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屏蔽竊聽裝置
那要看竊聽裝置是無線傳輸還是有線傳輸,有線傳輸的話無法屏蔽,只能用探測設備找到之後進行線路切斷,如果是無線傳輸,可以用無線信號屏蔽設備進行屏蔽,但得確定無線傳輸的頻段才能響應的選擇合適的設備。
『貳』 蘇聯把竊聽器當成禮物送給美國大使為什麼八年都沒有發現
1933年,美國和蘇聯正式建交,也就是從這一刻起,兩國之間的間諜活動就從未停止過。蘇聯的克格勃對美國進行了各種方式的情報刺探,向美國各領域放飛著他們訓練有素、美艷性感的“燕子”。這些“燕子”想方設法地滲透到美國各個部門,源源不斷地傳回各種有價值的情報。
1938年,克格勃加強了對美國駐蘇聯大使館的監聽,“燕子”們大展拳腳,裝扮成年輕美貌的芭蕾舞演員、英姿颯爽的女兵,對著蘇聯外交官或保安人員一陣頻送秋波後,就輕而易舉地俘獲了這些美國人。
但是,這些零碎而散亂的情報,無法滿足蘇聯人的胃口。1943年,美、蘇、英德黑蘭首腦會議結束後,斯大林下達最高指示,命令主管克格勃的貝利亞,要不惜一切代價加強對美國駐蘇聯大使阿維列拉·卡里曼的監聽。最好是把監聽器,直接安裝在卡里曼的辦公室里。
(雅塔爾聚會)
當然了,正在雅塔爾的羅斯福和丘吉爾肯定是沒法出席的。那麼,派誰代表他們參加活動最合適呢?顯然是駐蘇大使了。
於是,卡里曼屁顛顛地來到克里米亞。在隆重的開班儀式上,當稚氣的少先隊員用天籟之音唱響美國國歌時,卡里曼激動得幾乎不能自持。
隨後,四名可愛的少先隊員,抬著美輪美奐的美國國徽獻給了卡里曼。面對著這一件精美的藝術品,卡里曼完全放下了戒心,驚嘆道“天哪!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該把它放在哪兒最合適呢?”
“當然是您的辦公室了!”現場翻譯勃列日科夫,不失時機地湊上前來說道,“英國人一定會氣死的。”
就這樣,“金唇”堂而皇之地來到了美國大使館辦公室,而且一住就是八年。這期間,美國人換了四任大使,每任大使進駐時,無一例外地,都將辦公室里的所有陳設更換了一遍,唯獨這枚國徽巍然不動。
而大使館的對面,就是蘇聯人常年架設的高強度的雷達。大使的每一句話,都一字不落地被克格勃記錄了下來,擺在了貝利亞的辦公桌上。
不過,1953年,美國人還是發現了“金唇”。只是這對美國人來說,無疑是個恥辱,不好意思公開。直到1960年5月,蘇聯人擊落了美國的U2高空偵察機後,才公布了這個秘密。美國人還將這枚藏著“金唇”的國徽,拿到聯合國大會上展覽,以揭露蘇聯人刺探美國情報的“醜陋”行徑。
『叄』 竊聽是否違法
竊聽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就是違法行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考試作弊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
3、《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
《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條所稱「專用間諜器材」,是指進行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
(二)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
(三)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
(四)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專用間諜器材的確認,由國家安全部負責。
(3)竊聽設備放什麼禮物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肆』 監聽音響設備
監聽箱,就是抄一般在場子里襲面跟其他的音響差不多,效果一樣.但是用來監督所有音響效果用的,是給專業的調音人員反饋用的.專業的調音人員會根據監聽箱的音質而去調整整體的音質,還有話筒的嘯叫等.比如說場所裡面很大,有的距離都很遠.調音人員不可能都可以完全的聽到,他只能通過監聽的表現去判斷其他音響的發揮,根據監聽箱裡面樂手的聲音,再去調節話筒,調音台,效果器.監聽,起到的就是監督自己的聽覺.掌握整個場所的效果所以通常下監聽要跟其他音響的聲壓相當.這樣才可以調出最好的聲音.個人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