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作中損壞了設備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損壞公司設備是要賠償,尤其是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下,根據過錯程度分擔損失。過失賠償用工資抵扣,一般分月扣除,每月是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當然雙方都願意一次性扣除的也可以。辭職也是可以,但賠償仍要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B. 員工損壞公司設備部件怎麼賠償合理
如果公司以此來辭退你是違法的,應當支付你雙倍賠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賠償金);
如果不是故意造成設備部件損壞,就不能賠償,如果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罰,一次不能超過工資的20%,否則就是違法的
C. 工作期間不小心損壞公司設備價值大約在一萬元左右。聽領導意思需要我賠償一半的損失。該怎麼辦
您好,如果設備價值確定,賠償設備價值的50%也較公平合理,如果覺得高,建議與領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