絕材料過熱分解,應確實遵守《換料作業規則》。
14、換模時應嚴格遵守《換模作業規程》。
15、破碎作業時,破碎品須逐一進行破碎,嚴禁整箱(袋)一次性倒入破碎,以免造成碎料機過載或混入異物損壞刀片。
二、設備作業時檢查與調整之工作事項:
1、乾燥機、鼓風機,電器功能及乾燥工藝參數設定〈溫度、時間、風量〉之檢查。
2、潤滑系統:各磨擦部位之潤滑狀況〈潤滑油脂潤滑及注油機〉之檢查。
3、液壓動作系統:動作油之油量及油溫(35度—65度)油壓泵之異音異狀各電磁閥、油缸油管之檢查。
4、電熱系統:溫度設定與實際值,電熱器加熱升溫狀況,溫控ON/OF的動作,射嘴恆溫器是否正常之檢查。
5、安全檢查:
5.1 安全門打開時鎖模動作是否停止。
5.2 確認緊急停止按鈕之動作是否失靈。
5.3 系統壓力最大值不得超過規定值≤140Kg/CM2。
5.4 低壓保護動作著重檢查與調整低壓起點位置及鎖模確認位置。
5.6 射出結構動作:射膠熔膠動作之確認,射出壓力流量,位置,時間以及螺桿回轉之確認,調整料管下方有無雜物堆放,螺桿夾塊緊固之檢查。
5.7 冷卻系統:冷卻水管裝置之檢查,通入冷卻以在確認漏水是否,油冷卻器管路是否暢通。
5.8 冷凍系統:冷凍水溫度設定值與實際冷卻效果之檢查。
5.9 電器系統:
5.9.1 電器箱之工作環境:如溫度、濕度、防塵等檢查。
5.9.2 排風扇運轉狀況之檢查。
5.9.3 電機運轉狀況之檢查。
5.9.4 各極限開關和轉換開關、各定時器設定之檢查。
5.9.5 操作面板及參數設定之檢查。
5.10 開鎖模結構,機鉸動作是否平穩、圓滑、無異聲,動定模板是否平衡,四根哥林柱受力是否平均。
5.11 頂出結構:檢查頂出次數及行程式控制制等。
5.12 半自動、全自動,特別注意生產製品的脫落狀況,並檢查動作是否圓滑暢順。
三、 設備保養和維護制度:
1、 日常保養制度:由機修人員檢查日檢點狀況,調機員主要檢查設備的清潔、潤滑、零部件的緊固防松等。
2、周保養制度:由機修人員負責,他們不僅要完成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還要對設備進行局部性的檢修與調整。
3、月保養制度:由主管、領班、及機修人員進行,主要內容為:
3.1 對設備日檢點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保養並作出更細致更徹底之檢查。
3.2 油箱過濾網是否清潔,有無破損之檢查與保養。
3.3 各相互活動部位有無磨損。
3.4 冷水機之水路暢通清洗。
3.5 檢查液壓油是否清潔,有無水份。
4、半年度保養制度:由主管牽頭各級管-理-員對以下內容進行全面保養與維修。
4.1 月保養制度所列各項作更細致實施。
4.2 檢查擰緊各部分螺絲。
4.3 檢查電壓,電流表顯值。
4.4 檢查動作模板平衡度機鉸運行平衡性,四根哥林柱之受力狀況及機台導軌狀況。
5、年度保養制度:由主管牽頭、全體管-理-員對設備的主體部分進行解體檢查,調整並對易損件運行測量鑒定和更換。
5.1 半年度所列的各項進一步實施。
5.2檢查動作油質量、清理油箱。
5.3 檢查射膠螺桿、炮筒、過膠頭、總壓表是否正常。
5.4 檢查油馬達,油泵聯軸器上緊,防震設施等。
5.5 檢查各高壓油管上緊。
四、 設備維修管理:
1、當機器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人員應立即告知領班,由其調較維修或反映給主管處理。
2、機器設備出現重大異常使機器不能正常運轉,應即時告知主管,所有技術人員不得私自調較或維修自己沒把握的故障機器設備。
3、設備在維修和保養後應確認機器設備維持正常運轉的所有功能。
4、當設備進行保養、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掛上〈機器維修中〉的標牌,並切斷電源以防他人誤使用設備。
五、設備技術資料管理:
1、對易損件或通用件由主管統一建立檔案〈設備零件管理表〉並提供安全存量保障正常生產。
2、對每天設備發生異常,不管是自行維修,還是委外維修都應做好記錄存檔,以便供作日後機器維修保養參考。
3、所有隨設備附註說明書,操作書都要妥為保存。
3. 財產保全解除的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95條》明確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2、《民事訴訟法96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如果滿意請採納。
3、《民事訴訟法101條》規定: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4、《民事訴訟法104條》規定: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5、《民事訴訟法108條》規定: 人民法院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後,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外,在財產保全期限內,任何單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6、《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 :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應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3)保全如何斷開設備電源擴展閱讀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參考資料
網路-財產保全
4. 220市電接空開,然後接1個24V6.5A開關電源,下接設備12V,0.5A(4台),如何保安全,接多大斷路器管用么
如果要保證開關電源的安全應該選用1A的空開接在開關電源進線側.理由:24 X6.5=156(w);156除以220 約為1A;如果保證下側的24v設備的安全,當然須用個2A的熔斷器在迴路中了。
5. 電子證據的固定和保全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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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電子證據的收集方法
來源:http://hi..com/zhangkai769805/blog/item/37a06作者: 李麗 樊文龍
隨著計算機技術和網路技術的普及,信息化時代使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生巨大變化,小到信用卡、智能卡的使用,通過電子信箱的通訊,通過網際網路的小宗交易;大到電子數據交換(EDI)、政府機構的文件管理,以及撲面而來的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現代電子商務,使得難以數計的傳統術語被進行了全新的闡釋。在訴訟領域,自從計算機步入社會生活之時起,以計算機為基礎的證據形式就已經存在。計算機在政府部門、公司、其他組織和個人製作文件、保存檔案、交易、通訊中被廣泛、頻繁地使用,使這種以計算機為基礎的證據形式在信息化時代將成為發現真實的重要途徑。結合日常生活中的電子證據,有關電子證據的收集有以下方法:
一、收集電子證據專用工具
1、收集電子證據專用工具
電子證據是由技術發展引發的,在取證過程中,必須藉助一些專用工具。
數據提取和分析工具是網路取證專家工具包中最基本的工具。其中既包括操作系統中已經存在的一些命令行工具,也包括專門的工具軟體和工具包。
網路取證用到的專用工具還有掃描工具等。
2、其他工具
主要有:適用於不同驅動器的空磁碟、可移動式刻錄機、掃描儀、筆記本電腦、數據機等等。
二、由於電子證據表現形式的多樣性,因此在收集時應區別對待: 1、手機簡訊形式電子證據的收集。近年來,手機簡訊成為人們的重要聯絡方式,由於其具有便捷性和隱蔽性,也被犯罪分子作為重要的犯罪手段和犯罪工具使用,如利用簡訊指揮犯罪活動或者直接進行詐騙活動。在這類案件中,若能收集該類證據,對證實案件往往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因為每個手機用戶的手機號碼和入網證號都是唯一的,簡訊發出後,接收者手機又能顯示對方的手機號碼。這樣就可以確定發送者是誰,起到證實案件事實的作用。在收集該類證據時,可以採取以下方法:一是在接收信息者未將簡訊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此信息予以儲存,並將手機封存,作為最終審判的證據材料。二是在與案件有關的簡訊被刪除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手機簡訊運行商來調取簡訊內容。在收集時,可以通過運行商的儲存信息將對應的手機簡訊的發送時間、雙方手機號及內容列印出來,並由在場的工作人員簽字蓋章證實出處,以供偵查和審判使用。
2、電子郵件形式電子證據的收集。電子郵件是基於網際網路而產生的一種新型通信方式,其與傳統的通信方式的區別在於,它把人們所要表達的意思轉化為數字信號,並通過網路傳輸呈現在對方的電腦屏幕上。電子郵件在民事訴訟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電子數據郵件形式。在刑事訴訟領域中,司法機關的解釋中也有所體現,但對如何收集並未規定。收集時應首先了解電子郵件的特徵,電子郵件區別於其他形式電子證據的特點是每個電子郵件使用者必有一個電子信箱,而每個電子信箱其用戶名、賬戶名以及密碼是唯一的,純電子郵件的信頭都帶有收發件人、網址及收發時間。任何人掌握了某一注冊用戶的用戶名、賬戶名、密碼,就可以收發或刪除郵件。當然,對於一般人來說,直接在收件箱中修改文件並不是容易的事,因為收件箱中的文件為只讀文件,拒絕修改。即使將其另存,也只改變其位置,並不能改變其屬性。
針對電子郵件的上述特點,在收集時必須有一個前提,即保證所收集的電子郵件是在安全環境下的郵件,也就是說該郵件所存在的計算機硬體運行系統是安全的,電子郵件沒有遭到病毒或黑客侵襲,否則收集到的證據材料是缺乏意義的。要滿足這種條件,收集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計算機和網路技術,同時還要有一定的設備。在民事訴訟中,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了專家出庭作證的做法,這種做法在國外稱為技術顧問制度。在收集電子證據中聘請專門技術人員,在出庭時由其對收集情況進行說明。專業人員收集時,可以通過列印或拷貝的方法將其固定起來,在法庭上可以通過多媒體示證的方式將電子郵件的內容及用戶名等直接顯示出來。
3、網路聊天形式電子證據材料的收集。網路聊天是隨網路技術的發展出現的一種及時雙向溝通的通信方式,主要有兩種:聊天室聊天和QQ聊天。聊天室聊天是通過網站上開設的聊天室進行「一人對多人」的公聊,而QQ聊天是指「一對一」的私聊,相對於電子郵件來講,存在的環境更加開放,收集起來更難。因此,在收集網路聊天證據時要收集三類證據:一是聊天內容證據,包括聊天對話的內容,也包括聊天者簡單的個人信息,當然這些信息一般是虛假的,須藉助收集到的上網IP地址及上網使用的網路進行佐證;第二類是系統環境證據,即我們藉助的計算機硬體和軟體數據是否正常,用以輔助證明網路聊天證據的可靠性;第三類是附屬信息證據,如IP地址、所藉助的伺服器、上網賬號、信息傳遞的路徑等,從而將聊天者與某個特定的行為人聯系起來。對於聊天內容,可以通過網路服務商以拷貝、列印的方式收集,在網路服務商未保存的情況下,可以從聊天者雙方電腦記錄中收集,並將其以拷貝或列印的方式固定下來。對於被篡改的聊天記錄,可以聘請專門技術人員對其進行恢復,因為當前的技術足以證實每一次硬碟的擦寫記錄都可以進行恢復,計算機對文件的修改也不是完全意義的刪除或覆蓋。對此收集的證據,我們可以由相關專家出具鑒定結論的方式予以固定,在運用時可以作為再生證據加以運用。
本文作者:朔州市公安局科技處
李麗 樊文龍
6. 請問法院是如何保全電子證據的
電子證據法院肯定是存檔之後封存起來保存的,想要調閱這些電子證據必須是要有一定許可權才可以查看的;類如一個派出所想要在系統內查看某一人的個人詳細身份信息必須是要有一個數字U盾插入電腦驗證之後才可以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