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承租的時候有消防設施,營業中消防壞了怎麼辦
是的,承租人需要辦理消防開業檢查合格證,需要有相應的原消防驗收備案證,和現在的裝修審核圖紙,審核意見書才能辦理
② 個人損壞消防設施處罰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2)消防設備壞掉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埋壓、圈佔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警告或者罰款。
③ 小區消防設施損壞有哪些危害
樓道抄內的消防設備是保護業主安全的守護神。可是記者近日走訪了一些小區後發現,不少小區內的「守護神」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損壞。許多業主認為,火災離大家很遙遠,小區消防設備壞了沒人注意;當發生火災時,消防通道可謂是一條生命通道。然而,在市區很多小區的消防通道被車輛和物品堵得滿滿當當。一旦發生了火災,消防車很難開進來,不能及時滅火,造成的後果不可估量。
④ 消防設施有被損壞、停用、被遮擋應該怎樣做
這個應立即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並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申請修復和拆除遮回擋物。
第二十八條答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⑤ 損壞消防器材怎麼處罰
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犯罪行為性質情節造成後果判定,可能涉嫌罪名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盜竊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不構成犯罪可以依消防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⑥ 海灣消防設備如果壞了會怎麼樣
消防設備壞了可能會出現以下幾個現象:
1、設備直接報故障;版
2、設備無法注冊上線;
3、在沒有被啟動的權情況下經常誤動作;
4、設備不報故障也可以注冊上線,但是不能實現功能。這種情況就需要定期做整個系統的檢測、測試來發現問題了。
⑦ 損壞消防器材怎麼處罰
消防法中規定,滅火器過期沒有檢修或者是不合格的產品在使用,消防部門和當地工商、質量檢驗部門有權罰款。
⑧ 單位消防設施損壞不及時維修消防局會處罰嗎
會的來,這個按照消防法第60條處罰。
第六源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⑨ 拆除時弄壞了消防設施需要個人賠償嗎
抱歉,這個是需要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