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銷售使用過的舊設備如何計征增值稅
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於以下兩種情形的,可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Ⅱ 銷售一批舊生產設備,小規模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時該如何填寫報表需要詳細步驟。
找個記賬公司,都打包給處理了
Ⅲ 舊設備轉讓3%稅率會計處理怎麼做
舊設備轉讓3%稅率會計處理怎麼做?舊設備轉讓需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來進行相關的處理,具體內容請仔細閱讀全文。
舊設備轉讓3%稅率會計處理怎麼做?
出售舊機器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處理,且要繳增值稅。
一、處理機器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所計提的折舊)
固定資產
二、收到銷售
借:銀行存款(出售的價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計提附加稅費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結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也可能是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處收入
舊設備轉讓3%稅率可以開專票嗎?
一般納稅人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但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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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司是一般納稅人,上個月賣了兩台舊機器開的是13%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申報表怎麼填
填入附表中 主表收入就會和賬面一致
Ⅳ 銷售使用過的舊設備如何計征增值稅
你的提問范圍有些大,增值稅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需要會計核算健全,可專以根據不屬含稅銷售額*17%計算銷項稅額,減去所取得專用發票的進項後就是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是3%,即將含稅銷售額/(1+3%)*3%計算應納稅額。現在個體戶和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小於3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Ⅵ 舊設備出售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舊設備出售增值發票稅率多少,也要看設備之前購買有沒有抵扣增值稅而定的。
Ⅶ 轉讓舊設備如何開發票
轉讓舊設備開具普通發票。
附註: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內理問題的容通知》 (國稅涵[2009]90號):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文件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財稅(2014)57號規定,從2014年7月1日起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Ⅷ 舊設備出售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舊設備出售稅率按照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闡述: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發票抵扣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廢舊物資,不得開具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廢舊物資專用發票)。
納稅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二、納稅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90天內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核算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申報抵扣。
一、出售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將賣出的固定資產轉出
2、出售取得的收入
3、如果出售時涉及稅金
4、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注意是個人)
Ⅸ 銷售舊設備,如何計算稅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專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屬》(財稅[2009]9號)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中「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增值稅:19300÷(1+3%)×2%=374.76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根據納稅人所在地的標准計算。
Ⅹ 關於銷售舊設備怎樣申報增值稅申報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來 關於全國實施增自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70號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