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銷售舊設備,如何計算稅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專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屬》(財稅[2009]9號)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中「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增值稅:19300÷(1+3%)×2%=374.76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根據納稅人所在地的標准計算。
B. 銷售使用過的舊設備的會計分錄
1、固定資產賬戶入來清理。源
借:固定資產清理 46000
累計折舊 34000
貸:固定資產 80000
2、銷售額入銀行存款,剩餘部分入資產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52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4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000
資產處置損益 5000
註:資產處置損益是新增加的會計科目,主要用來核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資產處置損益影響營業利潤。資產處置損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舊設備銷售金額怎麼算擴展閱讀:
資產處置的主要方式有:調撥、變賣、報損、報廢以及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等。
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
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 折扣變現等方式;
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 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 資產置換、 企業重組、 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C. 出售舊設備有原價和售價怎麼算 增值稅
要區分不同復情況對待,不能一概而制論。
首先,要確定你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其次,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要確定這台舊設備的增值稅進項是否已經抵扣了。
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其進項不能抵扣,要按以下公式計算:
應納增值稅:15450/(1+3%)*2%=300
元
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這台設備如果沒有抵扣銷項(例如: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屬於2009年01月01日之前購買)
應納增值稅:
15450/(1+4%)*4%/2=297.12
元
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這台設備已經抵扣增值銷項的話
應納增值稅:
15450/(1+17%)*17%=2244.87
元
D. 我買了舊設備,那折舊該怎麼算
依你買設備的值為原值.
依你估計的還可以用多少年.來確認使用年限.
殘值也是依你的估計來確認的.
E. 銷售舊設備(急!!!)
這是我在稅局網抄站上復制的有關一襲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條例。你理解一下。
4、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將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納稅人在填寫申報表時,首先應將所開具發票的金額和稅額,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第10欄次,再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23欄次填寫減征稅額,減征稅額等於所開具發票上的稅額乘以50%。
<三>、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為4%)。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F. 銷售已使用過的設備如何計算增值稅
企業出售已使用過的設備,應區分以下情況計算繳納增值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 )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計算公式為:應繳增值稅=售價÷(1+3%)×2%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
①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3%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③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G. 舊設備出售相關的收入及稅怎樣入賬
1、如果貴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賬款或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收款金額/1.17)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7%稅率)
註:這是設備在購買時已抵扣過進項時的分錄。
2、如果貴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或此設備的進項稅在購買時沒進行抵扣,應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賬款或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收款金額-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簡易方法征稅)(收款金額/1.03*2%)
註:有些人認為未抵扣進項過的設備或小規模納稅人出售設備應按4%減半計算,那個政策已過時了。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的第三條中已做了如下修改,其條款如下: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中「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滿意請採納~~
H. 企業出售自己使用過的舊設備如何核算的問題
銷售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納增值稅=[銷售收入/(1+4%)*4%]/2=3365.38
出售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175000
累計折舊 2000
貸:固專定資產-機械設屬備 150000
營業外收入 23634.62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XX機械 3365.38
支付傭金:
借:營業外支出 2000
貸:現金 2000
也可以多設一個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來過渡,也可不設。
I. 使用過的舊設備出售,原價為40000,已折舊10000,現售價35100,銷項稅怎麼算
按照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購進時未抵扣過進項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所以你的銷項稅額為:
35100/(1+4%)*4%/2=675
J. 銷售使用過的舊設備如何計征增值稅
你的提問范圍有些大,增值稅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需要會計核算健全,可專以根據不屬含稅銷售額*17%計算銷項稅額,減去所取得專用發票的進項後就是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是3%,即將含稅銷售額/(1+3%)*3%計算應納稅額。現在個體戶和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小於3萬元的,免徵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