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種設備包括哪些設備,壓力容器的概念是怎麼定義的
下面是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特種設備名錄及代號:
1000 鍋爐 1100 承壓蒸汽鍋爐 1110 電站鍋爐 1120 工業鍋爐 1130 生活鍋爐 1200 承壓熱水鍋爐 1300 有機熱載體鍋爐 1310 有機熱載體氣相爐 1320 有機熱載體液相爐 B100 鍋爐部件 B210 封頭 B110 鍋筒 B120 集箱 B130 鍋爐過熱器 B140 鍋爐再熱器 B150 鍋爐省煤器 B160 鍋爐膜式水冷壁 C100 鍋爐材料 C110 鍋爐用鋼板 C120 鍋爐用鋼管 C130 特種設備用焊接材料 2000 壓力容器 2100 固定式壓力容器 2110 超高壓容器 2120 高壓容器 2130 第三類中壓容器 2140 第三類低壓容器 2150 第二類中壓容器 2160 第二類低壓容器 2170 第一類壓力容器 2200 移動式壓力容器 2210 鐵路罐車 2220 汽車罐車 2230 長管拖車 2240 罐式集裝箱 2300 氣瓶 2310 無縫氣瓶 2320 焊接氣瓶 2330 液化石油氣鋼瓶 2340 溶解乙炔氣瓶 2350 車用氣瓶 2360 低溫絕熱氣瓶 2370 纏繞氣瓶 2380 非重復充裝氣瓶 23T0 特種氣瓶 2400 氧艙 2410 醫用氧艙 2420 高氣壓艙 2430 再壓艙 2440 高海拔試驗艙 2450 潛水鍾 B200 壓力容器部件 B210 封頭 C200 壓力容器材料 C210 壓力容器用鋼板 C230 氣瓶用鋼板 C240 氣瓶用鋼管 8000 壓力管道 8100 長輸(油氣)管道 8110 輸油管道 8120 輸氣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氣管道 8220 熱力管道 8300 工業管道 8310 工藝管道 8320 動力管道 8330 製冷管道 7000 壓力管道元件 7100 壓力管道管子 7110 無縫鋼管 7120 焊接鋼管 7130 有色金屬管 7140 鑄鐵管 71F0 非金屬材料管 7200 壓力管道管件 7210 無縫管件 7220 有縫管件 7230 鍛制管件 7240 鑄造管件 7250 匯管 7260 過濾器 72F0 非金屬材料管件 7300 閥門 7310 安全閥 7320 調壓閥 7330 調節閥 7340 閘閥 7350 球閥 7360 蝶閥 7370 截止閥 7380 止回閥 7390 疏水閥 73A0 隔膜閥 73F0 非金屬材料閥門 73T0 特種閥門 7400 法蘭 7410 鋼製法蘭 74F0 非金屬材料法蘭 7500 補償器 7510 金屬波紋膨脹節 75T0 特種型式金屬膨脹節 75F0 非金屬材料膨脹節 7520 金屬波紋管 7600 壓力管道支承件 7610 支架 7620 吊架 7700 壓力管道密封元件 7710 金屬密封元件 77F0 非金屬密封元件 7720 緊固件 7T00 壓力管道特種元件 7T10 防腐管道元件 7T20 阻火器 7TZ0 元件組合裝置 C800 壓力管道材料 C810 壓力管道用鋼板 3000 電梯 3100 乘客電梯 3110 曳引式客梯 3120 強制式客梯 3130 無機房客梯 3140 消防電梯 3150 觀光電梯 3160 防爆客梯 3170 病床電梯 3200 載貨電梯 3210 曳引式貨梯 3220 強制式貨梯 3230 無機房貨梯 3240 汽車電梯 3250 防爆貨梯 3300 液壓電梯 3310 液壓客梯 3320 防爆液壓客梯 3330 液壓貨梯 3340 防爆液壓貨梯 3400 雜物電梯 3500 自動扶梯 3600 自動人行道 B300 電梯部件 B310 繩頭組合 B320 電梯導軌 B330 電梯耐火層門 B340 電梯玻璃門 B350 電梯玻璃轎壁 B360 電梯液壓泵站 B370 雜物電梯驅動主機 B380 自動扶梯梯級 B390 自動人行道踏板 B3A0 梯級踏板鏈 B3B0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驅動主機 B3CO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滾輪 B3DO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扶手帶 B3EO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控制屏 4000 起重機械 4100 橋式起重機 4110 通用橋式起重機 4120 電站橋式起重機 4130 防爆橋式起重機 4140 絕緣橋式起重機 4150 冶金橋式起重機 4160 架橋機 4170 電動單梁起重機 4180 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 4190 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 41A0 防爆梁式起重機 4200 門式起重機 4210 通用門式起重機 4220 水電站門式起重機 4230 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 4240 萬能杠件拼裝式龍門起重機 4250 岸邊集裝箱起重機 4260 造船門式起重機 4270 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 4280 裝卸橋 4300 塔式起重機 4310 普通塔式起重機 4320 電站塔式起重機 4330 塔式皮帶布料機 4400 流動式起重機 4410 輪胎起重機 4420 履帶起重機 4430 全路面起重機 4440 集裝箱正面吊運起重機 4450 集裝箱側面吊運起重機 4460 集裝箱跨運車 4470 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 4480 汽車起重機 4490 隨車起重機 4600 鐵路起重機 4610 蒸汽鐵路起重機 4620 內燃鐵路起重機 4630 電力鐵路起重機 4700 門座起重機 4710 港口門座起重機 4720 船廠門座起重機 4730 帶斗門座式起重機 4740 電站門座起重機 4750 港口台架起重機 4760 固定式起重機 4770 液壓折臂起重機 4800 升降機 4810 曲線施工升降機 4820 鍋爐爐膛檢修平台 4830 鋼索式液壓提升裝置 4840 電站提滑模裝置 4850 升船機 4860 施工升降機 4870 簡易升降機 4880 升降作業平台 4890 高空作業車 4900 纜索起重機 4910 固定式纜索起重機 4920 搖擺式纜索起重機 4930 平移式纜索起重機 4940 輻射式纜索起重機 4A00 桅桿起重機 4A10 固定式桅桿起重機 4A20 移動式桅桿起重機 4B00 旋臂式起重機 4B10 柱式旋臂式起重機 4B20 壁式旋臂式起重機 4B30 平衡懸臂式起重機 4C00 輕小型起重設備 4C10 輸變電施工用抱桿 4C20 電站牽張設備 4CB0 鋼絲繩電動葫蘆 4CC0 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 4CD0 環鏈電動葫蘆 4CE0 氣動葫蘆 4CF0 防爆氣動葫蘆 4CG0 帶式電動葫蘆 4D00 機械式停車設備 4D10 升降橫移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20 垂直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30 多層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40 平面移動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50 巷道堆垛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60 水平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70 垂直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80 簡易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4D90 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 9000 客運索道 9100 客運架空索道 9110 往復式客運架空索道 9120 循環式客運架空索道 9200 客運纜車 9210 往復式客運纜車 9220 循環式客運纜車 9300 客運拖牽索道 9310 低位客運拖牽索道 9320 高位客運拖牽索道 B900 客運索道部件 B100 客運索道驅動迂迴裝置 B200 客運索道抱索器 B210 客運索道運載工具 B220 客運索道托壓索輪組 6000 大型游樂設施 6100 觀覽車類 6110 觀覽車系列 6120 飛毯系列 6130 太空船系列 6140 摩天環車 6150 海盜船系列 6160 組合式觀覽車系列 6200 滑行車類 6210 單車滑行車系列 6220 多車滑行車系列 6230 滑道系列 6240 激流勇進 6250 彎月飛車系列 6260 組合式滑行車系列 6300 架空游覽車類 6310 電力單軌列車系列 6320 電力雙軌列車系列 6330 組合式架空游覽車系統 6340 腳踏車系列 6400 陀螺類 6410 陀螺系列 6420 組合式陀螺系列 6500 飛行塔類 6510 旋轉飛椅系列 6520 青蛙跳系列 6530 探空飛梭系列 6540 觀覽塔系列 6550 組合式飛行塔系列 6600 轉馬類 6610 轉馬系列 6620 荷花杯系列 6630 滾擺艙系列 6640 愛情快車系列 6650 組合式轉馬系列 6700 自控飛機類 6710 自控飛機系列 6720 章魚系列 6730 組合式自控飛機系列 6800 賽車類 6810 場地賽車系列 6820 越野賽車系列 6830 組合式賽車系列 6900 小火車類 6910 內燃機驅動小火車 6920 電力驅動小火車 6A00 碰碰車類 6A10 碰碰車系列 6B00 電池車類 6B10 電池車系列 6D00 水上游樂設施 6D10 峽谷漂流系列 6D20 水滑梯系列 6D30 造浪機系列 6D40 碰碰船系列 6D50 水上自行車系列 6D60 組合式水上游樂設施 6E00 無動力游樂設施 6E10 高空蹦極系列 6E20 彈射蹦極系列 6E30 小蹦極系列 6E40 滑索系列 6E50 空中飛人系列 6E60 系留式觀光氣球系列 6E70 組合式無動力游樂設施 B600 游樂設施部件 B610 蹦極繩 F000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 F110 水位表 F120 水位控制報警裝置 F130 壓力控制報警裝置 F140 溫度控制報警裝置 F150 燃燒連鎖保護裝置 F210 液位計 F220 爆破片 F230 緊急切斷閥 F240 過流保護裝置 F250 快開門連鎖保護裝置 F260 氣瓶瓶閥 F270 氣瓶減壓閥 F280 液位限制閥 F2A0 氧艙測氧儀 F710 超壓限制裝置 F720 測壓調壓裝置 F730 檢漏裝置 F740 陰極保護裝置 F310 限速器 F320 安全鉗 F330 緩沖器 F340 電梯門鎖裝置 F350 電梯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F360 含有電子元件的電梯安全電路 F370 電梯限速切斷閥 F380 電梯控制櫃 F390 曳引機 F410 起重機械起重量限制器 F420 起重機械起重力矩限制器 F430 起重機械起升高度限制器 F440 起重機械防墜安全器 F450 起重機械制動器 F610 游樂設施安全壓桿 增補的特種設備目錄 國質檢特〔2010〕22號 5000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5100 場(廠)內專用機動工業車輛 5110 叉車 5120 搬運車 5130 牽引車 5140 推頂車 5200 場(廠)內專用旅遊觀光車輛 5000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5100 場(廠)內專用機動工業車輛 5110 叉車 5120 搬運車 5130 牽引車 5140 推頂車 5200 場(廠)內專用旅遊觀光車輛 5210 內燃觀光車 5220 蓄電池觀光車
壓力容器的概念:見新容規第1.3條。
B. 如何加強特種設備管理
問題一:淺談如何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特種設備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緩氏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近些年來,隨著各地經濟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的使用數量日漸增多,由於特種設備危險性大,因此容易發生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而作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履行安全責任的主體,更加應該重視和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面臨的重要問題,現將如何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探討。
一、特種設備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些年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了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在特種設備監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同時也帶動了大部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管理上逐步規范,但企業特種設備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1、企業對特種設備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設備為特種設備,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這些都為事故的發生留下很大的隱患。2、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大多單位沒有認識到特種設備的危險性,沒有認識到企業在安全生產上應承擔的責任,沒有積極主動地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導致特種設備未登記、未定期進行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臨界報廢以及存在嚴重隱患的的特種設備依然運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等現象大量存在。3、企業未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4、企業、職工對特種作業培訓持證上崗的認識存在偏差。特種作業人員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人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5、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及針對性的事故演練。
二、特種設備管理的主要對策
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直接關繫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特種設備的使用環是必須關注的問題。首先,應認真學習《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提高特種設備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實好責任主體。特種設備使源哪緩用單位應建立健全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職責。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創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三、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的開展
特種設備管理機構要從思想上對特種設備安全高度重視,肩負起特種設備管理職能。必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首先,要制定特種設備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等。對制度的貫徹落實進行監督與檢查,對所有特種設備都應明確責任人,建立運行日誌、維護保養和檢查制度,並認真做好記錄。同時應編寫各種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經常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
其次,應當定期不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雹模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建立特種設備分類、作業人員資料庫及各種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周期一覽表,做到對本企業特種設備狀況了如指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問題二:如何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只要按要求嚴格管理,就一定能實現既定安全管理目標,更好地為生產服務,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因此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特種設備管理部門、使用單位、操作人員必須各盡其責,三管齊下,方可做到事半功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關乎民生,關乎穩定,其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各負其責,警鍾長鳴,不得有半點馬虎和僥幸。尤其是使用單位,必須管理到位,建立一把手負責的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加強隊伍建設,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建立安全管理目標,並分解細化,制定實施方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保證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出現的問題分析
2.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安全意識淡薄
許多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對特種設備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設備為特種設備,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單純的認為只要是經過國家質檢機構檢驗合格的,就是完全安全的,這些都為事故的發生留下很大的隱患。
2.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不完善、缺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是設備安全狀況的原始記錄,包含了設備的出廠文件、日常使用、維修保養、定期檢修及事故處理情況,是企業相關部門制定設備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以及分析設備安全狀況,制定相關工作計劃的第一手資料。沒有詳盡的檔案信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就失去了科學依據,僅憑經驗,無從下手。由於特種設備的危險性未被企業認識到,導致企業未制定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的應急預案。且相關法律規定,企業要針對應急預案開展事故演練,不斷補充、完善應急預案。所有這些,企業都無從談起,如此,若發生特種設備事故,職工就會不知所措,徒然增加人員和財產損失。
2.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資質監控存在漏洞
無論哪個方面,人總是基礎和核心的因素,抓特種設備管理也是如此。只有做好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資質監控環節,才可以為特種設備安全提供最可靠的積極保障。目前在特種設備管理方面最突出的問題是無證上崗的現象難以從根本上加以杜絕,之所以會存在這個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主要的是企業認識不到位,過多強調降低生產管理成本,造成有意或無意對特種設備的管理方面投入的減少及不到位。
2.4工作人員對特種作業培訓持證上崗的認識存在偏差
特種作業人員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人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可現實是,目前我國特種設備工作人員有許多未持證上崗,極大的制約著特種設備的發展,更威脅著使用者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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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重視度不夠
企業在特種設備使用過程中未意識到日常維護保養的重要性,抱著「啥時壞,啥時修」的思想。忽略了表面上運轉正常的設備,缺乏科學的維護體制,另一方面,企業為減少成本投入,刻意減少維護保養次數,即使維護保養,也是敷衍了事,沒有預防意識。由於這些思想在作怪,才使特種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工作做得不到位。這種現象影響了特種設備的工作性能,降低了設備的運行周期,也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
3加強特種設備安全......>>
問題三: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應當怎樣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你好,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對特種設備行業協會責任與義務的規定。
第九條 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一、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二、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應當找准職責定位,積極參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並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特種設備行業協會雖然是非營利性組織,以保護和增進全體會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但是更應當承擔起加強對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的管理,在發揮好 「橋梁和紐帶」作用的同時,積極配合 *** 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引導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單位遵守法律法規、行規行約,承擔起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的社會管理責任,提升整個行業的自律和誠信,帶動整個行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問題四:如何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淺談 1、建立健全制度是前提
制度是一種約束力很強的法制規定,是和法規、規定、規范、標准、決定等有著同等的效力,在安全上顯得更為重要,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強制措施。
安全與生產活動密不可分。只要存在生產活動,就存在安全隱患,換言之,安全是寓於生產活動之中的。在生產活動中涉及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材料的各項性能、錯誤的作業方法、現場作業的環境條件等。然而,在這些諸多因素中,人作為生產活動的主體,對生產活動過程起著關鍵的主導作用。所以,對生產活動過程中人的作業行為進行細致的規范和管理,必然是一項最為有效的措施,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及規程,在生產中讓制度規范現場的實際作業行為。
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正所謂: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
2、加強管理,提高員工工作責任心
提高責任心,大家並不陌生,但責任心對員工的工作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責任心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細微,並善於思考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中,避免事故發生。責任心不夠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粗心,並不善於思考所觀察到的問題,任其發展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從而可以看出員工責任心強與弱的重要性。技術水平再高的員工,如果你責任心不強,你就不能及時地發現問題,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又如何談起及時解決問題呢?如我們日常工作中的巡檢工作,對於責任心強的員工,他一定能夠按照巡檢牌的內容依次檢查,因為這些巡檢內容是我們的前輩工作經驗地總結,是發現事故隱患的有效方法。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否則就叫「掛牌」工作,事故就在等待你,所以工作中加強員工的責任心培養是十分必要的,是不可缺少的。
3、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技術水平
現在很多單位新大專院校畢業生都是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培訓工作是一項枯燥無味反復性的工作,隨著社會的飛越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因此,強化員工的培訓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更能給新畢業學生一個更好的發展舞台。一個技術水平較低的員工,既使你責任心很強,但發現問題後,你也不能及時准確地去處理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這樣就會導致延誤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最終給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看出培訓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盡快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是緊迫的。培訓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可採用內培,也可採用外培,還可採用師徒之間傳、幫、代等,讓新大學院校畢業生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現在主動學習的人少了,被動學習的人多了,培訓效果的好與壞關鍵在領導,你的工作抓得細、抓得實,他就學得多,掌握得牢,因此,培訓工作決不能走過場,一定要強化培訓,堅持不懈。
4、普及教育是基礎
既然人的因素在實際生產中始終起主導作用,那我們應該相信,通過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讓安全始終穿插在生產現場,始終強調安全對正常生產和人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一票否決,堅決杜絕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發生。
有資料顯示,在有人為責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責任人心存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確,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踐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輕則設備受損,重則人身傷亡,如果每個安全責任人能夠樹立「只有滿分」的思想,100%嚴格按安全規程辦事;檢查到位,不漏過一個細節;措施到位,不漏過一個疑點,許許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5、加強監督,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血鑄成,不能用血來驗證。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加大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避免習慣性違章。在我們身邊發生習慣性違章,就說明我們的管理者對日常工作監管力度不夠,頭腦中存在著麻痹思想,平時工作安全重要,工作忙時安全......>>
問題五:淺談怎樣提高特種設備檢驗質量 特種設備檢驗事關人身安全,
加強質量管理可以從各個方面入手:
提高安全質量意識、通過案例、教育培訓,讓檢驗人員提高責任感、檢驗能力;
完善檢驗規范、檢驗設備和儀器;
適時對檢驗工作和檢驗記錄進行監督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措施。
問題六:如何有效防範特種設備三大風險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安保互動風險防範基金、應急和事故處理預案等,以推進特種設備標准化管理,打造企業現代化特種設備管理體系。
按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推進特種設備標准化管理中,需依法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擁有50台以上在用特種設備或者擁有重點監控設備的使用單位,還需配備一名責任工程師。對在用特種設備加強監管,要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排除安全隱患。要確保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率、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定期檢驗率、製造安裝監督檢驗率、重大隱患整改督查率均達到100%。
同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還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為從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費,建立特種設備安保互動風險防範金,對特種設備安全投保第三責任保險。要加強職工培訓,讓其明白工作職責、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實現「管理台賬化、裝備現代化、指令痕跡化、操作痕跡化、行為規范化」,杜絕違法使用、違章指揮、違章操作「三違」現象。要建立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效運用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
問題七: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20分 你好,給一個供參考吧。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含:崗位責任制)
為保證本單位正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為本單位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體設施設備保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單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的制度,應根據部門和人員職責分工來明確具體內容,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XXX同志(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 *** 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特種設備崗位責任制如下(各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級人員的責任制,但必須包括有關法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的責任制。):
(一)崗位責任制
1、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崗位職責: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的措施,設立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管理機構和人員,負責資金的投入,制定、發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
負責本單位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專職/ *** 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在法人領導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
問題八:怎樣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執法水平 哇,這個問題問的既專業,難度又大
近幾年,由於安全監察責任追究力度的加大,特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普遍不高,甚至有個別人通過調崗等方式離開監察崗位,個人認為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權責的嚴重不對等
說到提高執法水平,本人有如下建議:
1、適當增加監察人員的補貼,這個是財政部的要求奧,有文件的,每月220,錢不多,但是能暖暖基層監察人員的心。
2、加大培訓力度,說句實話,有的培訓,監察員也去了,但是效果不好,因為授課的老師水平也不咋地,也講不出什麼花來,建議就是請法規的編寫起草人來講,這個更正確,水平更高。
3、案件審理委員會真正的行使起職責來---案審委其實非常非常的重要,但是在某些單位,就是個擺設,案審委真正的行使職責,最起碼監察員能學到很多的東西。
4、由於責任追究的巨大壓力,建議領導層面上,經常給從事監察工作的同事適當的檢檢壓。比如經常談談心啊等等的
5、增強自學的積極主動性。可以採取考核的方式啊,業務科出點題,三天兩頭考一下,不過關的即使不做懲罰,恐怕他自己 *** 倒著數,自己也不得勁
問題九:如何落實特種設備主體責確保安全 一、樹立責任意識,明確目標管理以及承擔什麼主體責任。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和「企業法人負總責」的原則,積極推行特種設備安全目標管理,與企業法人代表簽訂《年度特種設備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企業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做好分解落實,從上到下建立起嚴密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保障體系;以企業法人代表為重點進行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知識宣傳培訓,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安全意識、操作技能、自我保護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督促企業按照目標管理要求,周密部署內部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學習活動,做到安全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考核、有記錄,真正使安全教育培訓成為企業抓安全、保安全的有效手段。
二、提高預防能力,加強基礎管理以及如何履行主體責任
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按照推進企業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的要求,切實抓好包括規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和設備管理等基礎管理方面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國家或行業安全標准規范要求,督促企業加大特種設備安全投入,添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提高預防能力,杜絕先天性隱患,為職工提供一個安全的作業環境;督促企業加強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整改力度,開展日常安全巡查、月綜合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等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制定措施進行整改,從源頭上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強化監督檢查,狠抓隱患整治以及督促企業保持主體責任觀念
市監部門應逐步由以往全方位監管工作方式轉變為重點監察工作方式,健全「三管齊下」特種設備監察網路,確保企業主體責任始終落實到位。
一是爭取 *** 支持,形成「 *** 推動」格局。定期將特種設備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發展規劃通過深入調研形成報告,向區 *** 請示匯報,爭取 *** 支持,出台相關鼓勵扶持政策,使落實企業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工作由部門行為上升為 *** 行為。
二是強化部門協作,打造「部門聯動」機制。聯合安監、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全面落實企業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指導服務,結合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及各類專項整治的要求,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特種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是企業引起重視,引導「企業主動」作為。組織宣貫企業主體責任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宣貫不斷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的意識,督促企業積極主動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企業對市監部門日常檢查、專項整治中排查及檢驗機構發現的安全隱患全部登記建檔,認真制定整改的具體方案和措施,按期整改到位。
問題十:如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總結 wapwenku./...[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_220,[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tj=wenkuala_1_0_10_l3
C.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范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程序,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見本辦法附件。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全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首先向發證部門指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以下簡稱考試機構)報名參加考試;經考試合格,憑考試結果和相關材料向發證部門申請審核、發證。
第五條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聘(雇)用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從事相關管理和作業工作,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按章操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置或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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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具體分級范圍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並在本省范圍內公布。對於數量較少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帶壓密封、氧艙維護、長輸管道安全管理、客運索道作業及管理、大型游樂設施安裝作業及管理等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試,由設備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發證。
第七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備、師資、監考人員以及健全的考試管理制度等必備條件和能力,經發證部門批准,方可承擔考試工作。發證部門應當對考試機構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八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
第九條 發證部門和考試機構應當在辦公處所公布本辦法、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考試作業人員種類、報考具體條件、收費依據和標准、考試機構名稱及地點、考試計劃等事項。其中,考試報名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地點、考試時間等具體考試計劃事項,應當在舉行考試之日2個月前公布。有條件的應當在有關網站、新聞媒體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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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二)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四)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六)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和作業技能。沒有培訓能力的,可以委託發證部門組織進行培訓。作業人員培訓的內容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相關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大綱等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第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當向考試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名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考試機構應當制訂和認真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試組織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試,確保考試工作質量。
第十四條 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將考試結果告知申請人,並公布考試成績。
第十五條 考試合格的人員,憑考試結果通知單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向發證部門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十六條 發證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查,或者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並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審查的,應當當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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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對同意受理的申請,發證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批准手續。准予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遵循便民、公開、高效的原則。為方便申請人辦理考核發證事項,發證部門可以將受理和發放證書的地點設在考試報名地點,並在報名考試時委託考試機構對申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試合格後發證部門可以直接辦理受理手續和審核、發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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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必須經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雇(聘)用後,方可在許可的項目范圍內作業。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的管理,履行下列義務:
(一)制訂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證作業人員,並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確保持證上崗和按章操作;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業條件;
(六)其他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四)拒絕違章指揮;
(五)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其他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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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延長復審期限。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跨地區從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以向從業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第二十三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遺失或者損毀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發證部門,並在當地媒體予以公告。查證屬實的,由發證部門補辦證書。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印製、偽造、塗改、倒賣、出租或者出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二十五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作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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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發證部門應當加強對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必要時應當派人現場監督考試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七條 發證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檔案,記錄考核發證、復審和監督檢查的情況。發證、復審及監督檢查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等環節的具體規定,以及考試機構的設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注銷和復審等事項,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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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發證,並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一)持證作業人員以考試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騙方式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
(二)持證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三)持證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四)持證作業人員逾期不申請復審或者復審不合格且不參加考試的;
(五)考試機構或者發證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發證范圍考核發證的。
違反前款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持證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違反前款第(二)、(三)項規定,造成特大事故的,終身不得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用人單位改正,並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章指揮特種設備作業的;
(二)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用人單位未
D. 特種設備的資質等級怎麼分每個資質能幹什麼樣的活,如電梯鍋爐,急急急,懸賞,坐等
設備種類: 電梯
設備類型: 乘客電梯、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施工類別:安裝、改造、維修
各施工等級技術參數
A級:技術參數不限
B級:額定速度不大於2.5m/s、額定載重量不大於5t的乘客電梯、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以及所有技術參數等級的自動人行道和自動扶梯
C級:額定速度不大於1.75m/s、額定載重量不大於3t的乘客電梯、載貨電梯,以及所有技術參數等級的雜物電梯、自動人行道和提升高度不大於6m的自動扶梯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格許可工作,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及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質量與安全性能,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凡從事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等機電類特種設備(以下統稱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單位(以下統稱施工單位),必須取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並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工作。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必須取得電梯維修的資格許可。
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流動式起重機、賽車類游樂設施等以完整成品出廠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不適用於本規則。
從事上述施工的特種設備製造單位,也應當遵守本規則規定。
第三條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和維修3個施工類別按照設備類型及其不同技術參數分別分為若乾等級。具體的分類分級方法見《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分類分級表》(附件1)。
第四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全國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資格許可工作的統一管理。安裝、改造施工單位的資格許可,除客運索道施工單位及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單位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外,其他單位的資格許可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管理;維修施工單位的資格許可,由施工單位所在地的省局或其委託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管理。國家質檢總局及其他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總局或省級、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施工單位資格許可具體工作的實施。
第五條 執行本規則規定的申請單位許可條件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評審機構),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和公布。
第二章 資格許可條件
第六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應與申請施工范圍相適應,具體規定見《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基本條件》(附件2,以下簡稱《基本條件》)。
第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聯系電話,申請改造資格的企業還應有滿足其改造業務需要的廠房與場地。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的素質與數量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了解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對承擔相應施工的特種設備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全責。授權代理人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書,並應註明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時限等內容;
(二)應任命1名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中的技術審核工作。技術負責人應掌握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且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應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設立相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擁有一批滿足申請作業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技術工人,技術工人中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數量應達到相應要求。人員數量等具體規定見《基本條件》。
第九條 應擁有滿足申請施工需要的設備、工具、計量器具和檢驗測試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和檢驗測試的儀器設備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並在法定計量檢定合格的有效期內。
第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本單位情況和申請施工類別的管理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制訂相關的管理制度,編制質量手冊、質量管理體系程序和作業指導書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必須具有獨立編制施工方案的能力,建立並嚴格執行施工方案編寫、審核、批準的管理制度。
施工單位承擔施工中的土建、起重和腳手架架設等專項業務,可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託給具備相應能力並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施工單位資格審查時,上述業務採用分承包形式完成的,施工單位的相應能力僅考核其控制分承包單位工作質量的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的施工業績,應達到如下要求:
(一)首次提出資格許可申請並獲得《許可證》的施工單位,取證後第一年度內的施工業績應達到《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考核年度業績要求》(附件3,以下簡稱《業績要求》)的規定;
(二)提出《許可證》復查換證申請的上1個年度的施工業績應達到《業績要求》的規定;
(三)取得《許可證》後的施工業績應達到《基本條件》的規定。
特種設備製造單位僅為承擔經許可由本單位製造設備的施工而申請相關資格的,可不受上述業績限制。
第三章 資格許可程序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資格許可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查發證和公告。
第十三條 申請
申請單位經自評認為具備本規則第二章規定條件的,應持以下申請材料,報送當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其委託的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受理機構):
(一)申請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三)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申請單位在注冊地之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分支機構的,如分支機構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分支機構應在所在地單獨申請相關資格;如分支機構不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特種設備施工資格應向其「法人」注冊地的受理機構一並申請,約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評審機構評審,並與其「法人」相應資格的評審同期進行,評審結果應徵求分支機構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意見。取得許可的,其「法人」的《許可證》上應註明該分支機構及許可的施工類別范圍。
製造單位申請施工資格許可,可以與製造許可申請同時提出,也可以分別提出。與製造許可申請同時提出的,其許可條件評審應在製造許可評審時按照本規則規定一並進行。設有分支機構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執行。
客運索道施工資格申請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簽署意見後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第十四條 受理
受理機構接到申請材料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理: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做出不予受理申請的決定,書面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通知申請單位:
1.申請材料不全或不能達到第二章規定條件的單位;
2.申請材料不屬實並且不能達到第二章規定條件的單位;
3.提出本次申請前,兩年內曾出現第二十九條中任意一種情況的單位;
4.處於對辦理《許可證》有不利影響的法律訴訟等司法糾紛或正在接受有關司法限制與處罰的單位;
5.從事相關特種設備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或評審工作的機構。
(二)凡不屬於上述情況的單位,做出受理申請的決定,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申請的意見,並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五條 評審
(一)申請單位的申請被受理後,可持以下材料,約請符合第五條規定的評審機構進行許可條件評審:
1.簽署了受理申請意見的《申請書》;
2.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評審機構應向申請單位及時提供評審指南和評審細則。申請單位可在自我評定合格後,與評審機構協商確定現場評審時間,並必須將現場評審時間通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指派1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到場,現場監督評審工作質量。
(二)現場評審由評審機構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組由2名以上(包括2名)經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的評審人員及特邀專家(必要時)組成,一般為3~5人,現場評審時間一般不超過3日。
(三)評審工作包括對施工單位基本條件和質量管理體系建立與運行的考核評審。評審情況應當詳細記錄,評審組現場評審結束時,應當出具填寫了評審組評定意見的《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許可條件鑒定評審報告》(附件4,以下簡稱《評審報告》)初稿,向申請單位通報並請申請單位在場人員簽字。
(四)評審機構根據評審組的評審記錄和評定意見,經其負責人批准後,給出《評審報告》的評審結論。評審結論分為具備條件、基本具備條件和不具備條件3種:
1.具備條件
符合所申請施工類別的各項條件和要求,可評為具備條件;
2.基本具備條件
基本符合所申請施工類別的條件和要求,在基本條件和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認為最長6個月內經整改能達到要求的,可評為基本具備條件;
3.不具備條件
對不符合第1款或第2款規定的,應評為不具備條件。
(五)對評為基本具備條件的,申請單位應在6個月內,對不符合項目進行整改,並形成整改報告提交原評審機構組織復評。復評時仍不能達到具備條件規定的,應評為不具備條件。
(六)對經評審或復評提出不具備條件評審結論的,評審機構應當在完成現場評審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受理機構。
(七)評審機構應在完成現場評審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匯總《申請書》、評審記錄與簽署了評審結論的《評審報告》,以及整改後復審時的評審記錄與簽署了評審結論的《評審報告》(如果經復審時),報送受理機構。
已經取得相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的單位,對其另行申請《許可證》進行評審的重點是人員持證、設備、質量管理體系尤其是施工方案管理等條件。現場評審時間一般不超過2日。
第十六條 審查發證
受理機構接到評審記錄和《評審報告》等鑒定評審材料後,應根據本規則規定進行審查,並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頒發《許可證》的決定。審查合格的,應核發《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應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評審機構工作程序不符合規定,或者由於評審機構原因導致提供材料不全的,責成相應評審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整合程序或補齊材料後重新審查,並應當同時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二)評審機構工作程序符合規定,申請材料不屬實或不能達到本規則規定條件和要求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 包含安裝或改造資格的《許可證》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放(包括委託省局受理、審查的)。僅有維修資格的《許可證》由省局發放,使用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製作的證書,並須按照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規定的方法編號。
省局應在每個季度的第1周內,將本局在本次報告前1個季度內發出證書的復印件,上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受理機構應建立發證單位檔案管理系統,保存《申請書》和必要的見證材料。評審機構應當保存許可條件評審的全部相關資料。
第十八條 公告
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及其許可的施工范圍,由發證部門公告。
第四章 評審機構和評審人員
第十九條 評審機構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規劃,受理機構提出,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並統一對外公布。評審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相應專業國家級、省級的檢驗檢測機構或在國家、省級民政部門注冊的社團組織,有10年以上相應專業工作歷史,具有法人資格;
(二)不從事機電類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銷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等經營性活動;
(三)至少配備5名專業配置合理的專職評審人員,評審人員的經歷應與評審業務相適應;
(四)建立並保持評審工作質量管理體系;
(五)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通訊設備、檔案保管存放條件;
(六)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等資料;
(七)本地區有相當數量(原則上不少於50家)的擬申請企業。
第二十條 評審人員由評審機構報送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進行考核,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掌握機電類特種設備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熟悉相關的管理、技術和產品的標准以及施工工藝流程;
(二)具有電氣或機械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國家承認的工程師以上技術職務,或者具有電氣或機械類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國家承認的高級工程師以上技術職務,有5年以上從事相關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或檢驗等相關工作經歷;
(三)有較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作風正派;
(五)受聘於相關的評審機構,不從事機電類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銷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等經營性活動,能夠保守被評審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一條 評審機構應制定評審指南和評審細則,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當地的受理機構備案。現場評審計劃應當及時向受理機構報告,每年開展評審的工作情況應當及時總結,並於次年1月底前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當地的受理機構。
第二十二條 評審機構在從事評審工作時,應自覺接受申請單位和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並應加強對聘用評審人員的日常管理,建立評審人員業績檔案。對玩忽職守、喪失公正、以權謀私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行政處分或解除聘用的處理。處理結果應及時上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取證單位從事許可范圍內的施工時,應當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一)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託、同意的取得本規則許可的施工單位進行。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屬於下列情況的,應當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1.製造單位不再具有相應型式電梯的製造許可資格,電梯產權單位可以選擇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該電梯的改造或維修,並由承擔改造或維修的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2.製造單位仍具有相應型式電梯的製造許可資格,電梯產權單位擬自行選擇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電梯改造的,必須按照本條第八款的要求更換產品銘牌,並由電梯改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二)取得電梯維修資格的單位,可以接受產權單位委託承擔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必須執行本條其他款項要求。
(三)安裝或維修及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與相應特種設備的製造單位簽訂有關合同或協議,保證得到其必要的技術指導、合作與備品配件的供應。如製造單位不再具有相應型式特種設備的製造許可資格,本款前述要求可不再履行,由承擔相應施工的單位負責保障該設備滿足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四)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自有職工能夠及時抵達所維護保養電梯所在地,及時抵達的時間限制以雙方協議規定為准,一般不應超過1小時。
(五)安裝、改造施工過程中,現場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任命其中1名為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檢查員不得少於1人。
(六)維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施工過程中,現場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不得少於1人。
(七)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並嚴格按照本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實施現場作業,確需調整施工方案時,必須嚴格執行施工方案編寫、審核、批準的管理制度。
(八)未經製造單位委託或同意進行改造的特種設備,改造單位必須更換該特種設備的產品銘牌,並在產品銘牌、質量證明書上標明本單位名稱、改造日期和本單位《許可證》編號等。
(九)經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後的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進行嚴格的自檢。在用特種設備,承擔維修或維護保養的施工單位,也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按下列期限進行自檢:
1.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塔式起重機和升降機的期限為6個月;
2.塔式起重機和升降機之外的起重機械的期限為1年。
電梯改造、重大維修、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施工類別的劃分,按照《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附件5)執行。
第二十四條《許可證》有效期內,出現以下情況時取證單位應及時上報:
(一)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變更時,應及時以信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報原受理機構備案。
(二)單位名稱變更時,應向原受理機構提出更換證書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批同意更名的文件(如果存在時);
2.新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原《許可證》;
4.取證單位更名後新的印章圖樣(不得為復印件)。
原受理機構在核定上述資料後,可以換發新的《許可證》。證書有效期及作業項目許可范圍不變,原證書由原受理機構收回。
(三)注冊資金、專業技術人員和持證作業人員數量、質量管理體系等本規則第二章規定的條件發生重大變更時,應當及時報告原受理機構,以確定是否重新審查取證條件。
第二十五條 取證單位擬增加施工類別或者提高施工等級時,應當按照第三章規定的程序,填寫《申請書》,向原受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相應評審和受理機構審查合格後換發新證,原《許可證》交回發證機構。
提高作業等級評審工作的重點是施工業績考核及注冊資金、人員數量等條件的評審,現場評審時間一般不超過1日。
第二十六條 《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從事相應施工的單位,應在《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換證申請與審查等必須按照第三章的規定進行。逾期不申請或未通過換證審查的,即失去相應的資格,由原發證機構注銷資格。過期的《許可證》交回發證機構。
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提出換證申請時除提供第十三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取證以來的工作總結;
(二)取證以來安裝、改造和維修保養設備的匯總表;
(三)質量事故處理情況;
(四)原《許可證》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換證評審除須按照第三章的規定進行外,應當注重評審以下內容:
(一)是否存在超出許可范圍施工的行為;
(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執行情況;
(三)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情況;
(四)按照《基本條件》和《業績要求》考核施工業績;
(五)隨機抽查安裝、改造、維修保養現場工作質量;
(六)為用戶服務情況和用戶反饋處理情況;
(七)有無重大質量事故等。
第二十九條 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發證機構應當通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取證單位的監督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發證機構注銷其《許可證》:
(一)超越《許可證》許可范圍施工;
(二)施工質量嚴重下降或經抽查、復查發現不符合本規則規定條件,並在限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整改後,檢驗或審查仍不合格的;
(三)由其實施施工後的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
(四)塗改、偽造、轉讓、出租或出賣《許可證》,以及向無資格單位出賣或非法提供質量證明書的;
(五)由於施工質量造成重大人身傷亡、設備事故的;
(六)首次獲得《許可證》的作業單位,取證後第1個年度的施工業績未能達到《業績要求》規定的;
(七)在組織施工和經營活動中,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為,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消資格的。
已注銷的《許可證》必須交回原發證機構。上述行為如已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其處罰應當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申請單位對評審結論或評審機構及評審人員行為有異議時,可在評審工作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訴意見。受理機構收到申訴函件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答復申請單位。對處理結論仍有異議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提請行政復議。
第三十一條 評審機構或評審人員在進行評審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核查情況屬實,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規定的評審機構或責成評審機構對相應評審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一)有意出具失實《評審報告》的;
(二)評審中發生較大失誤的;
(三)泄露被評審單位商業秘密的;
(四)向被評審單位索要額外錢物的;
(五)從事相關特種設備經營性活動的。
第三十二條 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對評審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每年至少組織1次檢查。發現第三十一條所列情況或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時,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評審機構工作失誤或錯誤,給申請單位造成的損失,由該評審機構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塗改、偽造、轉讓或冒用《許可證》,違者將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追究有關單位或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秉公行事,公正廉潔。對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循私舞弊的相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申請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評審機構交納評審費用,取得《許可證》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發證機構交納證書工本等費用。
第三十七條 同一單位同時申請《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和本規則規定的《許可證》時,如按照規定其所申請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受理時,則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統一受理其全部申請。評審機構進行評審時,應為多項許可條件評審的同時實施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本規則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分類分級表
2.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基本條件
3.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考核年度業績要求
4.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許可條件鑒定評審報告
5.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
二〇〇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