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送電倒閘操作的順序是什麼
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真空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此操作。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
拓展資料
操作原則
1、拉開關將發電機與系統解列或將兩系統解列,應先檢查負荷分配情況,使通過解列開關的有功、無功負荷等於或接近零。
2、合開關將發電機與系統並列或一系統與另一系統並列,應投入同期裝置,檢查同期後並列,或檢查兩系統無電壓差後,則在同期開關合上,同期表鑒定開關切至「粗調」、「細調」,同期閉鎖開關解除時,方可將開關合上。
並列操作時,不得同時投入兩只開關的同期開關,防止壓變二次側非同期並列而熔斷熔絲。
3、同一電氣連接迴路的倒閘操作順序:停電時先拉開關,後拉閘刀;送電時順序和停電相反,嚴防帶負荷拉閘刀。
4、拉、合閘刀前、後的檢查:單元迴路拉、合閘刀前,均應檢查開關確已斷開;閘刀合上後,應檢查接觸良好。
5、取、放控制熔絲順序:停電時在開關和閘刀拉開後取下;送電時在閘刀和開關合上前放上。
6、取、放合閘熔絲順序:停電時在開關拉開後,閘刀拉開前取下;送電時在閘刀合上後、合開關前放上。
7、繼電保護壓板的投入與切除:設備(或線路)投入備用或開關合閘送電前,檢查有關保護壓板應投入;開關拉開,設備(或線路)退出備用後,保護壓板一般不切出,是否切出應根據《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運行規程》有關規定和有關通知執行。
8、廠用電系統備用電源自投裝置的投入與切除:備用電源處於備用狀態時,備自投開關應在「投入」位置;備用電源在手動合閘前,或自動合閘後,或退出備用前,備自投開關均應放在「切除」位置。
9、取、放壓變高低壓熔絲順序:停電時,先拉開閘刀,取下低壓熔絲,驗電後再取下高壓熔絲;送電時,先檢查閘刀在分閘位置,驗電後放上高壓熔絲,再放上低壓熔絲,最後合上閘刀。
10、取、放高壓電容器熔絲順序:停電時,拉開開關及閘刀,經放電及驗電後取下;送電時,檢查開關及閘刀在分閘位置,經驗電後放上。
11、接地線裝、拆順序:裝接時,在全部停電倒閘操作結束並驗電後進行,先裝接地端,後裝設備端;拆除時,在全部送電倒閘操作前進行,先拆設備端,後拆接地端。
12、一切改變電氣系統運行方式的倒閘操作和安全措施的裝拆注意事項,均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倒閘操作前,應根據現場設備實際情況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和操作原則填寫倒閘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