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重機現需要過戶給別人。過戶移裝證明是原單位開具還是收受設備單位開具還有到哪個部門辦理
起重機過戶,首先得有個說明,闡述一下此台起重機由原使用單位過戶到現接收單專位就可屬以啦,蓋上雙方單位的公章,另外再填寫一份《特種設備停用、注銷、過戶、遷移、變更登記表》,蓋上雙方單位的公章及相關的資料,最後就是重新辦理接收單位的注冊登記,一切就OK啦,具體辦理的地方每個地方可能不太一樣,一般都是在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特種設備部門辦理的,不知道你是在哪個城市?
⑵ 特種設備轉讓變更登記提供哪些資料
看你是什麼情況的變更登記,請看: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17
2.13 移裝
特種設備移裝後,使用單位應當辦理使用登記變更。整體移裝的,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拆卸後移裝的,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安裝。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拆卸後移裝需要檢驗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
3.8.2 移裝變更
3.8.2.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3.8.2.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
(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並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見附件E);
(2)移裝完成後,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則3.4、3.5的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3.8.3 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2)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4、3.5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3.8.4 更名變更
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名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名稱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辦理更名變更,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2台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3.8.5 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
使用單位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照本規則2.14的規定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3.8.6 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特種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本規則2.5是(3)、(4)規定的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標准要求的。
⑶ 特種設備過戶辦手續原使用單位不能敲章怎麼處理
1、變更登記:
特種設備改造、長期停用、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則3.9.1至3.9.5變更登記。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並且在《使用登記表》設備變更情況欄目中,填寫變更情況。特種設備申請變更登記,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2、改造變更:
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後,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督檢驗證書,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3、停用變更: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採取停用的有效措施並有停用標識,在停用後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申請表》(見附件G),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停手續,並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重新啟用時,應當參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合格的,使用單位持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領取《使用登記證》。
4、移裝變更:
(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移裝後應當參照有關檢驗的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合格的,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並且在《使用登記表》上做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2)移裝完成後,應當參照有關檢驗的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合格的,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3至3.8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5、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並且在《使用登記表》上做注銷標記,向原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原使用單位應當將《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志的原《使用登記表》、歷次定期檢驗報告和登記資料全部移交特種設備變更後的新使用單位。
(2)變更後的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原使用單位全部移交的資料,按照本規則3.3至3.8規定重新辦理使用登記;設備移裝的,辦理使用登記前,應當參照有關檢驗的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檢驗,且檢驗結論為合格。
6、更名變更: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更名時,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
⑷ 特種設備(電梯)責任單位更名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到當地的行政復服務中心質監窗口咨制詢辦理即可。。
一般來說,填寫變更申請表(一式三份),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原件和復印件),法人代表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即可。
如果你的電梯所在地是縣級,申請表上還需要縣級質監部門蓋章確認,再送至市級進行辦理。建議先電話咨詢吧。基本上都有網上辦事大廳,上面有詳細流程可供參考。
⑸ 特種設備天車怎樣過戶
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領取表格按程序辦理
⑹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更名使用單位,單位變更的證明資料是指哪些
如果只是單位更名,特種設備未產生位置變化,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或社會信用代碼能證明原單位和變更後的單位是一家單位的資料。如果特種設備位置變化,則需要移裝手續。
⑺ 特種設備證件(起重工證,焊工證)如何過戶,從一個企業過戶到另一個企業
這個不存在過戶問題。只要這個人的作業人員證是在有效期內就是有效的。
你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第5頁 聘用情況 欄,你單位直接聘用就可以了。
⑻ 特種設備電梯買別人的需要過戶嗎
當然需要,因為牽涉到責任劃分,請參閱以下文件
1、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
2、電梯維護保養規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⑼ 特種設備叉車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營業執照,叉車的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新公司的營業執照,去當地特檢所報檢
⑽ 特種設備過戶手續怎麼辦
拿特種設備相關資料(合格證、特種設備運行情況、年審手續、雙方單位證明等),到***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分院去辦理過戶手續。最好先去那裡咨詢,具體要些什麼資料,然後著手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