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增值稅稅控盤維護費怎麼做會計分錄
1、稅控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結轉時:
借:回應交稅答費-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營業外收入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Ⅱ 金稅盤和技術維護費怎麼做分錄
一、金稅盤技術維護費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 購買時稅控系統時的會計處理。即先按含稅金額,費用正常計入-費用或相關的資產科目
由於該文明確了按價稅合計直接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且其進項稅不得再進行抵扣,則納稅人(不用區分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或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稅控設備維護費如何寫分錄擴展閱讀:
管理費用會計處理
1、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三個費用項目中有一些具體費用項目的名稱是相同的,但各項目所涉及的范圍不同,開支標准也不相同,審計時應注意劃分。
檢查管理費用所列的具體項目的開支內容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超過規定的費用擠列其中。審計時要特別關注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修理費項目中有無屬於資本性支出的費用擠列其中。
2、在屬於管理費用中的各個具體項目中,各個具體項目金額的大小、合理與否,是審計應予以注意的另外一個問題。
並非只要有了某個項目就可隨意開支。管理費用的開支必須堅持勤儉節約、講究效益的原則。審計時應審查其中有無開支不實、虛列或人為少列數額的問題。審計時還要特別關注那些變化凸顯的費用項目,查明其變化的原因。
3、審查管理費用的結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管理費用的發生,應同「現金」、「銀行存款」、「待攤費用」,「無形資產」、「累計折舊」、「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等科目相對應計入。
累積的結果應於期末一筆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審計時應予以注意。
4、按規定各項費用應分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審計時不僅應查對具體金額的可靠性、正確性,更要審核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
Ⅲ 增值稅稅控系列專用設備技術維護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增值稅稅控系列專用設備技術維護費的會計分錄的做法:
1、實際支付的金額
借:管理費用專
貸:銀行存款
2、按屬規定抵減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時:
(1)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2)為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Ⅳ 增值稅稅控系列專用設備技術維護費會計分錄怎麼做
1、稅控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營業外收入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Ⅳ 防偽稅控技術維護費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1、發生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技術維護費時,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2、抵減當月增值稅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辦公費)
Ⅵ 稅控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會計分錄
1、稅控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營業外收入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根據規定,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是這樣的:
1、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做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2、企業發生的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做分錄:
借: 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Ⅶ 支付防偽稅控技術維護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維護費時,抄據取襲得的發票: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庫存現金
抵減增值稅時: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紅字)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文件支持: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