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計算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折舊費應調整的金額是( )萬元。
【答案】:A
當年會計上的折舊=400×(1—8%)÷5÷12×6=36.8(萬元)當年所得稅允許扣除的折舊=400×(1—8%)÷10÷12×6=18.4(萬元)所以,安全生產設備折舊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8.4萬元(36.8—18.4)。
② 安全生產設備折舊如何稅前扣除
問題描述:
問:我單位是一家化工企業,屬於高危行業,2010年計提安全生產費用100萬元,已在稅前扣除,該年度實際發生費用20萬元,已經沖減安全生產費用專項儲備,2010年底結餘80萬元。同時,購置安全生產設備固定資產150萬元,這筆安全設備的折舊如何在稅前扣除?
問題答復: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6號)規定,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於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於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已用於資產投資、並形成相關資產部分成本的,該資產成本扣除上述部分成本後的余額,作為該資產的計稅基礎,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資產折舊或攤銷年限。
為此,你公司2010年購置的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要先沖減安全生產費用專項儲備,結余部分,不夠的作為該項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即2010年購置安全設備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為70萬元(150-80),這70萬元的折舊額可以按規定在稅前扣除。