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機器如果發到國外去的話需要哪些程序
具體程序為:一、出口企業出口舊設備,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持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免)稅認定手續。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的自用舊設備,須按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的折舊年限計算提取折舊,並計算及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減去已提折舊),然後計算應退稅額。計算公式: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金額(不含稅額)×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適用退稅率。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自用舊設備後,應填寫《出口舊設備退(免)稅申報表》,並持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或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購買設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舊設備折舊情況確認表》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在規定的出口退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舊設備的出口退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舊設備的,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
四、申報退稅的出口企業屬於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企業的,其自獲得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資格之日起出口的自用舊設備,主管稅務機關應核實該設備所含增值稅進項稅額未計算抵扣後方可辦理退稅;如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該設備所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已計算抵扣,則不得辦理退稅。
出口企業出口舊設備後,須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舊設備的出口退(免)稅。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出口舊設備,凡能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或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實行免稅不退稅辦法;企業不能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或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及其他規定憑證的,按照現行稅收政策予以征稅。
『貳』 中國的企業向國外進口設備和原材料需要繳納什麼稅
進口稅貨物在進口環節由海關徵收(包括代征)的稅種有:關稅、產品稅、增值稅、工商統一稅及地方附加稅、鹽稅、進口調節稅、對台貿易調節稅、車輛購置附加費等。
關稅
是貨物在進口環節由海關徵收的一個基本稅種。
關稅的計算公式為: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合同的到岸價)×關稅稅率
產品稅、增值稅、工商統一稅、地方附加稅: 都是在貨物進口環節由海關代征的稅種。
產品稅、增值稅和工商統一稅3種稅額的計算方法:
完稅價格=(到岸價格+關稅)/(1-稅率)
應納稅額=完稅價格×稅率
進口調節稅:
是對國家限制進口的商品或其他原因加征的稅種。其計算公式為:進口調節稅稅額=到岸價格×進口調節稅稅率
車輛購置附加費:
進口大、小客車、通用型載貨汽車、越野車、客貨兩用車、摩托車、牽引車、半掛牽引車以及其他運輸車,均由海關代征車輛購置附加費,費率是15%。其計算公式是:計費組合價格=到岸價+關稅+增值稅車輛購買附加費=計費組合價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