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標准有哪些
游樂設備安全標准
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在封閉的區域內運行,承載遊客游樂的設施。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現代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充分運用了機械、電、光、聲、水、力等先進技術,集知識性、趣味性、科學性、驚險性於一體,深受廣大青少年、兒童的普遍喜愛。對豐富人們的生活,鍛煉人們的體魄陶冶人們的情操,美化城市環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游樂設施種類。現代游樂設施種類繁多,結構及運動型式各種各樣,規格大小相差懸殊,外觀造型各有千秋。目前游樂設施依據運動特點共分為 13 大類,即:轉馬類、滑行類、陀螺類、飛行塔類、賽車類、自控飛機類、觀覽車類、小火車類、架空游覽車類、光電打靶類、水上游樂設施、碰碰車類、電池車類等。
游樂設施安全使用。游樂必須安全,安全保障游樂。
1.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施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佐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佐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 300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施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
游樂設施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採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
每一位遊客在的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上幾點游樂設備安全措施,這樣在過程中才可以盡情遊玩。
㈡ 游樂場設備有哪些安全方面要求
2015年已經進入我們的生活,2014的腳步越來越遠,對於新型游樂設備來說安全始終處於第一要位。為了確保新型游樂設備的正常運營,日常的維護檢查是必不可少的,而同樣的對於經營者來說,在日常游樂設備的檢查中應該要注意到哪些檢查項目呢?接下來滎陽金娃娃游樂設備就給大家介紹下吧!
1、基礎、機體、乘人部分檢查項目
基礎、機體、乘人部分是游樂設備承受載荷的主體,從確保乘客安全分析,必須確保乘客不能脫離乘人部分(座椅或座艙),乘人部分不能脫離機體,機體的零部件間不能脫離,機體與基礎、基礎與大地均不能脫離,要確保兒童游樂設備主體承載的安全性,必須定期檢查以下項目。
2、確保遊客不能脫離乘人部分
⑴乘人部分的把手、安全帶或安全壓杠固定、鎖緊可靠,無斷裂損壞等現象;
⑵座艙艙門或進出口處攔擋物的鎖緊裝置動作靈活、鎖緊可靠、無損壞等現象;
⑶座艙骨架、艙體無裂紋、腐蝕等損壞現象;
⑷吊廂門窗設有乘客頭部不能伸出窗外的攔擋物無損壞。
3、確保機體的零部件間不能脫離
機體的零部件間採用螺栓連接時防松措施應可靠,採用銷軸連接時防止脫落措施應可靠;焊接部位無裂紋、開焊等現象;應力集中部位無明顯變形。
㈢ 游樂設施的安全標准
1. 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施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300 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該便於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施(尤其是兒童游樂設備)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
游樂設施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採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
㈣ 新型游樂設備有哪些安全標准
1. 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備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備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備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300 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備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㈤ 兒童游樂設備的安全標准有哪些
1. 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備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備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備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300 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備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㈥ 游樂設備的規范與要求 游樂場有哪些規范跟要求
我國游樂業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以前,現代大型游樂設施在我國幾乎是一片空白。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國民經濟迅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游樂活動的需求也越來越旺盛。在這種形勢下,國產游樂設施設計、生產應運而生。隨著游樂業的發展,我國的游樂設施無論從設計到製造水平都不斷提高。品種也越來越多,從旋轉類到滑行類,從有動力到無動力,從固定式到移動式,從地面到空中,從室內到室外,從以前的單一型向綜合型都在轉變,國家標准中卻沒有對其進行規范。
游樂設備安全標准
1. 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施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300 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施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
游樂設施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採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