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入舊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怎麼確定
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其折舊年限可按不短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回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答年限後剩餘年限計提折舊;該舊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可不再提取折舊。企業應提供取得該舊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的證據,如初始購置發票、出廠日期等能夠證明已使用年限的證據。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貳』 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是怎麼劃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除國務院財版政、稅務主管部門權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叄』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怎樣確定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相關規定,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內方法對應計折容舊額進行系統分攤。企業應當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但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具體年限並沒有明文規定。 根據稅法相關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築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5)電子設備,為3年。 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沒有按照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和凈殘值率標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又未做納稅調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納稅年度補提折舊(根據相關稅法的規定,以前年度應計而未計的成本費用不得補計)。因此,建議大家在通常情況下,特別是中小企業,盡可能依據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計提折舊,以免增迦納稅調整的工作量或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
『肆』 企業取得已經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折舊年限如何確定
問:《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請問:這里所說的「其他生產設備」包括哪些?「電子設備」又具體指什麼?另外,企業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其折舊年限如何確定? 答: 結合你的問題,現將《辦法》中固定資產的范圍明確如下: 《辦法》所稱的房屋、建築物,是指經營活動使用和為生活、福利服務的房屋、建築物及其他房屋等。 具體地講,房屋包括廠房、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庫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築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臨時工棚、車棚等簡易設施)、場、路、橋、平台、碼頭、船塢、涵洞、加油站以及獨立於房屋和機器設備之外的管道、煙囪、圍牆等;房屋、建築物的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築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通氣、通水、通油管道,通訊、輸電線路,電梯,衛生設備等。 《辦法》所稱的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范圍如下: 火車,包括各種機車、客車、貨車以及不單獨計算價值的車上配套設施;輪船包括各種機動船舶以及不單獨計算價值的船上配套設施;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包括各種機器、機械、機組、生產線及其配套設備,各種動力、輸送、傳導設備等。 《辦法》所稱的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范圍如下: 電子設備是指由集成電路、晶體管、電子管等電子元器件組成,應用電子技術(包括軟體)發揮作用的設備,包括電子計算機以及由電子計算機控制的機器人、數控或者程式控制系統等;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包括飛機、汽車、電車、拖拉機、摩托車(艇)、機帆船、帆船以及其他運輸工具。 對於企業取得的已經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尚可使用年限比《辦法》規定的折舊年限短的,可以提出證明憑據,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按其尚可使用年限計算折舊。
『伍』 折舊年限怎麼定
你所的是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問題.以下是財務和稅務處理的規定:
財務規定: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准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企業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二)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
(三)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
第十九條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
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稅務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2000]84號文件
第二十五條 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因此,財務對使用年限沒有作限制性的規定,當然你根據第十六條的規定和你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
對於財務和稅務上規定的不一致.你只要按照財務會計核算就可以了.只不過是同稅務規定不一致,你單位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就可以了.如果你的會計和稅法水平比較高,你也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結合稅務規定,進行稅收籌劃,以降低稅負.
『陸』 一般企業儀器和設備的折舊年限是
一般企業儀器和設備的折舊年限是5-10年,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對外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年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固定資產不超過5000元可以直接進入費用。
(6)企業設備折舊年限怎麼定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折舊的測算,主要通過測算來復核本期折舊費用的計提和分配,一般要做以下審計程序:
1、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折舊政策是否符合規定,計提折舊范圍是否正確,確定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是否合理;如採用加速折舊法,是否取得批准文件;
2、檢查被審計單位折舊政策前後期是否一致。
3、復核本期折舊費用的計提是否正確,尤其關注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的折舊;
4、檢查折舊費用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是否與上期一致;分配計入各項目的金額占本期全部折舊計提額的比例與上期比較是否有重大差異;
5、注意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有關折舊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查明通過更新改造、接受捐贈或融資租入而增加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計算是否正確。
折舊測算,實際上就是自己把折舊的金額算一遍,再和企業財務賬上計提的折舊金額去做比較,如果差異較大,則要及時查找原因,看看是否存在錯誤或者舞弊的情況。
『柒』 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怎麼定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有相關規定,貼給你: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內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容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你將相關固定資產按上述分類確定折舊年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