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做機電設備安裝的企業開票事宜
建築安裝票 增值稅17%
B. 營改增後工程發票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從2018年5月1日起工程發票稅率是10%,《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規定如果建築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上沒有建築材料銷售資質,只有建築服務資質的情況下,則建築企業將外購材料和勞務的發票開具和稅務處理如下:
第一,一般而言,建築企業將外購的材料和建築勞務一起按照10%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0%的增值稅發票。
第二,對於鋼結構安裝、機電安裝、消防工程安裝、智能系統集成安裝工程和裝配式建築安裝的建築企業,包工包料的合同中的設備金額將占合同額的70%以上的,向發包方開具16%的增值稅發票;將建築勞務部分按照10%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0%的增值稅發票。
第二,如果建築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上既有銷售資質又有建築服務資質的情況下,則建築企業將外購的材料和勞務的稅務處理和發票開具按照以下方法處理:
第三、如果材料銷售額在一年的銷售材料和銷售勞務收入總額中超過50%,則建築企業外購材料和勞務一起按照16%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6%的增值稅發票。
第四,如果材料銷售額在一年的銷售材料和銷售勞務收入總額中低於50%,則建築企業外購材料和勞務一起按照10%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0%的增值稅發票。
另外,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稅:
第一,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第二,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第三,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開幕。總理在做《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指出:
深化增值稅改革,今年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但通過採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加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後的,按照新稅率開票。合同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簽訂的,按照原稅率開票。合同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後簽訂的,按照新稅率開票。
C. 營改增以後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稅金如何計算
營改增以後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稅金如何計算:建築業營業稅改徵為增值稅,稅率為11%。建築業「營改增」,涉及建築業及其上下游產業鏈,施工企業的實際稅負很可能會增加。
D. 營改增之後,安裝工程造價稅綜合稅率是多少與增值稅費有什麼區別
建設工程稅收費率是11%,17%是很多材料購買時開票的稅率(如鋼筋、設備等),然後最後開11%總的建築安裝發票時,前面購買各種材料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