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采購了一批設備,甲方派人過來安裝過程中,人員受傷,醫療費用應由誰來支付
你單位應該承擔次要責任因為發生在你單位,主要責任是用人單位,因為是為其單位工作的
B. 設備采購安裝合同里的運輸費可以單獨開運輸發票嗎
不把金額開在采購總額中,可以單獨開運輸發票的。
C. 質保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設備采購和安裝金額剩餘的5%費用是什麼意思
就是質保期結束後支付尾款的意思
D. 政府采購設備的安裝部分費用怎麼考慮
含所有設抄備的安裝調試費用,襲包括:
1、線路鋪設部分,如需要挖地及橫跨水泥路面的,破開寬度不少於10cm,深度不少於15cm,並用相同材料回填。2、設備安裝部分,如需要立桿安裝的,使用直徑不小於10cm的六角形鋼管,高出地面不少於4米,地下水泥底座尺寸不小於60cmX60cmX80cm(長X寬X深)。
E. 電梯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招標,中標服務費怎麼算
按照 計價格[2002]1980號
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
采購金額貨物招標 服務招標 工程版招標
100以下權 1.5%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具體應該看招標文件上有服務費部分的規定。
F. 關於購進需要安裝的設備的會計分錄
購進需要安裝的設備會計處理如下:
1、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時,分錄:
借:在建工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安裝過程中支付安裝費等,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3、安裝完工,驗收並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6)設備采購項目中安裝費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一)企業外包的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本企業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應分攤的成本差異。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科目。
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三)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建工程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借款費用准則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長期借 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凈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報廢或毀損的,應按其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工程物資」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G. 購買一台設備,不需要安裝或者需要安裝 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如果是需要安裝的話 記在建工程
購買一台設備,不需要安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需要安裝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7)設備采購項目中安裝費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變化盤點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11.新准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2.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准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
13.新准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
16.新准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7.「盈餘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
18.新准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
19.新准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0.新准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1.「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變為「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2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3.「營業費用」科目變為「銷售費用」科目。
24.新准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5.「所得稅」科目變為「所得稅費用」科目。
26.新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H. 系統集成費取費是項目總額的比例多少
系統集成復費按 2008年工信部重新制定製下發了《通信建設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相關定額。信息系統集成費是指承建單位對采購的設備、系統需集成的部分在用戶現場進行部署、調試,並將各個分離的設備、功能和數據等集成到相互關聯、統一協調、實際可用的系統之中所花的各種費用。即工程設計費,安裝費,調試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費用
有關信息系統集成費用的計取,應結合項目的特點可參考以下方法取費:
信息系統集成費費率表
設備采購總額
取費費率(占設備采購總額百分比)
軟、硬體集成(針對采購的設備和軟體產品)
10—15
軟體集成(如軟體介面集成,針對軟體開發 項目)
12—20
I. 采購及安裝合同中運費是按設備費的比例算還是設備加安裝的比例算
理論上的建安工程材料費的構成:材料價格=材料采購原價+裝車費+卸車費+運費+采購內費+保管費+特殊材容料包裝費-材料包裝物品回收殘值+材料檢驗檢測費+裝卸車運輸損耗費。具體到哪些費用包含在材料費裡面,要看材料采購合同對於材料采購單價包含的內容而定: 1、當采購合同中約定了某種材料的采購單價包含了出廠裝車費、包裝費、運輸保護費、裝運損耗費、運輸費、到場卸車費時,也就是通常說的落地價時,材料單價就是材料采購合同中約定的單價; 2、當采購合同約定:采購人自行裝車、包裝、保護及運輸、卸車、保管,則采購單價僅僅是材料銷售單價,不是材料非得完整單價,計算材料費單價的時候要把自行裝車、包裝、保護及運輸、卸車、保管所產生的費用計入材料單價中,才能構成完整的材料單價。 3、以上構成的完整的材料費單價,在建安工程造價中還要按照計費程序計入規費,才能構成完整的建安費用。 4、設備的運費計算材料的運費計算有所不同,設備的運費計入設備采購費用,要轉入固定資產,在建安費用中不計算規費。希望我的回答對您能有所幫助!如果您覺得對您有用,請點選「採納答復」,愛你呦!
J. 一般納稅人單位購買設備,給客戶安裝上,可以開具工程款發票嗎
安裝部分可以開具工程發票。
結合2018年42號公告和2017年11號公告,深度解析如下: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機器設備(含電梯),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1、機器設備為自產,應當分別核算
機器設備適用16%稅率;安裝服務適用3%徵收率或10%稅率。
2、機器設備為外購
(1)已按兼營分別核算
機器設備適用16%稅率;安裝服務適用3%徵收率或10%稅率。
(2)未分別核算
全部按貨物適用16%稅率或全部按服務適用10%稅率。
(二)一般納稅人銷售其他貨物(除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1、貨物為自產,應當分別核算
銷售貨物適用16%稅率;安裝服務適用10%稅率。
2、貨物為外購,為混合銷售
銷售貨物的納稅人適用16%稅率;銷售服務的納稅人適用10%稅率。
(三)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適用6%稅率繳納增值稅。
提醒注意:
1、42號公告沒有給出機器設備的明確范圍,根據慣例,這里的機器設備不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含鋼結構件),也不包括活動板房,如果擅自擴大范圍存在稅務風險。
2、安裝服務可以簡易計稅的前提是必須分別核算貨物和服務的銷售額,否則,不僅不能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還要從高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