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什麼
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一、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1、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先填寫工作票。
2、工作許可制度: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得到許可後才能進行。
3、工作監護制度:工作現場必須有一人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護。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從工作現場撤出後仍由工作負責人監護。
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1、停電:斷開開關。
2、驗電:必須用電壓等級相同而且合格的驗電器。
3、裝設接地線: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工作地點、施工設備和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1)為保證電氣設備安全運行應採用哪些措施擴展閱讀
電力是人類目前最重要的能源之一,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用電設備逐漸增多,對電力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但因為電網的架設規模急劇擴大,電線的敷設在建築工程、裝修工程中越來越多,與此同時,因電氣線路引發火災的起數、損失也逐漸增多。
因此,預防電氣安全不僅對保障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已成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❷ 保證電氣安全的技術措施有哪些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要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
(2)安裝帶漏電保回護功能的自動斷電裝置。答
(3)盡可能採用安全電壓。
(4)保證電氣設備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
(5)採用電氣安全用具。
(6)設立屏護裝置。
(7)保證人或物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8)定期檢查用電設備。
❸ 電氣設備安全防護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保證用電安全的基礎要素
(1)電氣絕緣。保持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絕緣良好,是保證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正常運行的最基本要素。電氣絕緣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過測量其絕緣電阻、耐壓強度、泄漏電流和介質損耗等參數來衡量。
(2)安全距離。電氣安全距離,是指人體、物體等接近帶電體而不發生危險的安全可靠距離。如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和設備之間,均應保持一定距離。通常,在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裝置附近工作時,應考慮線路安全距離,變、配電裝置安全距離,檢修安全距離和操作安全距離等。
(3)安全載流量。導體的安全載流量,是指允許持續通過導體內部的電流量。持續通過導體的電流如果超過安全載流量,導體的發熱將超過允許值,導致絕緣損壞,甚至引起漏電和發生火災。因此,根據導體的安全載流量確定導體截面和選擇設備是十分重要的。
(4)標志。明顯、准確、統一的標志是保證用電安全的重要因素。標志一般有顏色標志、標示牌標志和型號標志等。顏色標示表示不同性質、不同用途的導線;標示牌標志一般作為危險場所的標志;型號標志作為設備特殊結構的標志。
三、安全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基本要求
(1)對裸露於地面和人身容易觸及的帶電設備,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2)設備的帶電部分與地面及其他帶電部分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易產生過電壓的電力系統,應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器、保護間隙等過程電壓保護裝置。
(4)低壓電力系統應有接地、接零保護裝置。
(5)對各種高壓用電設備應採取裝設高壓熔斷器和斷路器等不同類型的保護措施;對低壓用電設備應採用相應的低電器保護措施進行保護。
(6)在電氣設備的安裝地點應設安全標志。
(7)根據某些電氣設備的特性和要求,應採取特殊的措施
❹ 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什麼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規定,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
1、停電措施;
2、驗電措施;
3、裝設接地線措施;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措施。
(4)為保證電氣設備安全運行應採用哪些措施擴展閱讀:
為了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一般分為三類,這三類措施的優先等級是直接,間接以及指導性。
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❺ 保證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有哪些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一、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⒈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先填寫工作票。
⒉工作許可制度: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得到許可後才能進行。
⒊工作監護制度:工作現場必須有一人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護。
⒋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⒈停電:斷開開關。
⒉驗電:必須用電壓等級相同而且合格的驗電器。
⒊裝設接地線: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⒋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工作地點、施工設備和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5)為保證電氣設備安全運行應採用哪些措施擴展閱讀:
統計資料表明,發生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種:
1. 缺乏電器安全知識,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爬上高壓電桿掏鳥巢;低壓架空線路斷線後不停地用手去拾火線;黑夜帶電接線手摸帶電體;用手摸破損的膠蓋刀閘。
2. 違反操作規程,帶電連接線路或電器設備而又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觸及破壞的設備或導線;誤登帶電設備;帶電接照明燈具;帶電修理電動工具;帶電移動電氣設備;用濕手擰燈泡等。
3. 設備不合格,安全距離不夠;二線一地制接地電阻過大;接地線不合格或接地線斷開;絕緣破壞導線裸露在外等。
4. 設備失修,大風刮斷線路或颳倒電桿未及時修理;膠蓋刀閘的膠木損壞未及時更改;電動機導線破損,使外殼長期帶電;瓷瓶破壞,使相線與拉線短接,設備外殼帶電。
5. 其他偶然原因,例如夜間行走觸碰斷落在地面的帶電導線。
安全用電_網路
❻ 電氣設備的安全措施
(1)研究並採取各種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2)研究並推廣先進的電氣安全技術,提高電氣安全水平。
(3)制定並貫徹安全技術標准和安全技術規程。
(4)建立並執行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5)開展有關電氣安全思想和電氣安全知識的教育工作。
(6)分析事故實例,從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規律。 (1)電氣絕緣。保持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絕緣良好,是保證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正常運行的最基本要素。電氣絕緣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過測量其絕緣電阻、耐壓強度、泄漏電流和介質損耗等參數來衡量。
(2)安全距離。電氣安全距離,是指人體、物體等接近帶電體而不發生危險的安全可靠距離。如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和設備之間,均應保持一定距離。通常,在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裝置附近工作時,應考慮線路安全距離,變、配電裝置安全距離,檢修安全距離和操作安全距離等。
(3)安全載流量。導體的安全載流量,是指允許持續通過導體內部的電流量。持續通過導體的電流如果超過安全載流量,導體的發熱將超過允許值,導致絕緣損壞,甚至引起漏電和發生火災。因此,根據導體的安全載流量確定導體截面和選擇設備是十分重要的。
(4)標志。明顯、准確、統一的標志是保證用電安全的重要因素。標志一般有顏色標志、標示牌標志和型號標志等。顏色標示表示不同性質、不同用途的導線;標示牌標志一般作為危險場所的標志;型號標志作為設備特殊結構的標志。
安全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基本要求
電氣事故統計資料表明,由於電氣設備的結構有缺陷,安裝質量不佳,不能滿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佔比例很大。因此,為了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在安全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有以下要求:
(1)對裸露於地面和人身容易觸及的帶電設備,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2)設備的帶電部分與地面及其他帶電部分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易產生過電壓的電力系統,應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器、保護間隙等過電壓保護裝置。
(4)低壓電力系統應有接地、接零保護裝置。
(5)對各種高壓用電設備應採取裝設高壓熔斷器和斷路器等不同類型的保護措施;對低壓用電設備應採用相應的低電器保護措施進行保護。
(6)在電氣設備的安裝地點應設安全標志。
(7)根據某些電氣設備的特性和要求,應採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電氣事故的分類及基本原因的分類
電氣事故按發生災害的形式,可以分為人身事故、設備事故、電氣火災和爆炸事故等;按發生事故時的電路狀況,可以分為短路事故、斷線事故、接地事故、漏電事故等;按事故的嚴重性,可以分為特大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按傷害的程度,可以分為死亡、重傷、輕傷三種。
如果按事故的基本原因,電氣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1)觸電事故。人身觸及帶電體(或過分接近高壓帶電體)時,由於電流流過人體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觸電事故是由於電流能量施於人體而造成的。觸電又可分為單相觸電、兩相觸電和跨步電壓觸電三種。
(2)雷電和靜電事故。局部范圍內暫時失去平衡的正、負電荷,在一定條件下將電荷的能量釋放出來,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或引發的其他事故。雷擊常可摧毀建築物,傷及人、畜,還可能引起火災;靜電放電的最大威脅是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也可能造成對人體的傷害。
(3)射頻傷害。電磁場的能量對人體造成的傷害,亦即電磁場傷害。在高頻電磁場的作用下,人體因吸收輻射能量,各器官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從而引起各種疾病。除高頻電磁場外,超高壓的高強度工頻電磁場也會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4)電路故障。電能在傳遞、分配、轉換過程中,由於失去控制而造成的事故。線路和設備故障不但威脅人身安全,而且也會嚴重損壞電氣設備。
以上四種電氣事故,以觸電事故最為常見。但無論哪種事故,都是由於各種類型的電流、電荷、電磁場的能量不適當釋放或轉移而造成的。 在電氣安全方面電工作業人員應熟記並自覺地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無證不準上崗操作;如果發現非電工人員從事電氣操作,應及時制止,並報告領導。
(2)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
(3)對管轄區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全負責。
(4)認真做好巡視、檢查和消除隱患的工作,並及時、准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規定的表格。
(5)架設臨時線路和進行其他危險作業時,應完備審批手續,否則應拒絕施工。
(6)積極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拒絕違章指揮。
❼ 電氣設備時,應採取哪些安全措施
電氣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是自己范圍不要操作,不要濕手操作電器,這些是最基本的知識。在不能肯定線路不帶電的情況下,所有電路都認為是帶電的。
❽ 電氣安全防護的措施有哪些項
一,保證用電安全的基礎要素
(1)電氣絕緣。保持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絕緣良好,是保證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正常運行的最基本要素。電氣絕緣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過測量其絕緣電阻、耐壓強度、泄漏電流和介質損耗等參數來衡量。
(2)安全距離。電氣安全距離,是指人體、物體等接近帶電體而不發生危險的安全可靠距離。如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和設備之間,均應保持一定距離。通常,在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裝置附近工作時,應考慮線路安全距離,變、配電裝置安全距離,檢修安全距離和操作安全距離等。
(3)安全載流量。導體的安全載流量,是指允許持續通過導體內部的電流量。持續通過導體的電流如果超過安全載流量,導體的發熱將超過允許值,導致絕緣損壞,甚至引起漏電和發生火災。因此,根據導體的安全載流量確定導體截面和選擇設備是十分重要的。
(4)標志。明顯、准確、統一的標志是保證用電安全的重要因素。標志一般有顏色標志、標示牌標志和型號標志等。顏色標示表示不同性質、不同用途的導線;標示牌標志一般作為危險場所的標志;型號標志作為設備特殊結構的標志。
二、安全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基本要求
(1)對裸露於地面和人身容易觸及的帶電設備,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2)設備的帶電部分與地面及其他帶電部分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易產生過電壓的電力系統,應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器、保護間隙等過程電壓保護裝置。
(4)低壓電力系統應有接地、接零保護裝置。
(5)對各種高壓用電設備應採取裝設高壓熔斷器和斷路器等不同類型的保護措施;對低壓用電設備應採用相應的低電器保護措施進行保護。
(6)在電氣設備的安裝地點應設安全標志。
(7)根據某些電氣設備的特性和要求,應採取特殊的措施
❾ 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有哪些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目的
規范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工作。
2、范圍
適用於強電人員日常工作。
3、職責
3.1維修部經理負責監督和檢查安全工作。
3.2主管、電工負責在工作中遵守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4、程序及要求
4.1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4.1.1斷電。在工作場所必須斷開電源的設備:包括需檢修設備的帶電部分的電源、工作范圍安全距離小於0.7m(10kv)的帶電部分及工作人員後面或兩側無遮欄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帶電部分。在斷開電源時,必須使檢修設備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高壓櫃的手動機構處於斷開位置時,都應用鎖鎖住。
4.1.2驗電。檢驗電氣設備上有無電壓時,必須使用合格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在帶電母線上檢測一下驗電器,確認驗電器確實是合格產品。驗電時應在電氣設備的兩側的各相分別進行。
4.1.3裝設接地線。將檢修設備的三項短路並接,可以放掉檢修設備的剩餘電荷,這也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裝、拆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僅有單人值班,則只允許用接地開關接地。
4.1.4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工作點四周應安設標示牌和遮欄,有關的操作開關手柄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標示牌。
4.2工作許可
4.2.1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並應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
4.2.2在配電室內工作,工作許可人應同工作負責人檢查停電范圍內已實施的安全措施。
❿ 使用電氣設備時應採取什麼安全措施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要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
(2)安裝帶漏電保護功能的自動斷電內裝置。
(3)盡可能容採用安全電壓。
(4)保證電氣設備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
(5)採用電氣安全用具。
(6)設立屏護裝置。
(7)保證人或物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8)定期檢查用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