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我們工廠對老設備進行了更新改造,改造後得固定資產按多少年來計提折舊啊 機器設備類得固定資產
你好,改造後得固定資產按多少年來計提折舊這個是根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估計的 ,比如8年
B. 設備改造款如何攤銷!
如果數額小,就直接一次性費用支出。
如果數額大,就當做固定資產修理,把工程款入固定資產,增加固定資產原值,然後在完工後的下一個月,按增加後的原值進行計提折舊,從而攤銷工程款。
純屬個人見解,如有錯誤,請諒解!(*^__^*) 嘻嘻……
C. 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改造支出後如何計算折舊
固定資產改造如果可延長其使用年限,改造後可加強後期的使用,則應記入固定資產的價值,折舊要重新計算。
更新改造完成後,固定資產賬面價值=48-0.76+15=62.24萬。假設更新改造完成後固定資產的凈殘值率5%,使用期限10年,可以計算得出每月的折舊額為:62.24*(1-0.05)/10/12=0.49萬元。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
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並處於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准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企業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二)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
(三)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准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並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第十九條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
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3)改造設備如何折舊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第三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四條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第六條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符合本准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准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D.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之後何時開始折舊
這里主要問題在重新確定的使用壽命,題中:仍然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使用壽命為10年變更為8年,己說明該資產全部使用年限從10年變為8年,所以該資產更新後,剩餘使用年限只有4年零9個月了。只不過題目中沒有直接說:預計使用年限變為4年零9個月。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E. 固定資產改擴建如何折舊
會計處理方面,改擴建的,以改擴建之日賬面凈值轉入在建工程,停止計提折舊,改擴建完成的次月計提折舊,這點上會計稅法沒有差異。
查看原帖>>
F. 固定資產改造期間是否計提折舊
是的。應該將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核算。
(1)改造期間不提折舊。
(2)根據財政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規定:企業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時,應將更新改造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並在此基礎上核算經更新改造後的固定資產原價。處於更新改造過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因已轉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計提折舊,待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再按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計提折舊。
根據上面相關文件規定,不提折舊。
G.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後當做全新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其中更新的費用,相關成本和原來的殘值構成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然後年限的回話,給你個參考答:新所得稅條例第六十條,對於對於折舊年限有具體的要求:(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你是什麼資產就按什麼算,但卻不能完全根據這個來說,因為畢竟你是改造過了的,如何精確確定,你可以請教下資產評估專業的人,這個東西由於是涉及到所得稅的,所以,越精確越好。
H. 固定資產改造如何做折舊
供參考:
4月當月仍按舊的2100原值來折舊。
5月停止折舊,將當時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一起轉入在建工程科目,將發生的費用支出進行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
7月改建完成以後,將當時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額一並轉入固定資產(此時還未結算的金額可以先暫估計入)。
8月開始按新的賬面價值進行折舊。
以後等未結算的金額結算了,就調整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前按暫估的賬面價值提過的折舊不需要調整,直接在以後按准確的賬面價值折舊就可以。
I.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後的計提折舊的問題
其實題目很明確啊,分為環保裝置和A設備兩種固定資產,分別按照各自年限計算一回下當年答9---10個月的折舊即可,不過對於A固定資產而言,要注意 停止的當月繼續提取折舊,這就是上面為什麼A提取了10個月,環保設備提取了9個月的原因。
您可能做題目太多,思維少許有些混亂了,清閑的時候回頭再看,太清楚了。現在可能鑽牛角尖呢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