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輔助用房(設備用房與電氣用房)面積與總建築面積比例一般多少呢
輔助用房(設備用房與電氣用房)面積與總建築面積比例一般是計容建築面積的2%~4%。計算容積率的建築面積之和。
計容面積小於等於建築面積,半地下室算一半計容面積,無產權地下室不計算計容面積。輔助面積是指住宅建築各層中不直接提供住戶生活的室內空間凈面積。包括過道、廚房、衛生間、廁所、起居室、儲藏室等。
輔助用房的定義:
一般設計要求 商業建築輔助用房及其使用要求1般可分為以下幾種:
1、行政管理用房 大中型商場(延伸瀏覽:商場設計專題)的行政管理用房包括經營管理者所需的各種用房,如行政領導辦公室、黨政辦公室、文印打字室、對外經營聯系辦公室、財會辦公室、業務接待室、治安管理辦公室、廠家辦公室等。
辦公用房一般位於建築背面,既要便於對外聯系,又要便於對內管理。其空間設計無特殊要求,但對照明、空調、電器、電訊等裝備的布置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2、服務空間 服務空間包括休息空間、洗手間、吸煙室、走道、樓梯間等。大中型商業建築應依照營業面積的1%~1.4%設休息空間,其位置可在營業空間中部,並可結合中廳設置,以便於使用。員工休息室可在營業廳附近就近設置。
垂直交通及出入口應散布均勻,便於人流快速疏散。洗手間、吸煙室等應位於較隱蔽但易於辨認的地方,避免視野干擾,並與營業空間聯系方便,最好位於建築下風向,以避免污染營業廳的空氣。有些大型商業建築還設有員工食堂、洗澡等空間。
3、裝備用房 小型商場裝備較少,1般情況下唯一配電房等少許裝備用房,其位置也較為靈活。而大型商業建築裝備則較為復雜,除需設有變配電室外1般還需有計算機房、發機電房、冷凍機房、空調機房、水泵房、水池等。
這類用房可設於主體建築內,也可單獨設置;當設在主體建築內經常常位於地下室內。
4、汽車庫 中小型商業建築1般可不設汽車庫,但對大型商業建築,特別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繁華商業街上的大型商業建築則是必不可少的功能空間。為了不擠占營業空間,汽車庫1般可設在地下室內,但應注意與上部營業空間柱網的關系及車庫出入口與城市道路的關系。
2. 商品房的使用面積怎麼計算
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牆體面積-陽檯面積。
關於房屋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牆體面積+陽檯面積。
例如,合同上的面積是124平米,即建築面積為124平方,公攤系數為23%,根據公式可得:124=套內建築面積+23%×套內建築面積,由此算出套內建築面積為100.8平方,套內使用面積需要在套內建築面積的基礎上再減掉房屋內的牆體面積和陽檯面積。
(2)配套及設備用房面積怎麼算擴展閱讀
使用面積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內使用面積按結構牆體內表面尺寸計算,牆體有復合保溫、隔熱層,按復合層內皮尺寸計算;
2、不包括含在結構面積內的套內內部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計入使用面積;
3、非公用樓梯(包括躍層住宅中的套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使用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4、住宅使用面積包括卧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櫃等;
5、套內使用面積系數:房屋按套(單元)計算面積時,使用面積系數為套內使用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加按規定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比率(%)。
套內使用面積系數=套內使用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按規定應分攤公用建築面積)。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規定,套內使用面積包括卧室、起居室(廳)、餐廳、廚房、衛生間、過廳、過道、貯藏室、壁櫃等使用面積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