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設備代保管費用按多少收取
預規中規定的采購保管費:供貨商直接供貨到現場的,只計取卸車費及保管費,主設備按設備費的0.5%計算,其他設備按設備費的0.7%計算。
『貳』 貨物保管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一、普通貨物: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日(分批到達的普通貨物免費保管期限從最後一批貨物的到貨通知發出次日算起)。如果超過免費保管期限的,則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費0.10元,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也就是說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5.00元。二、貴重物品:自到達目的站的次日起,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費5.00元,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50.00元。三、危險物品: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日,超過免費保管期限的,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費0.50元,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1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九條 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無償保管。
『叄』 設備采購保管費如何記取m
答:采購保管費的記取情況:①由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設備,施工單位可以計取采購、保管費;建設單位將材料、設備供應到施工現場或施工單位指定地點時,其采購費歸建設單位,保管費歸施工單位。 ②建設單位指定廠家(或經銷部門)由施工單位定貨、提運時,其采購和保管費全部歸施工單位。 ③建設單位將材料、設備采購入庫或由外地采購並負責運至本地到貨站,由施工單位自行提貨並運至施工現場或所需地點時,其采購費歸建設單位,運雜費及保管費歸施工單位。 一般設備采購及保管費為設備費的2%左右,各地區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