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政局的優撫科具體有幾項工作
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等工作,審核報批遺屬補貼。褒揚專革命烈士。屬負責全縣部分復員軍人、退伍軍人、傷殘軍人、現役軍人、「三屬」優待金的兌現和優待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和縣光榮院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全縣「雙擁」工作。負責全縣殘疾軍人、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及傷殘級別的報批調整。
B. 急診科特殊設施有哪些
很多啊 監護儀、心肺復甦儀、除顫儀、心電圖機、氧氣袋、血氣分析儀、氧氣內瓶、呼容吸機、還有簡易呼吸機(那種小型的,可以手提的)等等很多很多,根據各家醫院急診規模的大小,設備的購置會有多有少。如果還有簡易手術室的話,還要有手術燈和手術台什麼地
C. 中國民政部優撫局是干什麼的
中國民政部優撫局主要職能是:
1、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專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干屬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
2、擬訂烈士褒揚辦法。
3、承辦擁軍優屬工作。
4、擬訂軍供站設置規劃。
5、審核擬列入全國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
6、承辦境外我國烈士和外國在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
D.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有什麼用
辦理報到手續:
退伍軍人檔案到退伍安置辦後
①持退伍證、非農《入伍通知書》、2002年底以內後入伍的還須持《優容待安置證》先到轄區民政局辦理有關手續。
②去安置辦領取《城鎮退伍軍人戶口關系證明》,到入伍前注銷戶口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填寫有關內容並加蓋經辦人手章和戶籍專用章,證明戶籍已經注銷。
③由退伍軍人本人持《戶口關系證明》、家庭戶口本、退伍證、《入伍通知書》、《優待安置證》、退伍軍人行政介紹信、區民政局出具的介紹信前來安置辦辦理報到手續。
④持退伍證到入伍所在地區武裝部進行預備役登記。
如果你能享受相關的退役津貼,你可以去享受。如果將來政策調整了,你也可以享受。總之,你退役後能享受政策上的福利,都要通過這個科去溝通協調。
E. 社會優撫的內容有哪些
社會優撫的基本內容
1、優撫對象
優撫對象主要包括以下人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投軍人和武警官兵;
革命傷殘軍人;
復員退伍軍人;
革命烈士家屬;
因公犧牲軍人家屬;
病菌故軍人家屬;
現役軍人家屬等。
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全國有優撫對象4000多萬人,其中享有國家撫恤補助的各類優撫對象為450萬人。
2、優待制度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軍人享受的優待措施主要有:
1)義務兵入伍前是農業戶口的,他們在農村承包的責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繼續保留;入伍前是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其家屬繼續享受原有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2)醫療待遇。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革命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三等革命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菌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醫療無力支付軍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3)傷殘優撫。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革命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製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負責解決。
4)優撫對象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家屬農村的革命烈士家屬符合招工條件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安排其中一個就業。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弟妹,自願參軍又符合徵兵條件的,在徵兵期間可優先批准一人入伍。復員軍人未工作,因年老體弱、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的條件,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並逐步改革他們的生活待遇等。
3、撫恤制度
撫恤制度包括現役軍人的死亡撫恤和傷殘撫恤兩種。
死亡撫恤又分為以下幾種:
1)一次性撫恤金。現役軍人死亡,根據死亡性質和本人死亡時的工資收入,由民政部門發給家屬一次性撫恤金。立功和獲得榮譽稱號的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立功和榮譽稱號的不同,可增發5%~35%的撫恤金。
2)定期撫恤金。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家屬按照規定的條件享受定期撫恤金。享受定期撫恤金的人員死亡時,加發半年的定期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
3)特別撫恤金。在國防和軍隊建設、科研職業或者作戰中做出犧牲貢獻的現役軍人死亡,除上述撫恤金外,可由國防部發給特別撫恤金。
傷殘撫恤包括以下內容:
1)傷殘等級。革命傷殘軍人的傷殘等級,根據喪失勞動能力及影響生活能力的程度確定。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等級,分為特等、一等、二等甲級、二等乙級、三等甲級、三等乙級;因病致殘的傷殘等級,由軍隊規定的審批機關在醫療終結後負責評定傷殘等級,發給《革命傷殘軍人證》。
2)傷殘撫屬待遇。退出現役後沒有參加工廠作的革命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恤金;退出現役後參加工廠工作,或者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保健金。繼續在部隊服役的革命傷殘軍人,由所在部隊發給傷殘保健金。傷殘撫恤金的標准,根據傷殘性質的傷殘等級,參照全國一般職工的工資收入確定。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革命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因戰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在評殘發證後,一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一年後因傷口復發致殘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定期撫恤金。因戰、因公致殘的特等、一等革命傷殘軍人因病致殘死亡後,其家屬按照病故軍人家屬的撫恤規定享受定期撫恤金。
4、退役安置
退役安置是指國家和社會為退出現役的軍人提供資金和服務,以幫助其重新就業的一項優撫保障制度。安置的對象包括轉業的軍官、復員志願兵和退伍義務兵。退役安置主要從資金和服務兩方面對退役軍人提供保障。資金保障方麵包括提供安置費、各級臨時性生活津貼和生產性貸款;服務保障包括就業安置、就學安置、落戶安置、職業培訓、技術培訓等。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機關的用工制度發生了很*的變化,軍人退役安置問題上也出現了很多新情況,過去採取的通過指令性計劃來安置退役軍人的做法已不能再適用了。由於企業有用工自主權,而國家機關也面臨著機構調整,同時退役軍人本身所具備的技能和綜合素質與單位招工的要求有一定距離,這使得退役軍人的安置更加困難。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採取新的措施和辦法,要對原有的退役軍人安置制度進行改革,以適應新形勢的變化。
F.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有什麼用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目的是:
為了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資料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奠定基礎。
退役士兵優惠政策:
(一)工商優惠。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工商優惠。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退役士兵自主創業採用其他市場主體形式的,在有關政策規定時間范圍內免收工商登記注冊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稅收優惠。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1.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村(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6000元。
(6)優撫科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離退休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因戰因公傷殘人員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信息採集所需材料或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G. 康復科常見的設備有哪些
康復科室常用器械設備清單(附件)
PT常用設備
PT床
4個
康復治療版
PT凳
4個
康復治療
平衡杠
1組
站立步行及肌力訓練權
訓練用台階
1組
步行及肌力訓練
平衡板
1個
平衡功能訓練
姿勢鏡
1個(大)
康復訓練用
Motomed
1個
維持關節活動度增強肌力
站立床
1-2個
康復訓練
站立架(雙人或四人)
1個
立位及單負重訓練
懸吊架及懸吊帶
1套
康復訓練用
股四頭肌訓練器
1個
肌力及關節活動度訓練
空氣壓力波
1套
防止靜脈血栓形成
下肢CPM
1套
做下肢關節松動
助行架
1個
步行輔助
OT常用設備
磨砂台及磨具
1套
作業治療
手動螺絲
1套
手指精細功能訓練
木釘插板
1套
手指精細功能訓練
彩色橡皮泥
1套
手協調性准確性訓練
Bobath球
1個
作業訓練
日常生活訓練工具
若干
作業訓練
體操棒
1組
作業訓練
理療設備
設備
數量
低頻電療
2台
中頻電療
2台
神經肌肉電刺激
1台
磁熱機
1台
紅外線治療機
3台
牽引治療儀器
1台
蠟療機
1台
H. 縣級民政局的優撫 和 雙擁 是一個科室嗎 有什麼區別
縣級民政局的優撫和雙擁不是一個科室。
優撫科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等工作,審核報批遺屬補貼。褒揚革命烈士。
2.負責全縣部分復員軍人、退伍軍人、傷殘軍人、現役軍人、「三屬」優待金的兌現和優待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和縣光榮院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縣「雙擁」工作。負責全縣殘疾軍人、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及傷殘級別的報批調整。
雙擁辦主要職責是:
1.負責領導小組各種會議、活動的組織安排事宜;
2.負責辦理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3.負責與省雙擁辦的日常工作聯系;與全省各地市雙擁辦保持聯絡、交流信息、相互學習增進友誼;
4.負責與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系、協調工作,指導和檢查成員單位的雙擁工4、作,在成員單位中設立聯絡員,負責承辦、落實有關事宜;
5.負責與各縣(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及時指導協調處理有關事宜,檢查其雙擁工作開展情況;
6.對全市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建議和措施;
7.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掌握各市(區)、各基層單位,駐泰各部隊的雙擁工作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8.代領導小組起草文件,請示、報告、電報、慰問信、電等;
9.處理日常文、電、函,保管好文件、資料、印章;
10.接待前來洽談工作的部隊同志,協調處理好現役軍人和優撫對象來訪來信;
11.承辦省雙擁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8)優撫科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雙擁」工作是「地方擁軍優屬,軍隊擁政愛民」工作的簡稱,是在黨的領導下,以鞏固和加強軍政軍民團結為主旨,組織發動全國軍民為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團結奮斗的一項社會活動。
優撫工作特定的保障對象稱為優撫對象 。優撫對象是優待對象和撫恤對象的統稱。根據我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統稱為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優撫
網路-雙擁辦公室
I. 民政局的下屬科室有哪些
民政局下設科室是區縣(級)民政局,像省市民政局都是設處,根據其職能劃分設置通常有以下科室。(註:各地民政局下設科室設置上並不相同,具體請以當地內設科室為准)
計劃財務科
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區級民政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民政統計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管理與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對各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財務監督;負責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救災救濟科
組織協調救災、救助工作;承辦災情核查、評估會商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的管理、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毀損房屋修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救災物資儲備,組織指導全市救災捐贈,承擔區級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擬訂減災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查、決定和有效監督;擬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承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轄區活動及轄區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涉外活動實行報告和備案管理。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幹部培訓工作,辦理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系變更、鄉(鎮)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與標准地名資料的編輯、審核工作,指導並監督標准化地名使用工作。
優撫安置科
承辦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公務員傷亡撫恤工作;起草地方性優待撫恤辦法草案;承辦相關人員的傷殘審核上報工作;承辦烈士的審核和褒揚上報工作;貫徹國家、省的退役士兵、軍休人員安置政策,擬訂安置計劃;承擔全區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全區退役士兵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社會事務科)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幫助協調督促;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參與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生活無著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收養工作;負責審批指導鄉村公益性墓地及骨灰存放處建設;審核建設公墓,加強公墓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整頓和規范公墓經營活動,禁止非法經營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9)優撫科設備有哪些擴展閱讀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主要職責(節選)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建設征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