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業企業如何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物業企業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主要從:
1、制定完善的日常檢查、設備使用規范、設備定期維護等方面的制度及檢查登記表格;
2、嚴格落實各項制度,並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
3、公司層面的重視,對損壞或過期的器材,及時投入人力、物力,進行維修或更換。
比如:某物業企業的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
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1)如何在設備維保管理體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設單位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准設計、施工的;
(二)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
(三)建築施工企業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一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除依法對使用者予以處罰外,應當將發現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情況通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生產者、銷售者依法及時查處。
第六十六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條 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文件的,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質、資格。
前款規定的機構出具失實文件,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質、資格。
B. 老舊設備應該如何進行維修管理,推動精益生產
事實上,生產現場需要淘汰的並不是陳舊的設備,而是無法智能化的設備。
別是對於製造業的中小型工廠來說,花大價錢購買設備來實現智能化顯然是不現實的。找到合適的方法,花一點錢,智能改造舊設備,才是正確的解決方案。
這個老舊設備的智能「大腦」就是容商天下的解決方案之一——工業大腦。打破舊設備之間的信息孤島,實現生產線的全過程監控、速響應和全周期數據統計。對舊設備的實時數據監測進行預測分析,及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管理,延長舊設備的使用壽命,為工廠節約成本,實現精益生產。利用智能化激活舊設備,降低舊設備故障率,提高產能和質量,降低使用和維護成本。
C. 自助設備如何加強管理
一是加強設備巡查與業務測試。每日營業前、營業終了對設備進行業務操作,營業期間定時或不定時查看自助設備運行及周邊環境情況,及時排查排除異常情況。
二是加強設備現鈔管理。事先做好現鈔計劃與調度,保證設備用鈔充足,加足現鈔,同時做好現鈔清分,確保現鈔達到設備用鈔標准。
三是加強設備維護保養。通過有計劃預防性維護保養,將設備故障幾率降至最低。
四是及時跟進處理設備異常。日常巡查或收到95533簡訊、郵件等警示後,及時跟進處理,恢復設備正常運營。
五是做好客戶引導分流。結合新上線的智慧櫃員機,加強宣傳引導,優化客流導向,發揮大堂經理的第一引導分流作用,培養客戶辦理自助業務的自覺意識,強化櫃面業務分流。開戶、電子銀行、轉賬、理財、2萬元以下的存取款等可分流業務原則上在自助設備或智慧櫃員機上辦理,有效減輕櫃面壓力,增強網點營銷力量。
六是加強維保安全管理,確保設備維保安全。
D. 消防設備如何進行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
消防設備的保養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恆、常抓不懈,才能使消防設施設備處於長期的良好技術狀態之中,所以,抓好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是物業服務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的維護保養中重點對物業區域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等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保障平時必須處於良好狀態。物業服務企業應抓好以下方面的保養工作:
(1)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位置。
(2)消防報警系統每半年測試一次。
(3)樓內消火栓每季度進行一次帶水試驗,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態。
(4)樓內消火栓與滅火器每周檢査一次,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5)室內消火栓的檢査內容:
(6)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7)樓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每年保養二次。
(8)輕便滅火器材每半年進行一次檢修。
(9)安防部負責消防報警系統的日常使用,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及安全通道指示燈的維修保養工作,對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兩部門應密切配合。
(10)各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安防部。
(11)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堵塞。
(12)消防設備日常維保工作安排:
(13)消防設施的日常保養服務:
(14)消防設施整改服務。
由於消防設備出現系統性故障,無法通過更換零配件及簡單維修解決,必須進行局部整改,以達到防患於未然的目的。
(15)建立消防管理體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