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土地確權存在哪些問題
(一)農民對土地確權工作還沒有足夠的重視和認識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進程的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民人口選擇去到大城市工作和尋找提高收入的機會,尤其是接受教育最多、思想較為前沿的年輕人的城市流動量最多。這樣就導致留在農村的農民主要是文化程度偏低、整體學習能力較差、思想較為傳統和保守的人員。大部分農民在了解農村土地確權的過程中往往只關注政府發放的補貼或佔地後的補償金額等眼前利益,而並沒有從實質上認識到土地權證的作用和進行土地確權的真正意義。同時,由於沒有對土地確權的正確認識,也就沒有引起其足夠的重視,導致大多數農民沒有足夠的熱情和積極的態度與政府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進行支持與配合,這就為土地的確權工作的開展和順利執行造成了極大的阻礙,不僅不利於未來農村土地的合理流轉,也對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帶來了負面影響。
(二)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盲點
實行土地改革以來,我國政府高度重視農村土地問題,並從制度層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先後出台了關於農村土地權利與隸屬關系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規,然而仍然存在許多盲點和漏點。首先這些制度文件只是停留在最基本的原則性問題上,而並沒有對具體問題進行詳細的規定和描述,使得在土地確權實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無法可依,缺乏依據,有些法律規定甚至出現相互矛盾的現象,使得執政人員在處理問題時束手無策。
(三)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缺乏人力、財力資源條件支持
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要想達到理想的目標、實現預期的效果就需要人力和物力等多方面條件的支持。由於有效的土地確權需要使用先進的技術和測量設備,這也就對用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國往往缺乏既具備相關技術又有管理經驗的復合型人才,甚至很多地方的土地確權工作是由臨時抽派的部門行政人員組成,這就大大降低了土地確權工作的質量。除此之外,我國各地政府的財政狀況各有差異,一些地區用於土地確權工作的資金較少,這也是導致土地確權准確度較差的一個重要因素。
❷ 土地如何確權
按照「是誰的就發給誰,誰在使用就發給誰」的原則確認。具體說來,農村土地所有權,是誰的,就發給誰,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發給行政村;是村民小組所有就發給村民小組;是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就發給其他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土地承包權,誰承包的,就發給誰;農民承包地土地,經過土地流轉,是誰在實際經營,就發給誰。
1、農村土地確權的概念。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2013年1月31日下發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2、土地確權的原則。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並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a、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
b、有利於生產和生活,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
c、政策和法律並用原則;
d、分階段、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
e、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3、二輪承包全家已經轉入非農戶口的承包地的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據國發〔2014〕25號文件精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願,願意交回的不予確權登記,不願意交回的應予確權登記。
❸ 土地確權都用啥手續
農村土地登記確權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使用權合同)、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2、城鎮地籍調查資料;
3、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讓合同;
5、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
6、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
7、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
8、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9、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佔有還是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❹ 農村土地確權按什麼為衣具
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縣級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要在現有土地承包合同、證書的基礎上,結合經依法確認的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等登記信息,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同時,對承包地被徵用、佔用面積發生變化的,因分戶、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合並,經營權轉讓、互換,以及承包地滅失或全戶消亡等情形實施變更、注銷登記。
❺ 現在土地確權,在地里測量土地用的儀器是什麼原理
使用的儀器是採用GPS衛星定位原理。
❻ 已確權土地和別人的地界用什麼儀器能測出
目前應該還沒有任何一種儀器可以准確測出這么精確的土地范圍,因為根本就沒有針對土地測量研究出來的儀器!目前土地測量也就是國家級地質科考隊才有,但也未必能測出你家的一畝三分地!
❼ 我們中國的土地是用什麼設備保護的或看管的
主要是遙感衛星進行拍照分析和看管
❽ 土地確權需要什麼證件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需要准備的材料:
1、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2、城鎮地籍調查資料;
3、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讓合同;
5、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
6、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
7、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
8、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9、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佔有還是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❾ 土地確權需要什麼手續
農村土地登記確權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2、城鎮地籍調查資料; 3、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讓合同; 5、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 6、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 7、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 8、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9、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佔有還是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1、確權,指的是確認權利,就是你現在的權利狀態。現在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指的是對農村集體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認工作。 2、確權的目的是明晰產權,防止因為登記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的土地權屬糾紛。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廣農村集體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 3、確權只是一個手段,是對現在擁有的各項權利的確認。現有政策已經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和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