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為倉庫火災危險1級時,其儲存的物品有哪些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為倉庫火災危險I級時,其儲存的物品有( )。
A.食品,
B.木材,
C.煙酒,
D.皮革,
E.用木箱、紙箱包裝的不燃難燃物品.
2. 用於儲存(火災危險特性)甲類產品的倉庫,可否使用移動板房
校園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公共場所,教學儀器多、科研設備價值昂貴、用電量大,各類試驗、實習項目和易燃物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影響大、損失大,直接影響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因而,我校多年來高度重視校園防火工作,始終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項預防工作的首位。預防校園火災是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學習消防知識是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可或缺的一課。
為了增強廣大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便於同學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我們編輯了這本《中學生消防安全常識》。本書內容主要包括:火災基本常識、滅火器基本常識、初起火災撲救方法、人員疏散和火場逃生知識、消防知識問答等,並收集了校園火災案例、消防安全知識競賽試題等方面的內容。其目的是讓中學生通過學習這本讀物,了解消防安全常識,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特點,掌握滅火、疏散、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預防校園火災。同時,也為廣大學生和中學生義務消防隊提供了學習、宣傳資料。我們期望,通過對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使廣大同學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的危害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會逃生自救。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希望同學們自覺承擔起校園防火工作的責任與義務,更多的學習和掌握消防知識,遵守各項防火制度,積極參與校園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關心消防、處處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從根本上減少或避免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燃燒的定義
燃燒,俗稱著火,系指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的現象。
燃燒具有三個特徵,即化學反應、放熱和發光。
(二)燃燒的條件
燃燒的必要條件——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能發生燃燒現象,無論缺少哪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但是,並不是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存在,就一定會發生燃燒現象,還必須這三個因素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為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種類別。可燃燒物質大多是含碳和氫的化合物,某些金屬如鎂、鋁、鈣等在某些條件下也可以燃燒,還有許多物質如肼臭氧等在高溫下可以通過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熱。
2.氧化劑: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為氧化劑。燃燒過程中的氧化劑主要是空氣中游離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為燃燒反應的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其它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當某種可燃物受熱,它不僅會汽化,而且該可燃物的分子會發生熱烈解作用從而產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種高度活潑的化學形態,能與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應,而使燃燒持續進行下去,這就是燃燒的鏈式反應。
燃燒的充分條件——(1)一定的可燃物濃度;(2)一定的氧氣含量:(3)一定的點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例如: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2raj,乙醚為O.19mJ,甲醇為0.215mJ。對於無焰燃燒,前三個條件同時存在,相互作用,燃燒即會發生。而對於有焰燃燒,除以上三個條件,燃燒過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離基(自由基),形成鏈式反應,使燃燒能夠持續下去,亦是燃燒的充分條件之一。
(三)燃燒的類型
燃燒按其形成的條件和瞬間發生的特點一般分為閃燃、著火、自燃和爆炸四種類型。
閃燃是物質遇火能產生一閃既滅的燃燒現象。
著火是可燃物質在空氣中與火源接觸,達到某一溫度時,開始產生有火焰的燃燒,並在火源移去後仍能繼續燃燒的現象。
自燃是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積熱不散引起的燃燒。
爆炸是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溫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的現象。爆炸可分為: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和核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於液體變成蒸氣或者氣體迅速膨脹,壓力急速增加,並大大超過容器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如蒸氣鍋爐;液化氣鋼瓶等的爆炸。
化學爆炸是因物質本身起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氣體和高溫而發生的爆炸。如炸葯的爆炸,可燃氣體、液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學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點。
熱傳播除了火焰直接接觸外,通常是以熱傳導、熱輻射和熱對流三種方式向外傳播的。
(四)火災的定義
火災系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火災大多數是一種社會現象,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可歸納三個方面。一是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含放火);二是物質的不安全狀態;三是工藝技術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最主要的因素。
(五)火災的分類
火災依據物質燃燒特性,可劃分為A、B、C、D、E五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性質,一般在燃燒時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煤、棉、毛、麻、紙張等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鋁鎂合金等火災。
E類火災:指帶電物體和精密儀器等物質的火災
(六)火災的級別
按照國家《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一般火災。
特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重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一般火災: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一)滅火器的種類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乾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鹼、清水等。
(二)滅火器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 —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隻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時,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 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 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 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沖擊可燃液面, 以防止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時, 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2.手提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或肩扛滅火器帶到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先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開啟把,另一手握在噴射軟管前端的噴嘴處。如滅火器無噴射軟管,可一手握住開啟壓把,另一手扶住滅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將噴嘴對准燃燒處,用力握緊開啟壓把,使滅火器噴射。當被撲救可燃燒液體呈現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向前快速推進,直至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中燃燒,應對准火焰左右晃動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噴射流跟著火焰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但應注意不能將噴射流直接噴射在燃燒液面上,防止滅火劑的沖力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撲救可燃性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時,則將噴流對准燼燒昂猛烈處噴時,坐火焰機撲滅,及時採取措施,不讓其復燃。
1211滅火器使用時不能顛倒,也不能橫卧,否則滅火劑不會噴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窄小的室內滅火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撤離,因 12ll滅火劑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對人體的傷害。
3.推車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一般由二個人操作,先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火場,在距燃燒處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開噴射軟管,緊握噴槍,對准燃燒處:另一個則快速打開滅火器閥門。滅火方法與手提式1211滅火器相同。
4.手提式於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站在上風方向噴射。
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儲氣瓶式,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山後,迅速對准火焰的根部掃射滅火。使用的於粉滅火器若是儲壓式,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准火焰根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准液面噴射, 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 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 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准燃燒最猛烈處噴射, 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5.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與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
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用滅火器滅火的最佳時機。因此,正確合理地配置滅火器顯得非常重要。
(三)滅火器的適用范圍
撲救A類火災可選擇水型滅火器、泡沫滅火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
撲救B類火災可選擇泡沫滅火器(化學泡沫滅火器只限於撲滅非極性溶劑)、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撲救C類火災可選擇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
撲救D類火災可選擇粉狀石墨滅火器、專用乾粉滅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鑄鐵屑末代替。
撲救帶電火災可選擇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帶電火災包括家用電器、電子元件、電氣設備(計算機、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發電機、電動機、變壓器等)以及電線電纜等燃燒時仍帶電的火災,而頂掛、壁掛的日常照明燈具及起火後可自行切斷電源的設備所發生的火災則不應列入帶電火災范圍。
(四)滅火器滅火的有效程度
相對於撲滅同一火災而言,不同滅火器的滅火有效程度有很大差異;二氧化碳和泡沫滅火劑用量較大,滅火時間較長;乾粉滅火劑用量較少,滅火時間很短:鹵代烷滅火劑用量適中,時間稍長於乾粉。配置時可根據場所的重要性,對滅火速度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綜合考慮。
(五)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
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對於滅火器的噴射性能和安全性能有明顯影。向。若環境溫度過低則滅火器的噴射性能顯著降低,影響滅火效能;若環境溫度過高則滅火器內壓增加,滅火器有爆炸傷人的危險。因此滅火器設置點的環境溫度應在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內。
(六)滅火器對保護物品的污損程度
水、泡沫、乾粉滅火器噴射後有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水漬、泡沫污染和粉塵污染等,對於貴重設備、精密儀器、珍貴文物、高檔電氣設備等,應選用二氧化碳和鹵代烷等高效潔凈的滅火器,不得配置低效且有明顯污損作用的滅火器。對於價值較低的物品,則無須過多考慮滅火劑污染的影響。
(七)使用滅火器人員的身體素質
滅火器的重量不等,小的只有0.5公斤,大的可達幾十公斤,配置滅火器時應考慮其使用人員的年齡、性別、體力等。使用人員以青壯年為主的場所可配置較大級別的滅火器,有助於迅速滅火。而在服裝廠(以女工為主)、醫院、小學及養老院、福利工廠(工人存在生理缺陷)等場所應配置較小級別的滅火器,以便於開展滅火工作。
(八)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
火災危險等級越高,則單位劑量滅火器的保護面積越小,為了方便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應選用較大滅火級別的滅火器,如堆場、汽車庫可選用大型推車式滅火器。對於火災危險等級較低的場所,如辦公樓、教學樓等,可選用較小滅火級別的滅火器,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九)同一場所滅火器的配置
各種滅火器的操作方法不盡相同,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滅火器順利滅火,同一場所最好採用同一類型的滅火器,或選用同一操作方法的滅火器。
(十)不同類型滅火器之間的相容性
不相容的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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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型 │ 不相容的滅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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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粉與乾粉│ 磷酸銨鹽、碳酸氫鈉、碳酸氫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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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粉與泡沫│碳酸氫鉀、碳酸氫鈉│ 蛋白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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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酸氫鉀、碳酸氫鈉│ 化學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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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滅火器所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在滅火時,不同的滅火劑可能會發生反應,導致不利於滅火的反作用。因此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的滅火器時,應採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
(十一)滅火器的維護
一是滅火器應放置在通風、乾燥取用方便的地方,環境溫度在—5℃~45℃為好。
二是滅火器應避免高溫、潮濕和有腐蝕嚴重的場合,可防止乾粉滅火劑結塊、分解。
三是檢查乾粉是否結塊,儲氣瓶內二氧化碳氣體是否泄漏。檢查二氧化碳儲氣瓶,應將儲氣瓶拆下稱重,稱出的重量與儲氣瓶上鋼印所標的數值是否相同。如小於所標值7克以上時,應送維修部門修理。如果有壓力表則查其指針是否指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已在紅色區域,則說明內部壓力已泄漏無法使用,應趕快送維修部門檢修。
(十二)其他應考慮的問題
幾種滅火器相比較,鹵代烷1211滅火器價格最高,磷酸銨鹽乾粉次之,其餘的相對較便宜;二氧化碳滅火器單位滅火級別的體積最大。為保護大氣臭氧層,在非必要場所不得配置鹵代烷滅火器,對於有防震動要求的計算機主機房等場所,不得選用推車式滅火器。
(一)常見火災隱患
1.教室火災隱患
(1)門不暢通或只開一個門;
(2)使用大功率照明燈或電熱器具取暖靠近易燃物;
(3)違反操作規程使用電子教具:
(4)線路老化或超負荷;
(5)不按照安全規定存放易燃物品;
(6)在教室內吸煙、亂丟煙頭。
2.實驗室的火災隱患
(1)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存不當或打碎灑落;
(2)實驗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
(3)實驗過程缺少專人指導:
(4)實驗項目缺少防火措施;
(5)試劑混存。
3. 圖書館的火災隱患
(1)電線、 電器設備發生短路;
(2)火柴、打火機等意外點燃;
(3)吸煙、亂扔煙頭;
(4)疏散通道不暢。
4. 宿舍的火災隱患
(1)使用劣質電器:
(2)違章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使線路超負荷;
C3)私接亂拉電線;
(4)卧床吸煙:
(5)在蚊帳內點蠟燭看書;
(6)擅自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灶具、酒精爐等可能引起火災的器具;
(7)焚燒雜物:
(8)台燈靠近枕頭、被褥;
(9)手機充電器放在床上充電。
5.禮堂、報告廳的火災隱患
(1)電線老化:
(2)亂丟煙頭;
(3)大功率照明燈靠近幕布或易燃裝飾物;
(4)違章使用明火;
(5)安全門、疏散通道堵塞;
(6)場館內嚴重超過額定人數。
(二)火災預防
1.學生宿舍內火災預防
學生宿舍防火安全應做到十不準
(1)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不準卧床吸煙和亂扔煙頭
(3)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設備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離開宿舍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2.常用電器火災預防
(1)電吹風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電吹風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電吹風正在使用時,因有其它事情走開(如接電話、有人敲門去開門等),隨手將電吹風往木台上一擱,並完全忘記了使用過電吹風的事,結果長時間擱置,於是電吹風外殼的高溫便引燃可燃物。
第二,在使用電吹風時遇上停電,在未斷電源的情況下去處理其它事情或外出,待恢復通電以後電吹風的電熱絲長時間加熱,溫度升高,引起火災。
2)電吹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電源插座以及導線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連接要緊密牢靠。
第二,謹防敲打,跌碰和禁止拆卸電吹風,以免損壞發熱元件以及絕緣裝置,造成漏電甚至短路,引起火災。
第三,使用電吹風時人員不能離開,更不能將其隨意放置在台凳、沙發、床墊等可燃物上。
第四,使用完畢一定要及時切斷電源。
(2)白熾燈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白熾燈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白熾燈泡表面溫度很高,能烤燃與其接觸或鄰近的可燃物。在一般散熱條件下,白熾燈泡的表面溫度隨著其功率增大而增大。例如功率分別為40瓦、100瓦、200瓦的白熾燈,其燈泡表面溫度可分別達到50—60'C、170~200'C、160—300'C。如木材、紙張、棉布、柴草等,燃點都很低,若與正在通電使用的燈泡靠近,就很容易將其烤著起火。經測試表明,200瓦的白熾燈緊貼木箱,不到1小時就能將木箱烤著;如緊貼棉衣,只有5分鍾就能起火燃燒。燈泡的功率越大,開燈時間越長,燈泡表面溫度越高,可燃物燃點越低,二者的距離越近,越容易引起燃燒。
第二,因供電電壓過高,燈泡功率過大,導線負載能力小,絕緣老化,致使導線過熱,短路起火。
第三,因供電電壓過高,燈絲發熱量過大,引起燈泡內部惰性氣體劇烈膨脹或功率大、表面溫度高的燈泡受到驟冷驟熱、水濺、震盪等,致使燈泡爆炸,高溫玻璃片、高溫燈絲濺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第四,因燈頭接觸部分接觸不良,引起發熱、打火;在燈頭的玻璃殼連接松動時擰動燈頭,發生短路,引起火災。
2)白熾燈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燈泡應設置在安全、妥善的地點,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在可能遇到碰撞的地點,燈泡應有金屬保護網或玻璃外罩。
第二,嚴禁用紙、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擋燈具,不準用燈泡在被窩里取暖和烘烤衣物。
第三,不得將燈泡掛靠在木質傢具、門、框或硬紙板上,也不得將燈泡嵌在天花板或頂棚里。移動台燈時燈泡要與窗簾布、蚊帳等可燃物品保持一定距離。
第四,白熾燈的供電電壓不能超過其額定電壓。不得用濕手或濕布摸擦正在工作燈泡,以防燈泡爆炸。如果燈頭與玻璃殼連接松動,不得強行擰動燈泡。如果使用150瓦以上的燈泡,不得使用膠木燈口,以免發熱起火。
第五,白熾燈所用導線應當具有優良的絕緣性能。導線不得靠近燈泡,以防因長時烘烤使導線絕緣層老化、熔化、燃燒。在線路上要安裝保險裝置,保護線路。開關不得安在地線上。
第六,使用白熾燈特別是大功率白熾燈,連續通電的時間不宜過長,不得點「長明燈」。人員外出、上課要牢記關燈。
(3)日光燈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日光燈鎮流器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鎮流器質量差。有些鎮流器在出廠時沒有經過嚴格檢驗或自己繞制鎮流器,由於粗製濫造,質量較差,如:線圈匝數不足、絕緣能力不夠、線徑過小、鐵芯面積過小、空間間隙太大、硅鋼片插得不緊等等。這些都容易使鎮流器發熱,產生高溫,以致損壞絕緣、瀝青融化並從盒內溢出等,形成短路,引起火災。
第二,鎮流器選擇安裝不當。如:選用鎮流器與日光燈管功率不匹配、各接點接觸不牢、鎮流器緊貼天花板等可燃材料安裝,並且安裝部位通風散熱條件很差。這樣,一方面鎮流器容易發熱,另一方面熱量不易散發,從而大量驟熱,形成高溫,烤燃可燃物質,引起火災。
第三,使用不當。日光燈的供電電壓過高,超負載等會使鎮流器產生高溫,日光燈連續使用時間過長或開、關日光燈過於頻繁等,也會使鎮流器產生高溫,甚至釀成火災。
第四,維護保養不良。日光燈鎮流器上積落大量可燃粉塵、木屑等,如果鎮流器產生高溫會被烤焦起火;鎮流器受潮或者進水等,會使線圈絕緣能力下降,甚至短路起火。這些都是平時維護保養不善所致。
2) 日光燈鎮流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要選用優質合格產品。日光燈與鎮流器的功率要相互匹配,不能使用無合格證的鎮流器,也不能自己繞制鎮流器。鎮流器通電後有嗡嗡的響聲,則質量差,容易發熱:通電半小時後,用手摸鎮流器如燙手,則說明鎮流器質量不好。
第二,安裝日光燈時,鎮流器不能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要注意通風、防雨、防塵。鎮流器底部應朝上,不能朝下,更不能豎裝,以防其中的瀝青受熱融化外溢。
第三,使用中要加強檢查和維護,防止供電電壓過高或過載。日光燈不能頻繁開關,也不能長時間連續使用過久,以防鎮流器過熱。檢查中如發現接觸點接觸松動,鎮流器發出響聲,手摸時燙手或聞到焦味,都要採取措施處理。人離開時應隨手切斷電源。
3.煙頭引起火災原因及注意事項
(1)煙頭引起火災原因
煙頭雖是個不大的火源,但它能引起許多物質著火。煙頭表面溫度為200~C一300~C,中心溫度為700~C~800~C,—般可燃物的燃點大多低於煙頭表面溫度,如紙張為130~C,布匹為200~C,松木為250~C。一支香煙延燒時間為4~15分鍾。在這段時間內能將一般可燃物點燃,經過一段時間陰燃後,便著火燃燒。據在自然通風條件下試驗,將煙頭扔進深5厘米的鋸末中,經過75~90分鍾陰燃,便開始出現火焰:將煙頭扔進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機會,經過60~100分鍾即開始燃燒。而對化學危險物品來說,香煙明火會立即引起它們發生燃燒爆炸。
(2)吸煙時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1)不要躺在床上、沙發上吸煙;
2)吸煙時,如臨時有其他事情外出,應將煙頭熄滅後人再離開。
3)劃過的火柴梗,吸剩的煙頭,一定要熄滅。未熄滅的火柴梗、煙頭要放進煙灰缸或痰盂內:不能用火柴盒、煙盒當煙灰缸,不能把煙頭、火柴梗扔在廢紙簍里,更不能隨處亂扔。
4)禁止在維修汽車和用油品等清洗機器零件時吸煙。如需吸煙,應遠離油盆(桶);如果手上沾有油品,應清洗後再吸煙。吸煙完畢,應將煙頭熄滅再進行作業。
4.燃放煙花爆竹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件喜慶事情,但是,非常容易造成火災事故。因此,燃放煙花爆竹應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燃放拉炮、鑽天猴、地老鼠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災的煙花爆竹。購買煙花爆竹時,要到指定商店購買印有生產廠名、商標、。燃放說明的品種。不要購買私人銷售的劣質品種。
(2)不要在窗檯、陽台、走廊、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前必須仔細閱讀煙花爆竹上的燃放說明,按說明方法燃放。燃放高升(雙向爆竹)要直立地面,點燃後人即避開。
(3)燃放升高的煙花爆竹要注意防止落在可燃物上,仍有餘火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將余火撲滅或將殘片移走。
(4)不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火車、船舶和飛機。
(5)買回的煙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點,不要靠近火源、熱源、電源,並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燒爆炸。
(6)燃放煙花爆竹要講文明,不要對著行人、對著別人家的窗戶、陽台燃放。
(7)燃放煙花爆竹時,要側身去點燃,不要直接對著面部;不要一手捏著炮(單響),一手去點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點燃;點燃後如果遇到啞炮,不要急著去拿,等一會,當確認不能再響時,用腳踢到安全地方;千萬不要拾起來用雙手去剝皮,以防爆炸傷人。
5.驅蚊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夏季,尤其是夜晚,人們常常驅趕蚊蟲,但在使用明火驅蚊時,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因此,在驅蚊時要特別注意防火。
(1)點燃的蚊香要放在金屬支架上,要遠離窗簾、門簾等可燃物,千萬不能直接放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
(2)自製的蚊香點燃後,應放在盆里,並用磚塊墊底。
(3)點火驅蚊時,要有人看管,做到人走火滅。
(4)最好用「滅蚊劑」或電子驅蚊器,以利安全。
3. 倉庫發生火災時應該如何處置
倉庫中儲存的特殊物品如化工原料、農葯、化肥、醫葯用品等,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助燃、毒害、腐蝕等危險特性。在儲存過程中,不僅接觸火源、熱源、雨淋、水浸時會發生爆炸、燃燒,甚至在受到較為劇烈的震動、撞擊、摩擦以及接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時,也會引起爆炸、燃燒,從而導致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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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火災事例
2006年11月20日11時許,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鎮偉鏵化纖公司存放原材料的倉庫突發大火。由於倉庫內存放的都是易燃物品,一時間風助火勢,迅速蔓延燃燒,新華鎮東北方向的天空被濃煙所覆蓋,燃燒引起的嗆人氣味使得許多村民不得不拿出毛巾捂住鼻孔,住在緊鄰倉庫的居民被迫疏散,偉鏵化纖廠所在的畢村200餘戶居民,也因此斷電。
消防部門接警後,緊急從各地調集了20台消防車,110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撲救,但該公司大多數成品及原材料還是被大火吞沒了。此次大火持續燃燒了近7h才被撲滅,火災中倉庫樓頂的棚架全部被燒坍塌,就連鋼筋水泥制的倉庫牆壁,也因長時間烈焰烘烤而出現數道裂縫。
2 泡沫滅火劑
泡沫滅火劑的制備一般是將碳酸氫鈉和硫酸鋁及適量泡沫劑分別貯於同一容器中,使用時通過倒置容器,使兩種溶液混合,在化學反應中迅速產生二氧化碳和氫氧化鋁泡沫。此種泡沫具有一定的黏性,高壓高速噴出後能附著於燃燒物表面,使之與空氣隔絕而滅火。泡沫滅火劑能撲滅多種固體和液體火災,對撲滅初起的易燃液體火災極為有效。泡沫滅火劑中含有水分,故對忌水撲救的火災,也不可使用泡沫滅火劑。
3.二氧化碳滅火劑
二氧化碳是一種惰性氣體,密度為1.529,比空氣重。作為滅火劑的二氧化碳一般以液態形式儲存於鋼瓶中,在20℃時鋼瓶內壓力為60Pa。液態二氧化碳滅火時,能吸收大量的熱量,形成乾冰狀態,在-80℃左右時,又能急劇吸收火場溫度並生成二氧化碳氣體。二氧化碳排斥和稀釋了火場的氧和可燃氣體,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35%時,燃燒就自然停止了。二氧化碳滅火劑不導電、不腐蝕,對物件無損害,廣泛適用於電器、精密儀器儀表、圖書資料及其他火災,但因可與鹼金屬反應,不適用於撲救鹼金屬火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要手握木手柄,不可觸及鋼瓶,以免造成凍傷。同時,要站在上風口救火,以免吸入過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使用范圍廣,便於保存,在各類倉庫火災中都廣泛使用。
4.乾粉滅火劑
乾粉滅火劑是一種較新型的滅火劑。它是由碳酸氫鈉等物質和一些潤滑劑、防潮劑等組成,同時,滅火器內裝有高壓二氧化碳作噴射動力。乾粉滅火劑集中了二氧化碳、泡沫等滅火劑的優點——滅火速度快、效率高、不導電、不腐蝕、低毒、易保存。乾粉滅火劑滅火時,不僅能在燃燒物表面形成阻燃隔離層,而且能通過受熱分解出不燃氣體,稀釋著火區含氧量,中斷燃燒。乾粉滅火劑適用面廣,故能在倉庫火災中廣泛應用。
4. 倉庫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
1、化學品。化學品可能是易燃易爆易腐蝕或者有毒的物品;各種化學品應有MSDS,依據MSDS的要求進行存儲和管理。應張貼有相關的標識。
2、電氣安全。所有插座應該配有漏電保護裝置,當發生觸電時能自動迅速的切斷電源;檢查設備和電線的絕緣;潮濕的環境禁止使用電器;用安全的產品替代電氣產品;使用絕緣保護的器具。
3、高空操作。操作人員在高空作業時防止摔傷。2米以上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開孔部位設置安全欄和安全網。
4、物品跌落。防止物品從高處落下傷到人和設施。操作時注意輕拿輕放;搭建防護網;戴安全帽
5、鏟車作業。防止鏟車碰上人員和設施。有證駕駛;反光鏡完好;路口有提示和凸面鏡;限速、不超載
6、壓傷、扎傷、夾傷等。因為容器或物品尖銳、過重等導致受傷。需要設計適當的容器、符合人機工程學
7、傳送設備。需安全防護欄、急停按鈕
8、跌倒。通道不暢或太滑
5.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登記核查制度
危險化學品儲存與出入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提高---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與出入庫管理,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與出入庫管理。
3.職責
3.1---------主管危險化學品儲存與出入庫的安全工作。
3.2----------負責危險化學品儲存與出入庫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 術語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5 控製程序
5.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5.1.1儲存方式和設施的安全要求
5.1.1.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於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
5.1.1.2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並按照國家標准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
5.1.1.3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
5.1.1.4禁忌物品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5.1.1.5儲存有火災、爆炸性質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安裝防爆電氣和防爆照明燈具。
5.1.2倉庫周邊防護距離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周邊環境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標准或國家有關規定。
5.1.3倉庫保管人員的安全要求
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合格後上崗。做到每日檢查,檢查中發現危險化學品存在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處理。
5.1.4壓縮氣體儲存
a.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採用防爆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無漏氣等現象,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c.內容物為禁忌物的鋼瓶應分庫儲存。如乙炔氣瓶和氧氣瓶等,不得同庫存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它種類化學危險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並留有通道。
5.1.5易燃液體的儲存
a.易燃液體應儲存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等。
b.專庫專儲,實行「雙人雙鎖」的管理規定,一般不得與其它危險化學品混放。
5.1.6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a.嚴禁露天存放。庫房必須乾燥,嚴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暢通,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
b.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c.不得與其它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抵觸的物品同庫存放。
5.1.7腐蝕品儲存
a.腐蝕品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儲存於不同的庫房。
b.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5.2 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
5.2.1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和安全檢查。
5.2.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進行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和危險標志,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出入庫。
5.2.3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
5.2.4裝卸、搬動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傾倒和滾動。
5.2.5裝卸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6 相關/支持文件
6.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2002]第344號令
6. 消防等級分別為丙級和戊級的倉庫對於消防硬體設施分別有什麼不同的要求
一、存儲物品要求不同
1.c類倉庫:閃點大於或等於60℃的液體;可燃固體,c類廠房有火災危險。遵循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公共建築的分類要求、工業和民用建築如廠房、倉庫、住宅和公共建築的耐火等級分類以及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
2.e類倉庫:物品不燃燒,其特點是在空氣中受火焰或高溫作用,無火、無微燃、無碳化。如:鋼、鋁、玻璃及其製品、搪瓷製品、陶瓷製品、不燃氣體、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鋁纖維、礦棉、石膏及其無紙化製品、水泥、石材、膨脹珍珠岩等。
二、火災劃分標准不同
1. 丙級倉庫:燃點>或等於60℃的液體、可燃固體。
2.乙級倉庫:常溫下使用或加工的不燃物料的生產。
三、規定不同
1.丙類庫房: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聯合有關單位編制,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同時廢止。消防間距、液體和氣體儲罐(區域)和可燃材料儲存地點的分組布置和儲存。
2.e級倉庫:木結構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以及各類建築為滿足消防救援要求而設置的救援場地、消防通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
建築採暖、通風、空調、電氣防火線路的防火要求和消防電氣設備供電、配電線路的基本要求。
7.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要盡量封閉、對嗎
回答:你好,根據我個人多年工作經驗,儲存易燃易爆品倉庫,庫房必須採用封閉、防爆、和其他相關安全電氣照明設備。原因: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安定性差,具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不僅有的怕熱、怕水、怕潮,而且有的需要通風,降溫,防潮,還有的需要採暖保溫,所以,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建造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庫房的建造必須符合有關防火安全規定,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泄壓、報警、滅火、防雷、防曬、調溫、清除靜電、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8.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物
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儲存設施的具體要求如下: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
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劇毒品倉庫的窗戶應加設鐵護欄,並應安裝機械通風排毒設備。
(2)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准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
儲存場所應當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3)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設施應定期檢測。
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設有符合GB190-19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規定的標志。同一區域儲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品的性能設置標志。
(4)禁忌物品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5)必須採暖的庫房,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之間的距離,不小於0.3m。不得採用蒸汽採暖或機械採暖。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6)儲存有火災、爆炸性質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0.5m。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7)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最大允許佔地面積要符合GBJ16-19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庫房相互之間及庫房與其他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要符合第4.3.1條和4.3.4條的規定;庫房與鐵道、道路之間的防火間距要符合第4.8.3條的規定。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
(8)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於沖洗的非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採用不發火花的地面。
(9)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存儲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存儲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並按該條文規定的要求,處理發現的安全問題和安全評價報告。
9. 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地下倉庫可分為專用倉庫和綜合倉庫,不論哪類性質的倉庫,除了貨物進出及人員進庫檢查外,庫房大部分時間處於鎖閉狀態,中轉性倉庫的庫門則常處於開啟狀態。另外,倉庫管理人員少,不利於發現和撲救初起火災。因此,地下倉庫必須要有一套完善的防火措施。 (1) 綜合性倉庫,不得在同一隔間內貯存性質相抵觸的物資,大面積的物品倉庫,應劃分防火分區貯存。 (2)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和設備。電源、開關、插座應做到統一管理。 (3)地下倉庫貯存化學危險物品時,除加強管理外,還應採取化學危險物品的有關防火措施。 (4)根據國家現行地下建築的設計防火規范,設置完備的消防設備。 (5)地下倉庫應做到勤檢查、早發現,對管理人員較少的倉庫,應增加相應的管理人員,並落實值班責任制。
10. 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和存放普通商品的倉庫有什麼區別
倉庫的建設,可以參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管理規范》,建設完成後要進過安監和技監的驗收的
同時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的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梁、柱間距大於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准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